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通保险公司的不当竞争行为可能涉及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违规,需要承担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的责任。
1. 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十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管部门可以依法采取下列行政处罚措施:
(一)责令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没收违法所得;
(三)处以违法所得均值50%以下的罚款;
(四)处以违法所得均值50%以上至300%以下的罚款;
(五)可以对相关负责人予以行政处罚。
2. 民事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因不正当竞争行为遭受损失的,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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