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会议提名我们9人为延安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人选,理解本次会议审议表决,让我们深感使命光荣、职责重大。我们将以此作为一个新的起点,勤勉工作,恪尽职守,尽快适应新的岗位。在此,表态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是我市人大常委会的新设机构。应对新使命、新任务,我们必须提高站位,更新理念,不断加强学习,才能胜任岗位职责。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各项社会服务工作。二是系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人大工作程序,维护法律尊严,按工作规则办事,确保社会建设方面有关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实施。三是认真学习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所涉及的各类业务知识,努力使自我成为业务上的行家里手。
二、恪尽职守,履行法定职责。我们将继续尽职尽责,严格要求,在市人大常委会和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扎实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促进我市社会建设工作不断上台阶。一是当好参谋助手。紧扣社会建设方面的议题搞好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坚决贯彻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二是严格依法办事。树牢法治理念,增强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三是提高工作效率。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做到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
三、廉洁自律,提高道德修养。我们将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各项廉洁制度,自愿理解领导和组织的监督教育,力求就自身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纠正,从而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我们将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坚持奋发有为的工作操守和进取健康的生活情趣,做一名忠诚干净有担当的新时代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如果这次会议未经过我们的任职,说明我们的本事和表现与组织和人民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我们将正确对待,深刻反思,弥补不足,努力改正,进取理解组织和人民的再次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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