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劣药罪是一种复杂的犯罪,其客体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利。在客观方面,该罪行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犯罪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或单位,属于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本罪要求故意犯罪,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故意的要素包括行为人明知其生产或销售的是劣药,并且知道这种行为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同时,行为人对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放任的心态,即本罪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
法律分析
1、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体方面
本罪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包括公民的健康权利。
2、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3、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4、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故意的内容分为两部分:一是行为人明知其生产或销售的是劣药而且其生产或销售劣药的行为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结果;二是行为人对上述危害结果的发生采取放任的心理态度,即本罪只能由间接故意构成。
拓展延伸
生产劣药罪的构成要素及法律责任
生产劣药罪是指在药品生产过程中,故意或者出于重大过失,生产、销售劣药或者以假药冒充真药的行为。其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一是主观方面,即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二是客观方面,即生产、销售劣药或者以假药冒充真药。对于生产劣药罪的犯罪主体,一般为药品生产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根据我国刑法,生产劣药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法律责任包括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刑事处罚方面,犯罪分子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罚金等刑罚;民事赔偿方面,被害人有权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生产劣药罪的构成要素及法律责任的明确规定,有助于维护药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
结语
生产、销售劣药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涉及复杂的客体和主体方面。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而客观方面则是指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生产劣药罪的构成要素和法律责任的明确规定,有助于维护药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对于这种犯罪行为,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是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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