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加名字算共同财产,但分割比例不一定是二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或共同所有。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若约定归各自所有,对外债务由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分析
结婚前买的房子结婚后加名字算共同财产。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分割比例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有协议的从协议,没协议的还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法律依据:
按照2021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拓展延伸
婚后未加名字的房子,离婚后女方是否有权继承?
在婚后,如果房产未加入女方的名字,离婚后女方是否有权继承房产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论是否加入名字。然而,如果房产是在婚前通过分期付款购买的,且在离婚时仍未完成支付,可能会将该房产视为婚前财产,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因此,女方在离婚时可能无法获得对该房产的继承权。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法律和判决而有所不同。建议在面临类似情况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个性化的法律意见。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可以进行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房产在婚后加入女方名字,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在离婚时,如果房产是在婚前通过分期付款购买且尚未完成支付,可能会将其视为婚前财产,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具体情况因地区法律和判决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个性化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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