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为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监督管理,保障妇女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集合实际情况,指定《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法律依据:《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监督管理,保障妇女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和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集合实际情况,指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院终止妊娠药品采购和使用管理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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