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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既遂量刑幅度标准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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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严重的,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主体是所有依《会计法》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和个人。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一、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会计管理秩序和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

即所有依《会计法》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和个人,都可以成为该罪的主体。不能因为列在“妨碍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一节,就理解为限于公司、企业人员。

4、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犯罪。客观方面要达到“情节严重“构成犯罪。侵害的客体是会计凭证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市场经济管理秩序。

会计账户是一个公司统计相关财务的重要凭证,因此一个公司的会计账簿是非常的重要的,必须要妥善的进行保管,如果相关的工作人员销毁公司的会计账簿,将构成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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