甲方(公司):
乙方(承包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公司车辆车牌号: 承包给乙方。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双方互利的原则,签订合同如下:
一、 承包期限及内容:
承包期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承租期限为一年。在此时间内,乙方用甲方车辆为甲方承运
二、 工资、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工作报酬:按车次计算。(10票以内保底运费670元,机场,梅山,大榭岛另加运费,超出10票的,加50元运费。)
2、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保证金:合同期满予以退回。
三、 车辆责任:
1、乙方承包车辆属于甲方财产。
2、乙方车辆在工作期间的一切修理费用、换季维修、保养、年检及缴纳国家的税收,等有关费用归甲方支付。
四、 相关手续:
乙方向甲方需提交相关复印件, (如:身份证、驾驶证等),缺少的由甲方负责提供(如:行驶证,保险证,年检合格证等)费用由甲方承担。相关证件便于备案登记。
五、 安全事宜:
1.乙方需提供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在未取得体检报告告知身体健康前,甲方不得将车承包给乙方),乙方不得伪造、更改、瞒骗体检报告中的相关健康数据,(乙方因此造成死亡事故的,如高血压,心肌梗死,脑溢血等重大疾病乙方需自行承担风险。)
2.甲方需给乙方办理保险。
3.从合同签订日起如发生交通事故,或车辆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除保险公司赔偿外,其余部分有乙方支付。(在承包期间车辆所发生的任何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工作时间、效率,及服务态度:
1、工作时间规定为时间装车。如有晚点,罚款 元。(按公司规章制度)
2、对客户态度需礼貌,客气.不允许顶撞客户,如有投诉,罚款/次。(按公司规章制度)
3、除不可抗拒力原因外,乙方需服从甲方安排时间送货,不得无故延迟或拒绝送货。(特别是春节假期前不得提前回家)如有此情况,罚款 元。(按公司规章制度)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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