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国务院同意洛阳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撤销县级偃师市,设立洛阳市偃师区;撤销孟津县、洛阳市吉利区,设立洛阳市孟津区。
法律依据: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
第三条 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以及变更隶属关系或者行政区域界线时,应当考虑经济发展、资源环境、人文历史、地形地貌、治理能力等情况;变更人民政府驻地时,应当优化资源配置、便于提供公共服务;变更行政区划名称时,应当体现当地历史、文化和地理特征。
第四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行政区划的具体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国行政区划相关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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