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效力不能适用合同法,应该适用民法典和劳动合同法。目前生效的民法典可以规制部分劳动合同效力,但民法典规定于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冲突的,适用劳动法或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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