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画鸵萌宠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法院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

法院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

来源:画鸵萌宠网

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与是否能离婚无关。而与双方感情是否破裂有关。即当事人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确认感情破裂,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Copyright © 2019- huatuo8.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238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