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日折抵刑期二日;
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日折抵刑期;
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日折抵刑期一 日;
4、无期徒刑和死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不能折抵刑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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