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人个人的账户本身是不能代发工资的,企业应该从公司对公账户发放员工工资,但是在实操中,会有企业利用私人账户来转账支付工资的情况,这个时候,企业对公账户或者企业的备用金转入该账户时,计入其他应收款,实际代发工资时,冲减其他应付款的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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