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是由多个因素共同决定的。它首先基于"利润分配"和"本年利润"两个账户的贷方余额相加,如果两个账户都是贷方正数,那么总额即为正数;若其中一个为借方,那么两个余额相抵后的结果决定了填写的数值,可能是正数或负数。
"利润表"是根据总账发生额填写的,而"资产负债表"则是根据总账余额填列,这体现了财务报表之间的关联性。计算"未分配利润"的公式为: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年净利润(即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所得税),再减去已分配给股东的利润(如利润分配)。如果净利润是正数,且期初未分配利润也为正,那么未分配利润通常会为正数。
举例来说,如果本年利润账户余额为贷方5万元,而利润分配账户也为贷方3万元,那么未分配利润将填入8万元;反之,若本年利润为借方5万元,即使利润分配账户为贷方3万元,最终未分配利润将为-2万元。
此外,企业当年的利润总额在分配给股东前,会按照特定顺序进行,包括弥补亏损、支付所得税、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公益金,以及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并在满足这些条件后,剩余部分成为年终的未分配利润。
以上所述,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是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净利润经过一系列分配后剩余的部分,反映了公司的盈利积累和分配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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