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国家机关公文罪是指秘密窃取、公开抢夺或者损坏、丢失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
1、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公文、证件、印章数量较多的;
2、多次盗窃、抢夺或者毁灭的;
3、盗窃、抢夺或者毁灭后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
4、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
5、严重影响国家机关声誉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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