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以及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相关知识。权利要求书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中最重要的文件,其撰写有实质性要求和形式要求两部分。实质性要求包括清楚、简明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每一项权利要求只允许在其结尾使用句号等要求。形式要求包括权利要求中包括几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权利要求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用的一致等要求。
法律分析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其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由此可知,权利要求书是用于确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一份专利申请的主题是否属于能够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所要求保护的发明创造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的规定,他人的实施行为是否侵犯了专利权,都取决于权利要求书的内容,或者与权利要求的内容有直接的关联,因此,权利要求书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中最重要的文件。
发明专利权利要求书撰写要求
权利要求书的撰写要求: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一条对权利要求书的撰写要求作了明确的规定,审查指南又对此作了更具体的规定,现分为实质性要求和形式要求两部分来加以说明。
一、实质性要求按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实质性要求为:权利要求书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明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
二、形式要求权利要求书除了需要满足上述实质性要求之外,尚需满足下述形式要求:1、权利要求中包括几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2、若有几项独立权利要求,各自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当尽量紧靠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3、每一项权利要求只允许在其结尾使用句号,以强调其含义是不可分割的整体;4、权利要求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用的一致;5、权利要求中可以有化学式、化学反应式或者数学式,但不得有插图;6、除非绝对必要时,权利要求中不得使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或者“如图……所示”等类似用语;7、权利要求中通常不允许使用表格,除非使用表格能够更清楚地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客体;8、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可以引用说明书附图中相应的附图标记,但必须加括号,且附图标记不得解释为对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限制;9、除附图标记或者其它必要情形必须使用括号外,权利要求中应当尽量避免使用括号;10、权利要求中采用并列选择时,其含义应当是清楚的;11、一般情形下,权利要求不得引用人名、地名、商品名或者商标名称。
拓展延伸
专利权利要求结构分析是专利分析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一个良好的权利要求结构能够使专利更加清晰、简洁,方便读者理解和维护。一个结构良好的权利要求应该具备以下几个要素:
1. 明确限定范围:权利要求应该明确限定专利的保护范围,防止过度扩大保护范围。
2. 限定性描述:权利要求应该使用具体的语言描述限定专利的保护范围,避免模糊、抽象的描述。
3. 适当的引用:权利要求应该引用相关技术资料,以便读者能够了解发明创造的具体技术方案。
4. 明确的排列顺序:权利要求应该按照技术方案的实现方式或者功能模块进行排列,方便读者理解和管理。
通过对权利要求结构进行合理的分析和修改,可以有效提高专利的申请质量,保护客体的权益,维护公平竞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三章 专利的申请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三章 专利的申请 第三十二条 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四章 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第三十八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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