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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手册
〔第五稿〕〔试行〕
福建省社会休息保险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注销 ............................. 3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13 第三章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增加 ........................ 26 第四章 基本养老保险团体账户管理 ........................ 28 第五章 基本养老保险业务信息数据修正 .................... 42 第六章 基本养老保险性补缴 ........................ 46 第七章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 ............................ 42 第八章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 ............................. 第九章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72 第十章 «退休证»发放管理 ................................ 78
第一章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注销
1.1 业务称号
参保单位注销
1.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行政区域内城镇各类企业、城镇集体工商户、社聚集团和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的社会保险参保注销。
1.3 经办依据
1.«社会保险注销管理暂行方法»(劳社部令[1999]第1号) 2.«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方法»(福建省令第58号)
3.«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业务规程〔试行〕»〔闽劳社文[2004]356号〕 4.国度、省有关规则
1.4 申报资料
1.城镇各类企业
〔1〕«社会保险注销表»。
〔2〕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国度质量技术监视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居民身份证,护照,其他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社聚集团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 〔1〕«社会保险注销表»。
〔2〕下级主管部门同意成立的文件。 3.城镇集体工商户 〔1〕«社会保险注销表»。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注销证»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1.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担任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填写«受理单»。 经办岗:担任资料的整理、归档。 审批岗:担任审核审批单位参保注销。
1.6 经办流程(图)
1.7 操作规范
单位注销申报 受理岗 审批岗 数据库 经办岗资料归档1.每月20日前,受理岗接纳地税机关送来«社会保险注销表»及有关注销资料。审核经过的,填写«受理单»,当日内交审批岗。
2.审批岗在5个任务日内对资料停止审核。审核无误的,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 [基础数据]→[参保单位]→[参保单位审批],填写单位编码、单位类型、统计栏目等必填内容,给予[审批],编填社会保险注销证编码,在«社会保险注销表»、«社会保险注销证»上加盖经办机构注销章后于2个任务日内送税务机关;否那么,给予[拒绝],将资料退回地税机关并说明缘由。
1.8 经办结果
树立参保单位基本信息。
1.9 归档资料
1.城镇各类企业
〔1〕«社会保险注销表»。 〔2〕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
(3) 国度质量技术监视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居民身份证,护照,其他合法证件复印件。 2.社聚集团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 〔1〕«社会保险注销表»。
〔2〕下级主管部门同意成立文件资料复印件。 3.城镇集体工商户
〔1〕«社会保险注销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注销证»复印件。
2.1 业务称号
参保单位变卦注销
2.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变卦注销。
2.3 经办依据
1.«社会保险注销管理暂行方法»(劳社部令[1999]第1号) 2.«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方法»(福建省令第58号)
3.«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业务规程〔试行〕»〔闽劳社文[2004]356号〕 4.国度、省有关规则
2.4 申报资料
«社会保险注销变卦表»。
2.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担任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填写«受理单»。 经办岗:担任资料的整理、归档。
审批岗:担任审核审批参保单位信息的变卦。
2.6 经办流程〔图〕 经办岗资料归档单位变卦申报 受理岗 经办岗 审批岗 数据库 2.7 操作规范
1.受理岗接纳地税机关送来的参保单位«社会保险注销变卦表»。审核经过的,填写«受理单»,当日内交审批岗。
2.审批岗在5个任务日内对资料停止审核。审核无误的,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基础数据]→[参保单位]→[单位基本信息变卦审批]→[审批]。否那么,给予[拒绝],要求地税机关重新传送数据。
2.8 经办结果
变卦参保单位基本信息。
2.9 归档资料
«社会保险注销变卦表»。
3.1 项目称号
参保单位兼并注销
3.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参保单位兼并注销。
3.3 经办依据
1.«社会保险注销管理暂行方法»(劳社部令[1999]第1号)
2.«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业务规程〔试行〕»〔闽劳社文[2004]356号〕 3.契合国度、省有关规则
3.4 申报资料
单位兼并的相关资料。
3.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担任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填写«受理单»。 经办岗:担任操持参保单位兼并业务,资料的整理、归档。 审批岗:担任审核审批参保单位兼并业务。
3.6 经办流程〔图〕 单位兼并申报 经办岗资料归档受理岗 经办岗 审批岗 数据库 3.7 操作规范 1. 受理岗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审核经过的,填写«受理单»,当日内交经办岗。
2. 经办岗在3个任务日内对资料停止审核。审核无误的,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基础数据]→[参保单位]→[参保单位兼并处置],〝原单位编码〞为被兼并单位编码,新单位编码为兼并后的单位编码→[查询],查询被兼并单位的参保人员明细,选择[全部右移],将人员调入新单位,给予[保管]。否那么,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3. 审批岗在2个任务日内对资料停止审核。审核无误的,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基础数据]→[参保单位]→[参保单位兼并审批],输入兼并前的单位编码后[查询]→[审批]。否那么,给予[拒绝],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3.8 经办结果
1. 变卦单位参保属性。 2. 变卦人员参保信息。
3.9 归档资料
单位兼并相关资料。
4.1 项目称号
参保单位分立注销
4.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参保单位分立注销。
4.3 经办依据
1.«社会保险注销管理暂行方法»(劳社部令[1999]第1号)
2.«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业务规程〔试行〕»〔闽劳社文[2004]356号〕 3.国度、省有关规则
4.4 申报资料
单位分立的相关资料。
4.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担任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填写«受理单»。 经办岗:担任操持参保单位分立业务,资料的整理、归档。 审批岗:担任审核审批参保单位分立业务。
4.6 经办流程〔图〕 受理岗资料归档 单位分立申报 受理岗 经办岗 审批岗 数据库 4.7 操作规范 1. 受理岗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审核经过的,填写«受理单»,当日内交经办岗。
2. 经办岗在3个任务日内对资料停止审核。审核无误的,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基础数据]→[参保单位]→[单位分立处置],录入〝原单位编码〞、〝新单位编码〞→[查询],查询被分立单位的参保人员明细,选择需求移出的人员记载→[右移],将人员调入新单位,给予[保管]。否那么,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3. 审批岗在2个任务日内对资料停止审核。审核无误的,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基础数据]→[参保单位] →[参保单位分立审批]→[审批]。否那么,给予[拒绝],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4.8 经办结果
1. 变卦单位参保属性。 2. 变卦人员参保信息。
4.9 归档资料
单位分立的相关资料。
5.1 项目称号
参保单位注销注销
5.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参保的各类单位注销。
5.3 经办依据
1.«社会保险注销管理暂行方法»(劳社部令[1999]第1号)
2.«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业务规程〔试行〕»〔闽劳社文[2004]356号〕 3.国度、省有关规则
5.4申报资料
单位注销的相关资料。
5.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担任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填写«受理单»。 经办岗:担任操持单位注销业务,资料的整理、归档。 审批岗:担任审核审批参保单位注销业务。
5.6 经办流程〔图〕 经办岗资料归档单位注销申报 受理岗 经办岗 审批岗 数据库 5.7 操作规范
1. 受理岗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审核经过的,填写«受理单»,当日内交经办岗。
2. 经办岗在10个任务日内对资料停止审核。审核无误的,在单位参保职工转出后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基础数据]→[参保单位]→[参保单位注销处置]填写注销缘由,给予[注销]。否那么,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3. 审批岗在5个任务日内对资料停止审核。审核无误的,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基础数据]→[参保单位] →[参保单位注销审批]→[审批]。否那么,给予[拒绝],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5.8 经办结果
1. 变卦单位参保属性。 2. 变卦人员参保信息。
5.9 归档资料
单位注销的相关资料。
6.1 业务称号
参保职工基本信息采集
6.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采集。
6.3 经办依据
1.«关于展开对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工资和视同缴费年限停止确认任务的通知»〔闽劳社文[2003]45号〕
2.«关于参与养老保险全省统筹企业职工缴费年限认定有关效果的通知»〔闽劳社[2001]101号〕
3.国度、省有关规则
6.4 申报资料
参保职工自己档案等资料。
6.5经办岗位
受理岗:无。
经办岗:担任参保职工基本信息采集,填写«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注销表»,资料的整理、归档。
审批岗:担任审核«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注销表»资料能否准确、完整。
6.6 经办流程〔图〕
经办岗 基本信息采集 审批岗 6.7 操作规范
1.社会保证号码:以身份证为准。 2.出生年月〞:职工出生年月认定,实行居民(公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方法,当自己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分歧时,原那么上以自己档案最先记载的为准。
3.参与任务年月:以县以上原休息、人事、组织和人武部门审核认定的为准。 4. 参与保险年月:以职工第一次参与养老保险注销并交纳保险费的时间为准。 5. 用工方式:按参保人员实行全员合异化管理前的身份为准。 6. 树立团体账户年月: 以职工第一次树立团体账户的年月为准。
7. 建账前累计缴费年限:指职工树立团体账户前的实践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之
和。
8. 视同缴费年限:按闽劳社〔2001〕101号文认定。
9. 1991年---1995年缴费状况:其中1991年1月至1992年6月缴费工资按闽劳险〔1994〕013号认定缴费工资基数,1992年7月至1995年12月缴费工资一概以«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所记载的职工自己工资为准。
6.8 经办结果
构成«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注销表»。
6.9 资料归档
«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注销表»。
7.1 业务称号
参保人员注销
7.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行政区域内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城镇集体休息者和城镇灵敏失业人员等参与社会保险的注销。
7.3 经办依据
1.«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闽常[2000]28号)
2.«福建省休息和社会保证厅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假定干效果的处置意见»(闽劳社 [2001]347号)
3.«关于印发<福建省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规程〔修订稿〕>的通知»(闽劳险局
[2020]25号)
4.«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方法»〔国办发[2020]66号〕 5.关于贯彻落实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方法»的通知(发[2020]187号)
6.«福建省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厅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20]136号〕
7.4 申报资料
1.«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添加花名册»。 2. 职工树立休息关系的资料。
3.«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注销表»。 4.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 参保职工一寸近照一张。
6.«灵敏失业人员认定表»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灵敏失业人员公用〕。
7.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担任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填写«受理单»。
经办岗:担任审核参保人员的参保条件,并在系统中录入基本信息,资料的整理、归档。
审批岗:担任审核审批参保人员参保条件和基本信息。
7.6 经办流程〔图〕
7.6.1 窗口申报 人员注销申报
经办岗资料归档受理岗 经办岗 审批岗 数据库 7.6.2 网上申报
人员注销审批 经办岗资料归档审批岗 数据库
7.7 操作规范
1. 窗口申报
〔1〕参保单位在每月20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央求参保人员注销。
〔2〕受理岗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审核经过的,填写«受理单»,当日内交经办岗。
〔3〕 经办岗在7个任务日内对资料停止审核。审核无误的,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基础数据]→[在职参保]→[参保职工注销],录体基本信息,给予[保管]。否那么,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4〕 审批岗在3个任务日内对参保人员停止审核。审核无误的,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基础数据]→[在职参保]→[参保职工注销审批]审核录入的团体基本信息→[审批]。否那么,给予[拒绝],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2. 网上申报
审批岗: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基础数据]→[在职参保]→[参保职工注销审批]审核录入的团体基本信息准确无误→[审批],录入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的,给予[拒绝],待注销的信息重传后再[审批],并通知参保单位在申报注销的当月,应将«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添加花名册»、«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注销表»送至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归档。遇到身份证号码男年满50岁、女年满40岁的参保人员应特别留意审核其能否属本省户籍(除厦门外),非本省户籍的应给予[拒绝],确认能否为其树立暂时缴费账户。
7.8 经办结果
1.树立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和团体账户信息。 2.发放«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7.9 归档资料
1.单位参保人员
〔1〕«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添加花名册»。 〔2〕职工树立休息关系的资料。
〔3〕«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注销表»。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 城镇灵敏失业人员
〔1〕«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添加花名册»。 〔2〕«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注销表»。 〔3〕«灵敏失业人员认定表»。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户口簿复印。
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1.1 业务称号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统筹范围内-数据中心内〕
1.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省级统筹范围内数据中心内转入人员的社会保险注销。
1.3 经办依据
1.«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业务规程〔试行〕»〔闽劳社文[2004]356号〕
2.«关于印发<福建省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收代缴窗口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 (闽劳社文 [2005]371号)
3.«福建省休息和社会保证厅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假定干效果的处置意见»(闽劳社 [2001]347号)
4.«关于印发<福建省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规程〔修订稿〕>的通知»(闽劳险局[2020]25号)
1.4 申报资料
1.单位参保人员
〔1〕«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添加花名册»。 〔2〕职工树立休息关系的资料。 2.城镇灵敏失业人员
〔1〕«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添加花名册»。 〔2〕户口簿及复印件。
1.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担任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填写«受理单»。
经办岗:担任审核参保人员能否契合转入条件,审核无误的操持转入,资料的整理、归档。
审批岗:担任审核审批转入人员信息。
1.6 经办流程〔图〕
1.6.1 窗口申报 转入人员申报 经办岗资料归档受理岗 经办岗 审批岗 数据库 1.6.2 网上申报 转入人员申报 经办岗资料归档 审批岗 数据库
1.7 操作规范
1.7.1窗口申报:
〔1〕参保单位在每月20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央求参保转入。
〔2〕受理岗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审核经过的,填写«受理单»,当日内交经办岗。
〔3〕经办岗在3个任务日内对资料停止审核。审核无误的,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基础数据]→[在职参保]→[参保职工转入[数据中心内—经办机构内〔外〕],录入参保职工社会保证号码、转入单位编码→[保管],其中属于城镇灵敏失业参保人员,需在信息系统中打印出«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添加花名册»由自己签字确认。否那么,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4〕审批岗在2个任务日内对资料停止审核。审核无误的,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 [基础数据]→[在职参保]→[参保职工转入审批〔统筹范围内〕]→[审批]。否那么,给予[拒绝],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1.7.2 网上申报:
审批岗在5个任务日在内对资料停止审核。审核无误的,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 [基础数据]→[在职参保]→[参保职工转入审批〔统筹范围内〕]→[审批]。否那么,给予[拒绝]。
1.8 经办结果
变卦参保人员单位信息。
1.9 归档资料
1.单位参保人员
〔1〕«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添加花名册»。 〔2〕职工树立休息关系的资料。 2.城镇灵敏失业人员
〔1〕«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添加花名册»。 〔2〕户口簿及复印件。
2.1 业务称号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统筹范围内-数据中心外〕
2.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省级统筹范围内数据中心外转入人员社会保险注销。
2.3 经办依据
1.«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业务规程〔试行〕»〔闽劳社文[2004]356号〕
2.«福建省休息和社会保证厅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假定干效果的处置意见»(闽劳社 [2001]347号)
3.«关于印发<福建省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收代缴窗口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 (闽劳社文 [2005]371号)
2.4 申报资料
1.«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添加花名册»。 2.«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注销表»。 3.«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表»。
2.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担任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填写«受理单»。
经办岗:担任审核参保人员能否契合转入条件,审核无误的开具«商转函»、操持转入,资料的整理、归档。
审批岗:担任审核审批转入人员信息。
2.6 经办流程〔图〕
转入人员申报
受理岗 经办岗 开具商转函 审批岗 经办岗资料归档数据库 2.7 操作规范
1.参保单位在每月20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央求参保职工转入。
2.受理岗接纳到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审核经过的,填写«受理单»,当日交经办岗。
3. 经办岗在3个任务日内对资料停止审核。对契合转入条件的,开具«商转函»,收到原参保经办机构的«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表»,审核无误后可操持转入〔采用信息
导入〕,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基础数据]→[在职参保]→[参保职工转入〔数据中心外—统筹范围内〕]→输入转入单位编码→选择导入文件,选择并登录FTP,进入FTP中的转出社保机构称号的文件夹,找到转入职工的团体基本信息→[导入]→[保管]。否那么,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4.审批岗在2个任务日内对资料停止审核。审核无误的,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基础数据]→[在职参保]→[参保职工转入审批〔统筹范围内〕]→[审批]。否那么,给予[拒绝],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2.8 经办结果
1.树立参保人员基本信息。 2.树立团体账户信息。
2.9 归档资料
«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表»。
3.1 业务称号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统筹范围外〕
3.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统筹范围外转入人员的社会保险注销。
3.3 经办依据
1.«福建省休息和社会保证厅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假定干效果的处置意见»(闽劳社 [2001]347号)
2.«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业务规程〔试行〕» (闽劳社文[2004]356号) 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方法»〔国办发[2020]66号〕
4.关于贯彻落实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方法»的通知(发[2020]187号)
5.«福建省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厅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20]136号〕
3.4申报资料
1. 普通账户的转入
(1) 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非本省户籍〔除厦门外〕],前往户籍所在地失业参保职工
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央求表»。 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 经县级以上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证行政部门同意调动,且与调入单位树立休息关系并交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央求表»。 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③经县级以上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证行政部门同意调动的«调动函»复印件。
2. 已在省级统筹范围外树立暂时账户的转入 «暂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络函»。
3.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担任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填写«受理单»。
经办岗:担任审核参保人员能否契合转入条件,审核无误的操持转入,资料的整理、归档。
审批岗:担任审核审批转入人员信息。
3.6 经办流程〔图〕
转入人员申报 经办岗资料归档 数据库 受理岗 经办岗 填写转移央求表 判别转移类型 收到暂时账接纳信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络函 户联络函 审批岗 息表 开具暂时账户转移联络函回执 收到参保缴费凭证 3.7 操作规范
1.参保单位在每月20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央求参保职工转入。
2.受理岗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审核经过的,填写«受理单»,在当日内交经办岗。对没有«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的,要在1个任务日外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络补办。
3.经办岗在15个任务日内对申报转入人员转入条件及«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央求表»停止审核。 〔1〕 普通账户转入
①对契合转入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任务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络函»,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基础数据]→[减员处置]→录入身份证号码后,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络函»并向申报转入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回。否那么,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②在收到申报转入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寄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任务日内,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停止审核。审核无误的,为其补建或接续团体账户。否那么,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2〕已在省级统筹范围外树立暂时账户人员的转入
经办岗在收到暂时建账地社保机构收回的«暂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联络函»后经审核契合参保转入条件的,在15个任务日内将«暂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联络函回执»传至暂时建账地社保机构,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基础数据]→[减员处置]→[暂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联络函回执]→[保管]→打印«暂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联络函回执»。否那么,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在收到暂时建账地社保机构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转移基金的15个任务日内为其补建或接续团体账户,否那么,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4.审批岗对申报转入人员的资料审核。审核无误的,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 [基础数据]→[在职参保]→[参保职工注销审批]→[审批]。否那么,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3.8 经办结果
1.树立参保人员基本信息。 2.树立团体账户信息。
3.9 归档资料
1. 普通账户的转入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央求表»。 〔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4〕经县级以上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证行政部门同意调动的«调动函»复印件。
2. 已在省级统筹范围外暂时账户的转入
〔1〕«暂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络函»。 〔2〕«暂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络函»回执。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4.1 业务称号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统筹范围内—数据中心内〕
4.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省级统筹范围内数据中心内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出。
4.3 经办依据
1.«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业务规程〔试行〕» (闽劳社文[2004]356号)
2.«福建省休息和社会保证厅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假定干效果的处置意见»(闽劳社 [2001]347号)
3.«关于印发<福建省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收代缴窗口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 (闽劳社文 [2005]371号)
4.«关于印发<福建省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规程〔修订稿〕>的通知»(闽劳险局[2020]25号)
4.4 申报资料
«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增加花名册»。
4.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担任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填写«受理单»。
经办岗:担任审核参保职工能否契合转出条件,审核无误的操持转出,资料的整理、归档。
审批岗:担任审核审批参保职工转出信息。
4.6 经办流程〔图〕
4.6.1.窗口申报 转出人员申报 受理岗
4.6.2.网上申报 审批岗 转出人员申报
经办岗 审批岗 数据库 经办岗资料归档经办岗资料归档 数据库 4.7 操作规范
4.7.1.窗口申报
〔1〕参保单位在每月20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央求参保职工转出。
〔2〕受理岗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审核经过的,填写«受理单»,当日内交经办岗。
〔3〕经办岗在3个任务日内对资料停止审核。审核无误的,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基础数据]→[减员处置]→[参保职工转出→[数据中心内—经办机构〔内〕外] →[保管],原在地税缴费窗口缴费的城镇灵敏失业人员,还需打印«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增加花名册»,参保人员签字确认。否那么,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4〕审批岗在2个任务日内对资料停止审核。审核无误的,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基础数据]→[减员处置]→[参保职工转出审批]→[审批]。否那么,给予[拒绝] ,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4.7.2.网上申报
审批岗在5个任务日内对资料停止审核,审核无误的,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基础数据]→[减员处置]→[参保职工转出审批]→[审批]。否那么,给予[拒绝]。
4.8 经办结果
生成参保人员待转信息。
4.9 归档资料
«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增加花名册»。
5.1 业务称号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统筹范围内—数据中心外〕
5.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省级统筹范围内数据中心外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出。
5.3 经办依据
1.«关于印发<福建省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收代缴窗口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 (闽劳社文 [2005]371号)
2.«福建省休息和社会保证厅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假定干效果的处置意见»(闽
劳社[2001]347号)
3.«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业务规程〔试行〕» (闽劳社文[2004]356号)
5.4 申报资料
1.«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增加花名册»。 2. 转上天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商转函»。
5.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担任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填写«受理单»。
经办岗:担任审核参保职工能否契合转出条件,审核无误的操持转出,资料的整理、归档。
审批岗:担任审核审批参保职工转出信息。
5.6 经办流程〔图〕
转出人员申报
受理岗 经办岗 审批岗 数据库 经办岗资料归档5.7 操作规范
1.参保单位在每月20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央求参保职工转出。
2.受理岗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审核经过的,填写«受理单»,当日交经办岗。
3.经办岗在3个任务日对资料停止审核。审核无误的,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基础数据]→[减员处置]→[参保职工转出〔数据中心外—统筹范围内〕]录入转上天社保机构称号及相关信息→[保管]→[关系转移表] →[显示转移表]→打印«参保职工转移表»→[导出途径]→途径选择保管的文件夹,确认导出。将导出的信息文件经过ftp上传到全省基本养老保险数据交流平台上的本经办机构文件夹中。否那么,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4.审批岗在2个任务日内对资料停止审核。审核无误的,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
选择[基础数据]→[减员处置]→[参保职工转出审批]→[审批]。否那么,给予[拒绝] ,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5.8 经办结果
1. 生成«团体基本信息»、«团体缴费明细»、«团体账户信息»三个电子文档。 2.«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表»
5.9 归档资料
1.«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增加花名册» 2. 转上天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商转函» 3.«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表»
6.1 项目称号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统筹范围外〕
6.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省级统筹范围外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出。
6.3 经办依据
1.«福建省休息和社会保证厅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假定干效果的处置意见»(闽
劳社[2001]347号)
2.«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业务规程〔试行〕» (闽劳社文[2004]356号) 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方法»〔国办发[2020]66号〕 4.关于贯彻落实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方法»的通知(发[2020]187号)
5.«福建省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厅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20]136号〕
6.4 申报资料
1. 普通账户转移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络函»。 2. 暂时账户转移
〔1〕«暂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接续央求表»。 〔2〕«暂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联络函»回执。
6.5经办岗位
受理岗:担任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填写«受理单»
经办岗:担任审核参保职工能否契合转出条件,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为暂时账户转入人员开具«暂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联络函»,资料的整理、归档。 审批岗:担任审核审批参保职工转出信息。
6.6 基本流程〔图〕
转出人员申报 判别转移类型 暂时账户转移 填写转移央求表 受理岗 经办岗 普通账户转移 审批岗 接纳转上天联络函 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开具暂时账户转移联络函 经办岗资料归档数据库 6.7 操作规范
1.参保单位在每月20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央求参保职工转出。
2.受理岗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审核经过的,填写«受理单»,当日交经办岗。
3. 经办岗
〔1〕普通账户转移:经办岗在10任务内核对参保人员信息,对有欠费记载的,应告知状况并要求及时补缴,假设不补缴,应要求其留下坚持补交的书面声明后,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 [基础数据]→[减员处置]→[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保管],打印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并传送给新失业地社保机构。 〔2〕暂时账户转移:经办岗在收到用人单位或暂时账户参保人填写的«暂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央求表»后,在10个任务日内审核参保职工有关信息,审核无误的,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收回«暂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络函»,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基础数据]→[减员处置]→[暂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络函]→[保管],打印«暂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络函»并传送给新失业地社保机构。 〔3〕经办岗在收到参保职工新失业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络函»;暂时账户在收到«暂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络函»回执后,在10个任务日内审核参保职工有关信息。审核无误的,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基础数据]→[减员处置]→[参保职工转出〔统筹范围外〕],录入〝转移后社保机构称号〞〝 转移后社保机构开户银行〞 〝转移后社保机构开户称号〞〝 转移后社保机构开户账号〞→[保管]→[显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经审批岗审批后,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表单管理]→[转移表]→[统筹外转移基金审批表]打印出«统筹外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拨付单»,并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传送给新失业地社保机构。对暂时账户转移的应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暂时缴费账户,信息保管备份。否那么,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3.审批岗在5个任务日内对资料停止审核,审核无误的,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基础数据]→[减员处置]→[参保职工转出审批]→[审批]。否那么,给予[拒绝],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6.8 经办结果
1.生成转出参保职工〝团体信息电子文档〞。 2.生成«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6.9 归档资料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络函»。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3.«暂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接续央求表»。 4.«暂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络函。
5.«暂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络函»回执。
第三章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增加
1.1 业务称号
参保职工增加
1.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参保职工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增加。
1.3 文件依据
1.«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闽常[2000]28号〕
2.«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业务规程〔试行〕»〔闽劳社文[2004]356号〕
1.4 申报资料
1.退休
〔1〕«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增加花名册»。 〔2〕行政机关的退休批复资料。 2.在职死亡
〔1〕«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增加花名册»。 〔2〕«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央求表»。 〔3〕参保人员死亡证明。 3.出境定居退保
〔1〕«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增加花名册»。 〔2〕«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央求表»。
〔3〕出国出境定居的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或自己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缴费年限不满15年退保
〔1〕«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增加花名册»。 〔2〕«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央求表»。 〔3〕自己身份证复印件。
1.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担任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填写«受理单»。
经办岗:担任审核参保职工能否契合增加条件,操持在职增加业务,资料的整理、归档。
审批岗:担任审核审批参保职工增加信息。
1.6 经办流程〔图〕 增加申报 受理岗 经办岗 审批岗 数据库 经办岗资料归档1.7 操作规范
1.参保单位在每月20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央求参保职工增加。
2. 受理岗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审核经过的,填写«受理单»,当日内交经办岗。
2.经办岗在3个任务日内对资料停止审核。审核无误的,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基础数据]→[减员处置]→[参保职工在职增加],在变卦缘由中选择相应的项目,给予[保管]。否那么,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3.审批岗在2个任务日内对资料停止审核。审核无误的,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基础数据] →[减员处置] →[参保职工在职增加审批]→[审批]。否那么,给予[拒绝],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1.8 经办结果
终止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1.9 归档资料
«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增加花名册»。
第四章 基本养老保险团体账户管理
1.1 项目称号
团体账户的树立—新参保职工团体账户〔性补缴〕的树立
1.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新参保职工团体账户〔性补缴〕的树立。
1.3 经办依据
1.«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团体账户管理业务流程>的通知»闽劳社文[2007]96号
2.«关于颁发<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闽劳社文
[2004]356号
1.4 申报资料
«参保职工央求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审批表»。
1.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担任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填写«受理单»。 经办岗:担任审核资料,数据的录入,资料的整理、归档。 审批岗:担任审批参保职工性补缴团体账户数据。
1.6 经办流程〔图〕 个账树立申报 受理岗 经办岗 审批岗 经办岗资料归档1.7 操作规范 数据库 1.受理岗接纳资料, 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审核经过的,填写«受理单»,当日内交经办岗。
2.经办岗在3个任务日内对资料停止审核。审核无误的,依据«参保职工央求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审批表»,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账户管理]→[性补缴与欠缴补收],录入补缴信息→[保管]。否那么,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3.审批岗在2个任务日内依据«参保职工央求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审批表»,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账户管理]→[性补缴与欠缴补收审批]→ [审批]。否那么,给予[拒绝],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1.8 经办结果
树立基本养老保险团体账户信息。
1.9 归档资料
«参保职工央求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审批表»。
2.1 项目称号
团体账户的树立—省级统筹范围内转入参保职工团体账户的树立
2.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省级统筹范围内转入参保职工团体账户的树立。
2.3 经办依据
«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团体账户管理业务流程>的通知»闽劳社文[2007]96号
2.4 申报资料
«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表»。
2.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无。
经办岗:担任导入参保职工团体账户的数据。
审批岗:担任审核审批参保职工导入数据能否准确。
2.6 经办流程〔图〕 个账树立申报 经办岗 审批岗 数据库 2.7 操作规范
1.经办岗在3个任务日内对资料停止审核。审核无误的,依据«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表»,导体账户数据,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 [基础数据]→[在职参保]→[参保职工转入〔数据中心外——统筹范围内〕],输入相应[转入单位编码] →[导入文件],选择并登录FTP,进入FTP中的转出社保机构称号的文件夹,找到转入职工的[团体基本信息]→[导入]→[保管]。否那么,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2.审批岗在2个任务日内对资料停止审核。审核无误的,依据«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表»,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基础数据]→[在职参保]→[参保职工转入审批〔统筹范围内〕]→ [审批]。否那么,给予[拒绝],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2.8 经办结果
树立基本养老保险团体账户信息。
2.9 归档资料
无。
3.1 项目称号
团体账户的树立—团体账户初始化
3.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1997年底前树立团体账户的行业统筹参保人员,统筹范围外,转业,复退军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转入本经办机构基本养老保险团体账户的初始化。
3.3 经办依据
1.«基本养老保险团体账户管理暂行方法»〔劳办发[1997]116号〕
2.«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团体账户管理有关效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5号〕
3.«关于规范企业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团体账户记账方法的通知»〔闽劳社文[2004]284号〕
4.«关于完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决议的假定干效果的通知»〔闽政办[2005]227号〕
5.«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团体账户管理业务流程»〔闽劳社文[2007]96号〕
3.4 申报资料
1.«职工团体账户初始化申报表»。 2.其他资料
〔1〕1997年底前树立团体账户的行业统筹、已参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转入人员
«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表»。 〔2〕统筹范围外转入的参保人员
«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
〔3〕未参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转入人员、转业、复退军人 机关事业、转业复退军物证明资料。
3.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担任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填写«受理单»。
经办岗:担任审核资料,填写«职工团体账户初始化申报表»,资料的整理、归档。 审批岗:担任审批团体账户初始化信息。
3.6 经办流程〔图〕 个账初始化申报 经办岗资料归档 受理岗 经办岗 审批岗 数据库 3.7 操作规范 1.受理岗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审核经过的,填写«受理单»,当日内交经办岗。
2.经办岗在3个任务日对资料停止审核。审核无误的,填写«职工团体账户初始化申报表»,经审批后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账户管理]→[团体账户初始化]录入信
息→[保管]。否那么,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3.审批岗在2个任务日依据«职工团体账户初始化申报表»,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账户管理]→[团体账户初始化审批]→ [审批]。否那么,给予[拒绝],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3.8 经办结果
树立基本养老保险团体账户信息。
3.9 归档资料
1.«职工团体账户初始化申报表»。 2.«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表»。
3.«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信息表»。 4.机关事业、转业复退军物证明资料。
4.1 项目称号
团体账户记账--正终年度记账
4.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团体账户年末记账及结息。
4.3 经办依据
1.«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闽常[2000]28号〕
2.«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业务规程〔试行〕»〔闽劳社文[2004]356号〕 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团体账户管理业务流程»〔闽劳社文[2007]96号〕 4.«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团体账户计息有关效果处置意见的通知»〔闽劳社文[2020]142号〕
4.4 申报资料
无。
4.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无。
经办岗:担任团体账户年末记账及结息。 审批岗:无。
4.6 经办流程〔图〕
正常记账申报 经办岗 记账(结息) 构成年度个账信息 4.7 操作规范
经办岗于次年1月31日前,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中选择[账户管理]→[按单位期末记账〔结息〕],录入相应单位编号、记账年月,选择[年末记账记息];年末记账结息中提示缴费数据错误的,生成[错误缴费数据反应单],经修正后,重新执行年末记账结息。
4.8 经办结果
1.生成年度团体缴费明细。 2.生成年度团体账户信息。
4.9 归档资料
1.生成年度团体缴费明细库〔电子文档〕。 2.生成年度团体账户信息库〔电子文档〕。
5.1 项目称号
团体账户记账—实时记账
5.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参保职工退休、退保、在职死亡实时记账及记息。
5.3 经办依据
1.«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闽常[2000]28号〕
2.«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业务规程〔试行〕»〔闽劳社文[2004]356号〕 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团体账户管理业务流程»〔闽劳社文[2007]96号〕 4.«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团体账户计息有关效果处置意见的通知»〔闽劳社文[2020]142号〕
5.4 申报资料
«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增加花名册»。
5.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无。
经办岗:担任团体账户实时记账。 审批岗:无。
5.6 经办流程〔图〕
实时记账申报 经办岗 记账(结息) 实时计息 构成个账信息 5.7 操作规范
经办岗在3个任务日内依据«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增加花名册»,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上选择[账户管理]→[按团体期末记账〔结息〕],输入相应的社会保证码、记账年月,给予[记账];记账结息中提示缴费数据错误的经修正后,重新执行记账结息,[账户管理]→[职工减员实时计息],输入相应的社会保证码、截止记计息日期,给予[记息]。记账结息完成后,在«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增加花名册»上签署审核意见后,将申报资料送养老保险待遇计算经办岗。
注:参保职工退休:截止实时记息年月为退休审批年月。 一次性待遇〔退休不满15年、退保〕:截止实时记息年月为经办业务时的年月。 参保职工在职死亡:截止实时记息年月为职工死亡年月。
5.8 经办结果
1.生成«团体账户对账单»。 2.生成团体缴费明细。 3.生成团体账户信息。
5.9 归档资料
1.团体缴费明细。 2.团体账户信息。
6.1 项目称号
团体账户记账—撤销团体账户记账
6.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团体账户不准确记账的撤销。
6.3 经办依据
1.«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业务规程〔试行〕»〔闽劳社文[2004]356号〕 2.«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团体账户管理业务流程»〔闽劳社文[2007]96号〕 3.«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团体账户计息有关效果处置意见的通知»〔闽劳社文[2020]142号〕
6.4 申报资料
«团体账户吊销记账央求表»及相关资料。
6.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担任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填写«受理单»。
经办岗:担任审核资料,填写«团体账户吊销记账央求表»,撤销团体账户记账信息,资料的整理、归档。
审批岗:无。
6.6 经办流程〔图〕 吊销记账申报
受理岗 经办岗 不准确个账吊销 经办岗资料归档 6.7 操作规范
1.受理岗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审核经过的,填写«受理单»,当日内交经办岗。
2.经办岗在1个任务日内审核资料。审核无误的,填写«团体账户吊销记账央求表»后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账户管理]→[按单位取消期末记账(结息)]或[按团体取消期末记账(结息)],输入吊销记账年月,给予[吊销记账结息]。
6.8 经办结果
撤销不准确的团体账户信息。
6.9 归档资料
«团体账户吊销记账央求表»。
7.1 项目称号
团体账户对账单打印、发放及对账
7.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参保职工的团体账户的对账。
7.3 经办依据
1.«关于规范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团体账户管理有关效果的通知»〔闽劳险局[2000]41号〕
2.«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业务规程〔试行〕»〔闽劳社文[2004]356号〕 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团体账户管理业务流程»〔闽劳社文[2007]96号〕
7.4 申报资料
无。
7.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无
经办岗:担任团体账户对账单打印、发放。 审批岗:无
7.6 经办流程〔图〕
团体账户信息 经办岗 打印 发放 签收 7.7 操作规范
经办岗于每年6月30日前,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表单管理]→[缴费管理类表]→[团体账户对账单〔按单位〕]或[团体账户对账单〔按团体〕],输入相应的单位编码或团体信息和打印年度,查询显示后,给予[打印],构成[团体账户对账单],将对账单发至单位或参保职工团体手中并操持签收手续。
7.8 经办结果
生成团体账户对账单。
7.9 归档资料
«团体账户发放签收单»。
8.1项目称号
团体账户修正—团体账户明细修正
8.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团体账户明细修正。 1.2007年底前团体账户缴费月份交叉信息修正。 2.2007年后地税机关传输的不准确数据。
3.省级统筹范围内数据中心外转入人员信息不能正常导入的人员。
8.3 经办依据
1.«关于规范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团体账户管理有关效果的通知»〔闽劳险局[2000]41号〕
2.«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业务规程〔试行〕»〔闽劳社文[2004]356号〕 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团体账户管理业务流程»闽劳社文[2007]96号〕 4.«关于社会保险费误征处置有关效果的通知»闽财社[2020]45号
8.4 申报资料
1.«职工团体账户变卦申报表»。 2.变卦前的«团体历年缴费明细»。
8.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担任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填写«受理单»。
经办岗:担任审核资料,填写«职工团体账户变卦申报表»,团体账户明细的修正,资料的整理、归档。
审批岗:担任审批团体账户明细的修正。
8.6 经办流程〔图〕 个账修正申报 经办岗 受理岗 经办岗资料归档 审批岗 数据库 8.7 操作规范
1.受理岗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审核经过的,填写«受理单»,当日内交经办岗。
2. 经办岗在1个任务日审核资料。审核无误的,填写«职工团体账户变卦申报表»,经审批后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账户管理]→[修正团体缴费明细补账]→[保管]。否那么,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3. 审批岗在2个任务日内依据«职工团体账户变卦申报表»,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账户管理]→[修正团体缴费明细补账审批]→[审批]。否那么,给予[拒绝],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8.8 经办结果
树立基本养老保险团体账户信息。
8.9 归档资料
1.«职工团体账户变卦申报表»。
2. 变卦前的«团体历年缴费明细表»。
9.1项目称号
团体账户修正—团体账户补建
9.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参保职工团体账户数据不完整的团体账户补建。
9.3 经办依据
1.«关于规范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团体账户管理有关效果的通知»〔闽劳险局[2000]41号〕
2.«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业务规程〔试行〕»〔闽劳社文[2004]356号〕 3.«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团体账户管理业务流程»闽劳社文[2007]96号〕
9.4 申报资料
1.«职工团体账户变卦申报表»。 2.«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表»。 3.团体缴费凭证等资料。
9.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担任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填写«受理单»。
经办岗:担任审核资料,填写«职工团体账户变卦申报表»,录入补建数据,资料的整理、归档。
审批岗:担任审批团体账户的补建。
9.6 经办流程〔图〕
个账补建申报 受理岗 经办岗 审批岗 经办岗资料归档 数据库 9.7 操作规范
1. 受理岗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审核经过的,填写«受理单»,当日内交经办岗。 2. 经办岗在3个任务日内审核资料。审核无误的,填写«职工团体账户变卦申报表»,经审批后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账户管理]→[补建团体账户]→[保管]。否那么,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3. 审批岗在2个任务日内依据«职工团体账户变卦申报表»,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账户管理]→[补建团体账户审批]→[审批]。否那么,给予[拒绝],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9.8 经办结果
树立基本养老保险团体账户信息。
9.9 归档资料
1.«职工团体账户变卦申报表»。 2.«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表»。 3. 团体缴费凭证等资料。
10.1项目称号
团体账户修正—团体账户缴费明细删除
10.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重复参保注销人员账户兼并后的删除。
10.3 经办依据
1.«关于进一步做好局部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清算任务的通知»闽劳社文
[2020]143号
2.«关于仔细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基础数据核对任务的通知»闽劳险局[2020]43号
10.4 申报资料
1.«职工团体账户变卦申报表»。 2. 变卦前«团体历年缴费明细表»。
10.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担任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填写«受理单»。
经办岗:担任审核资料,填写«职工团体账户变卦申报表», 团体账户缴费明细的删
除,资料的整理、归档。
审批岗:担任审批团体账户缴费明细的删除。
10.6 经办流程〔图〕 经办岗 受理岗 个账缴费明细申报 审批岗 经办岗资料归档 数据库 10.7 操作规范
1.受理岗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审核经过的,填写«受理单»,当日内交经办岗。
2.经办岗在3个任务日内审核资料。审核无误的,填写«职工团体账户变卦申报表»,经审批后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账户管理]→[修正团体缴费明细补账]删除信息→[保管]。否那么,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3.审批岗在2个任务日内依据«职工团体账户变卦申报表»,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账户管理]→[修正团体缴费明细补账审批]→[审批]。否那么,给予[拒绝],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10.8 经办结果
树立基本养老保险团体账户信息。
10.9 归档资料
1.«职工团体账户变卦申报表»。 2.变卦前«团体历年缴费明细表»。
第五章 基本养老保险业务信息数据修正
1.1 业务称号
普通讯息修正
1.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参保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普通讯息的修正。
1.3 经办依据
«福建省休息和社会保证厅关于展开对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工资和视同缴费年限停止确认任务的通知»闽劳社文[2003]45号
1.4 申报资料
1. 公民身份证原件。 2. «普通讯息变卦表»。
1.5经办岗位
受理岗:担任接纳资料,填写«普通讯息变卦表»。 经办岗:担任录入信息。
审批岗:担任审批普通讯息的修正。
1.6 经办流程〔图〕 普通讯息修正申报
受理岗 经办岗 审批岗 数据库 1.7 操作规范
1.受理岗接纳资料,填写«普通讯息变卦表»,当日内交经办岗。
2. 经办岗依据«普通讯息变卦表»,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基础数据]→[在职参保]→[团体普通讯息变卦]→[保管]。
3.审批岗依据«普通讯息变卦表»,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 [基础数据]→[在职参保]→[团体基本信息变卦审批]→[审批]。
注:该项业务失实时办结业务。
1.8 经办结果
变卦参保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普通讯息。
1.9 归档资料
«普通讯息变卦表»。
2.1 业务称号
重要信息修正
2.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参保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重要信息的修正。
2.3 经办依据
1.«关于重要业务数据修正管理规则»〔闽劳社文[2005]126号〕
2.«关于参与养老保险全省统筹企业职工缴费年限认定有关效果的通知»〔闽劳社[2001]101号〕
3.国度、省有关规则
2.4 申报资料
1. 〝出生年月〞的修正
〔1〕«在职职工重要信息变卦申报表»。 〔2〕«离退休人员重要信息变卦申报表»。
〔3〕«招工〔干〕注销表»、«军人退伍注销表»或«大中专生毕业分配表»等复印件。 2. 〝参与任务时间〞的修正
〔1〕«在职职工重要信息变卦申报表»。 〔2〕«离退休人员重要信息变卦申报表»。
〔3〕«招工〔干〕注销表»、«军人退伍注销表»、«大中专生毕业分配表»等复印件 。 3.〝参与保险年月〞的修正
〔1〕«在职职工重要信息变卦申报表»。 〔2〕«离退休人员重要信息变卦申报表»。
〔3〕«参保职工花名册»等最早缴费记载的相关资料。 4.〝树立团体账户年月 〞的修正
〔1〕«在职职工重要信息变卦申报表»。 〔2〕«离退休人员重要信息变卦申报表»。 〔3〕树立团体账户最早记载的相关资料。 5.〝缴费年限〞的修正
〔1〕«在职职工重要信息变卦申报表»。 〔2〕«离退休人员重要信息变卦申报表»。
〔3〕«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注销表»。 〔4〕变卦缴费年限等相关资料。
6.90年底以前延续工龄年限(不含缴费年限)的修正 〔1〕«离退休人员重要信息变卦申报表»。 〔2〕«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确认表»。
7.建账前缴费基数〞、及〝缴费月数〞的修正 〔1〕«在职职工重要信息变卦申报表»。
〔2〕«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注销表»及相关资料。 8.退休类别、退休年月的修正
〔1〕«离退休人员重要信息变卦申报表»。 〔2〕行政机关退休批复。
9.离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变卦的修正 〔1〕«离退休人员重要信息变卦申报表»。 〔2〕待遇变卦相关资料 10.其他重要信息的修正 修正的相关资料。
2.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担任接纳资料,并填写«受理单»。
经办岗:担任审核资料,填写«在职职工重要信息变卦申报表»、«离退休人员重要信息变卦申报表»等表单,录入信息,资料的整理、归档。
复核岗:担任复核重要信息的修正。〔此岗设在市中心〕 审批岗:担任审批重要信息的修正。
2.6 经办流程〔图〕 修正数据申报 受理岗 经办岗 复核岗 审批岗
2.7 操作规范
1.受理岗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审核经过的,填写«受理单»,当日内交经办岗。
2.经办岗在5 个任务日内对资料停止审核。审核无误的,填写«在职职工重要信息变卦申报表»、«离退休人员重要信息变卦申报表»等表单并将资料上报复核岗。
3.复核岗在收到资料的7个任务日内,审核资料,审核无误的报审批岗审批。 4.审批岗在3个任务日内完成纸质审核审批,并将表单及相关资料退回。
5.经办岗依据审批后的«离退休人员重要信息变卦申报表»,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基础数据] →[退休人员] →[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变卦]修正重要信息→[保管],对已退休人员待遇变卦的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养老待遇] →[待遇调整] →[养老待遇临时调整]修正数据→[保管]。
6.复核岗依据审批后的«离退休人员重要信息变卦申报表»,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 [基础数据] →[退休人员] →[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变卦审批]→[审批],对退休人员待遇变卦的,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养老待遇] →[待遇调整] →[养老待遇临时调整审批] →[审批]。否那么,给予[拒绝]。
7.复核岗依据审批后的«在职职工重要信息变卦申报表»,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基础数据] →[在职参保]→[团体重要信息变卦]→[保管]。
经办岗资料归档 数据库 8.经办岗依据审批后的«在职职工重要信息变卦申报表»,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 [基础数据] →[在职参保]→[团体基本信息变卦审批]→[审批]。否那么,给予[拒绝]。
2.8 经办结果
变卦参保职工和离退休人员重要信息。
2.9 归档资料
1.«在职职工重要业务信息修正花名册»。 2.«离退休人员重要业务信息修正花名册»。
3.«在职职工重要信息变卦申报表»及相关变卦资料。 4.«离退休人员重要信息变卦申报表»及相关变卦资料。
第六章 基本养老保险性补缴
1.1 业务称号
基本养老保险性补缴
1.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参保职工契合国度、省规则的性补缴的对象。
1.3 经办依据
1.«福建省转发省休息和社会保证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新参保企业及其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假定干效果的补充通知»闽政办[2001]231号
2.«关于新参保企业及其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假定干效果的处置意见» (闽劳社[2002]文252号)
3.«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收代缴窗口业务管理假定干效果的补充通知» (闽劳社文[2003]318号)
4.«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那么假定干效果处置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1999]62号)
5.«关于城市社区现有专职任务人员参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效果的通知»〔闽劳社文[2004]245号〕
6.«福建省休息和社会保证厅办公室关于参保职工缴费工资和视同缴费年限确认任务假定干效果的处置意见»闽劳社文[2004]48号
7.国度、省有关规则
1.4 申报资料
1.退休补足十五年
〔1〕«参保职工性补缴花名册»。
〔2〕«参保职工央求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审批表»。 〔3〕行政机关退休批复。
2.初次参保的私营业主、集体工商户主 〔1〕«参保职工性补缴花名册»。
〔2〕«参保职工央求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审批表»。
〔3〕由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复印件或工商部门提供的信息表。
3.其他初次参保契合性补缴人员 〔1〕«参保职工性补缴花名册»。
〔2〕«参保职工央求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审批表»。 〔3〕自己档案及其他相关资料。
1.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担任接纳资料,填写«受理单»。
经办岗:担任审核资料,录入信息,资料的整理、归档。
复核岗:担任审核性补缴条件及相关信息。〔此岗设在市中心〕 审批岗:担任审核审批性补缴信息。
1.6 经办流程〔图〕
性补缴申报
受理岗 经办岗 复核岗 审批岗 经办岗资料归档 数据库 1.7 操作规范
1.受理岗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审核经过的,填写«受理单»,当日内交经办岗。
2.经办岗在5 个任务日内对资料停止审核。审核无误的,填写«参保职工性补缴花名册»等表单并将资料上报复核岗。
3.复核岗在收到资料的7个任务日内,审核资料,审核无误的报审批岗审批, 4.审批岗在3个任务日内完成纸质审核审批,并将表单及相关资料退回。
5.经办岗依据审批后的«参保职工央求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审批表»,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账户管理]→[性补缴与欠缴补收]录入缴费的起止时间、缴费基数→[保管]并要求参保人尽快到缴费窗口补缴。
6.复核岗依据审批后的«参保职工央求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审批表»,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账户管理]→[性补缴与欠缴补收审批]→[审批],否那么,给予[拒绝]。
1.8 经办结果
变卦参保职工重要信息。
1.9 归档资料
1.«参保职工性补缴花名册»。
2.«参保职工央求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审批表»。 3.性补缴及其他相关资料。
第七章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
1.1 项目称号
参保职工退休条件初审
1.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参保职工能否契合退休条件的初审。
1.3 文件依据
1.«关于工人退休、在职的暂行方法»〔国发[1978]104号〕
2.«福建省转发省休息厅等部门<关于贯彻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那么假定干效果处置意见的通知>»(闽政办[1999]62号)
3.«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闽常[2000]28号〕
4.«福建省休息和社会保证厅关于参与参与养老保险全省统筹企业职工缴费年限有关效果的通知»〔闽劳社[2001]101号〕
5.«福建省休息和社会保证厅关于规范职工退休审批管理任务的通知»〔闽劳社[2001]362号〕
6.«关于转发休息和社会保证部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效果的通知»〔闽劳社[2002]文81号〕
7.国度、省有关规则
1.4 申报资料
1.央求退休职工自己档案。
2.职工自己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1.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担任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填写«受理单»。 经办岗:担任参保职工退休条件的初审。 审批岗:无。
1.6 经办流程〔图〕
退休申报 受理岗 经办岗 1.7 操作规范
1.受理岗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审核经过的,填写«受理单»,当日内交经办岗。
2.经办岗在3个任务日内审核退休条件。审核无误的,每月23日前报同级休息和社会保证行政部门审批。否那么,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1.8 经办结果
完成参保职工退休条件初审。
1.9 资料归档
无。
2.1 项目称号
新增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
2.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参保职工月基本养老金待遇核定。
2.3 文件依据
1.«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闽常[2000]28号〕
2.«福建省转发省休息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那么的通知»〔闽政办[1998]95号〕
3.«福建省转发省休息厅等部门<关于贯彻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那么假定干效果处置意见的通知>»(闽政办[1999]62号)
4.«福建省转发省休息保证厅、财政厅〈关于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计发方法革新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2006]24号〕
2.4 申报资料
1.行政机关的退休批复资料。 2.职工自己身份证复印件。 3.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担任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填写«受理单»。 经办岗:担任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待遇,资料的整理、归档。 审批岗:担任审核审批月基本养老金待遇。
2.6 经办流程〔图〕 待遇计算申报
受理岗 经办岗 审批岗 经办岗资料归档数据库 2.7 操作规范
1.受理岗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审核经过的,填写«受理单»,当日内交经办岗。
2.经办岗在3个任务日内完成月基本养老待遇核定。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综合管理]→[缴费指数计算]→[缴费指数库]缴费指数计算→[养老待遇]→[退休待遇计算]月基本养老金计算→[保管]。待审批岗审批后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资料查询]→[养老待遇查询]→[退休人员综合查询]→[基本养老金待遇计算表]打印基本养老金计算表。否那么,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3.审批岗在2个任务日内完成月基本养老金计算审批。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养老待遇]→[退休待遇计算审批]→[审批]。否那么,给予[拒绝],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2.8 经办结果
1.树立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信息。
2.生成«参保人员______基本养老金计算表»。
2.9 资料归档
1.«参保人员______基本养老金计算表»。 2.行政机关的退休批复资料。 3.职工自己身份证复印件。 4.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3.1 项目称号
离休人员〔含建国前老工人、〝5.12〞人员〕长等候遇调整核定
3.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参保的离休人员〔含建国前老工人、〝5.12〞人员〕长等候遇的调整。
3.3 文件依据
依据省出台的企业离休人员〔含建国前老工人、〝5.12〞人员〕调整待遇相关文件
3.4 申报资料
休息保证部门提供的«离休人员〔含建国前老工人、〝5.12〞人员〕待遇调整审批表»。
3.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无。
经办岗:担任调整长等候遇,资料的整理、归档。 审批岗:担任审核审批长等候遇调整。
3.6 经办流程〔图〕 经办岗资料归档 审批岗 经办岗 离休调待申报 数据库
3.7 操作规范
1.经办岗依据«离休人员〔含建国前老工人、〝5.12”人员〕待遇调整审批表»,编制«基本养老金调整审批表»,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养老待遇]→[长等候遇整]录入调整金额、调整时间,给予[保管]。
2.审批岗依据«离休人员〔含建国前老工人、〝5.12”人员〕待遇调整审批表»、«基本养老金调整审批表»,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养老待遇]→[长等候遇调整审批] →[审批]。
注:完成时限按省调整企业离休人员〔含建国前老工人、〝5.12〞人员〕养老金待遇规则的时间及要求完成。
3.8 经办结果
1.生成«基本养老金调整审批表»。
2.变卦离休人员〔含建国前老工人、〝5.12〞人员〕月养老金待遇信息。
3.9 资料归档
1.«基本养老金调整审批表»。
2.«离休人员〔含建国前老工人、〝5.12”人员〕待遇调整审批表»。
4.1 项目称号
退休(职)人员长等候遇调整核定
4.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参保的退休〔职〕人员长等候遇的调整。
4.3 文件依据
省出台的企业退休〔职〕人员调整待遇相关文件
4.4 申报资料
无。
4.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无。 经办岗:担任按省出台的企业退休人员〔含在职〕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规则,完成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数据的调整。〔此岗设置在市中心〕。
复核岗:担任按省出台的企业退休人员〔含在职〕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规则,对市中心下传的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调整数据的调整状况停止审核,资料的整理、归档。
审批岗:经办机构担任人审批。
4.6 经办流程〔图〕
复核岗 经办岗 长等候遇调整申报 审批岗 复核岗资料归档数据库
4.7 操作规范
1.经办岗依据调整待遇规则,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设置相关参数,生成全市各经办机构退休人员待遇调整数据状况表,并实时将调整数据状况表下传各经办机构。
2.复核岗依据市中心下传的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调整添加数据与调整待遇规则停止比对。发现数据错误,查明缘由。属于经办岗系统参数设置形成的,应实时向经办岗反应;属于一般退休人员基本信息错误形成的,由经办机构按«企业离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待遇变卦核定»方法操持。比对无误后,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表单管理}→[养老待遇类表] →打印«基本养老保险调待状况表»、«调待添加基本养老金拨付单»按规则发放日前2个任务日送审批岗。
3.审批岗在«基本养老保险调待状况表»、«调待添加基本养老金拨付单»中审批。
4.8 经办结果
1.生成«调待添加基本养老金拨付单»。 2.生成«基本养老保险调待状况表»。
3. 生成企业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信息。
4.9 资料归档
1.«调待添加基本养老金拨付单»。 2.«基本养老保险调待状况表»。
3.企业退休〔职〕人员待遇调整数据备份资料。
5.1 项目称号
离退休人员〔含在职〕月基本养老金待遇变卦核定
5.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参保的离退休人员〔含在职〕,因基本信息或缴费数据发作变卦,重新核定月基本养老金待遇。
5.3 文件依据
1.«关于工人退休、在职的暂行方法»〔国发[1978]104号〕
2.«福建省休息和社会保证厅关于参与参与养老保险全省统筹企业职工缴费年限有关效果的通知»〔闽劳社[2001]101号〕
3.国度、省有关规则
5.4 申报资料
1.退休职工自己档案或需求更正的原始资料依据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或«月基本养老金计算表»原件及复印件。 3. «离退休人员重要信息变卦申报表»
5.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担任接纳资料,审核能否完全、完整,填写«受理单»。 经办岗:担任审核变卦条件,待遇变卦计算,资料的整理、归档。 审批岗:担任审核审批离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待遇变卦计算。
5.6 经办流程〔图〕 审批岗 受理岗 经办岗 待遇变卦申报 经办岗资料归档数据库 5.7 操作规范
1.受理岗接纳资料,审核能否完全、完整。审核经过的,填写«受理单»,当日内交经办岗。
2.经办岗审核变卦条件。审核无误的,重新核定月基本养老金并填写«离退休人员重要信息变卦申报表»。否那么,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3.审批岗审核审批变卦条件和重新核定后的月基本养老金。否那么,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5.8 经办结果
«离退休人员重要信息变卦申报表»。
5.9 资料归档
«离退休人员重要信息变卦申报表»并附需求更正的原始资料复印件。
6.1 项目称号
基本养老金一次性待遇核定〔退保〕
6.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参保职工,因出国〔境〕定居、抵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不满15年等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的核定。
6.3 文件依据
1.«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闽常[2000]28号〕
2.«福建省转发省休息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那么的通知»〔闽政办[1998]95号〕
6.4 申报资料
1.«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央求表»。
2. 出国出境定居的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或自己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4. 自己银行存折复印件。
6.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担任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填写«受理单»。 经办岗:担任审核支付一次性待遇条件,待遇计算,资料的整理、归档。 审批岗:担任审核审批养老金一次性待遇。
6.6 经办流程〔图〕 审批岗 受理岗 经办岗 一次性待遇申报
经办岗资料归档数据库 6.7 操作规范
1.受理岗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审核经过的,填写«受理单»,当日内交经办岗。
2.经办岗在3个任务日内审核一次性待遇条件。审核无误的,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养老待遇] →[退保待遇计算]→[保管],待审批岗审批后打印养老金一次性待遇计算表。
3.审批岗在2个任务日审核资料。审核无误的,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养老待遇]→[退保待遇计算审批]→[审批]。
6.8 经办结果
1.树立基本养老金一次性待遇信息。
2. 生成«参保职工____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计算表»。
6.9 资料归档
1.«参保职工____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计算表»。
2.«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央求表»并附退保相关资料。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
7.1 项目称号
基本养老金一次性待遇核定〔在职死亡〕
7.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参保职工死亡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的核定。
7.3 文件依据
1.«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闽常[2000]28号〕
2.«福建省转发省休息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那么的通知»〔闽政办[1998]95号〕
7.4 申报资料
1.«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央求表»。 2.参保人员死亡证明。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4.提供指定银行死亡职工自己存折原件、复印件或法定承袭物证明原件、复印件及法定承袭人存折复印件。
7.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担任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填写«受理单»。 经办岗:担任审核支付一次性待遇条件,待遇计算,资料的整理、归档。 审批岗:担任审核审批养老金一次性待遇。
7.6 经办流程〔图〕 受理岗 在职死亡申报
经办岗 审批岗 经办岗资料归档数据库 7.7 操作规范
1.受理岗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审核经过的,填写«受理单»,当日内交经办岗。
2.经办岗在3个任务日内审核一次性待遇条件。审核无误的,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养老待遇]→[在职死亡待遇计算]→[保管],待审批岗审批后打印养老金一次性待遇计算表。否那么,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3.审批岗在2个任务日内审核资料。审核无误的,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养老待遇]→[在职死亡待遇计算审批]→[审批]。否那么,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7.8 经办结果
1.树立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信息。
2. 生成«参保职工____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计算表»。
7.9 资料归档
1.«参保职工____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计算表»。
2.«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央求表»并附在职死亡相关资料。 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8.1 项目称号
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核定〔离退休人员死亡〕
8.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离退休人员死亡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的核定。
8.3 文件依据
1.«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闽常[2000]28号〕
2.«福建省转发省休息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那么的通知»〔闽政办[1998]95号〕
8.4申报资料
1.离退休人员死亡证明。
2.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由法定承袭人支付的,应提供法定承袭物证明及法定承袭人存折原件、复印件。
8.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担任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填写«受理单»。 经办岗:担任审核支付一次性待遇条件,待遇计算,资料的整理、归档。 审批岗:担任审核审批养老金一次性待遇。
8.6 经办流程〔图〕 受理岗 离退休死亡申报
经办岗资料归档经办岗 审批岗 数据库 8.7 操作规范
1.受理岗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审核经过的,填写«受理单»,当日内交经办岗。
2.经办岗在3个任务日内审核一次性待遇条件。审核无误的,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养老待遇] →[离退休死亡待遇计算]→[保管],待审批岗审批后打印养老金一次性待遇计算表。否那么,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3.审批岗在2个任务日内审核资料。审核无误的,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养老待遇] →[离退休死亡待遇计算审批]→[审批]。否那么,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8.8 经办结果
1.树立离退休人员死亡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信息。 2. 生成«参保职工____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计算表»。
8.9 资料归档
«参保职工____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计算表»并附离退休人员死亡应具有的其它资料。
9.1 项目称号
离退休人员〔含在职〕养老金一次性待遇补发核定
9.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离退休人员〔含在职〕因月基本养老金变卦、社会平均工资基数变卦一次性补发养老保险待遇的核定。
9.3 文件依据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休息保证厅发布的社会平均工资
9.4 申报资料
«离退休人员重要信息变卦申报表»。
9.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无。
经办岗:担任一次性养老金待遇调整数据的录入,资料的整理、归档。 审批岗:担任审核审批一次性养老金补发金额能否准确。
9.6 经办流程〔图〕
一次性补发申报
受理岗 经办岗 审批岗 数据库 经办岗资料归档9.7 操作规范
1.经办岗在每月月底前担任一次性养老金待遇补发数据的录入,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养老待遇]→[一次性待遇调整]→[保管]→待审批岗审批后打印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明细表 。
2.审批岗在每月月底前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养老待遇] →[一次性待遇调整审批]→[审批]。否那么,给予[拒绝]。
9.8 经办结果
1. 树立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信息。 2.生成«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明细表»。
9.9 资料归档
«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明细表»。
第八章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
1.1 项目称号
基本养老金支付资历认证
1.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付资历的认证管理。
1.3 经办依据
1.«福建省休息和社会保证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付资历核对方法〔试行〕〉的通知»〔闽劳社文[2003]315号〕
2.«关于对异地寓居退休人员停止支付养老金资历协助认证任务的通知»〔劳社厅[2004]8号〕
1.4 申报资料
1.离退休人员安排异地的,每年6月底前提供由寓居地协助认证机构出具的«养老金支付资历协助认证表»。
2.离退休人员出国或定居国外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每年6月底前提供一次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生活证明。
3.离退休人员到、、定居或寓居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每年6月底前提供港九工会结合会、工会结合会、外地公证机关出具的生活证明。
4.离退休人员已实行社会化管理效劳的,由退管效劳任务机构随时掌握其生活状况,并每月底前按规则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告离退休人员生活状况。
1.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无。
经办岗:担任发放«养老金资历协助认证表»,受理并审核参保单位、团体或社会化管理效劳机构提供的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付资历证明资料能否合法有效,并填制基本养老金暂停或恢复发放人员名单,资料的整理、归档。
审批岗:担任审核审批基本养老金暂停或恢复发放人员名单。
1.6 经办流程
养老金支付资历认证 经办岗 审批岗 1.7 操作规范
1.经办岗在每年4月底前收回认证通知,将«退休人员支付养老金资历认证表»发给退休人员寓居的街道退管机构或休息保证事务所,对异地寓居的离退休人员直接将认证通知和认证表寄给自己。街道退管机构或休息保证事务所应将认证通知和认证表发给参保单位本
辖区内寓居的离退休人员。
2.经办岗在收到«退休人员支付养老金资历认证表»后,要仔细停止复核,经审核确认退休人员仍具有支付养老金资历的,应继续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关于没有按规则期限操持资历认证的,每月月底前提出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人员名单,待收到认证表后,经审核确认退休人员仍具有支付养老金资历的,每月月底前提出恢复发放基本养老金人员名单。
3.审批岗在2个任务日内确认暂停或恢复养老金发放人员名单。
1.8 经办结果
确认暂停或恢复基本养老金发放人员。
1.9 资料归档
«养老金支付资历协助认证表»。
2.1 项目称号
基本养老金暂停或恢复发放
2.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离退休人员暂停或恢复发放基本养老金待遇的管理。
2.3 文件依据
1.«福建省转发省休息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那么的通知»〔闽政办[1998]95号〕
2.«休息和社会保证部关于对异地寓居退休人员停止支付养老金资历协助认证任务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8号〕
3.«福建省休息和社会保证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支付资历核对方法〔试行〕〉的通知»〔闽劳社文[2003]315号
2.4 申报资料
1.«暂停基本养老金发放人员名单»。
2.«恢复基本养老金发放人员名单»。
2.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无。
经办岗:担任基本养老金暂停或恢复发放的录入,资料的整理、归档。 审批岗:担任审核审批基本养老金暂停或恢复发放。
2.6 经办流程 暂停或恢复发放申报 经办岗 审批岗 经办岗资料归档
2.7 操作规范
数据库 1.经办岗在每月月底前依据«暂停基本养老金发放人员名单»,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养老待遇]→[退休待遇停发]→[保管];依据«恢复基本养老金发放人员名单»,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养老待遇]→[退休待遇续发]→[保管]。
2.审批岗在每月月底前依据«暂停基本养老金发放人员名单»,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养老待遇]→[退休待遇停发审批]→[审批]。否那么,给予[拒绝],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依据«恢复基本养老金发放人员名单»,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养老待遇]→[退休待遇续发审批]→[审批]。否那么,给予[拒绝],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2.8 经办结果
1.树立暂停基本养老金发放信息。
2. 生成«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审批表»。 3.树立恢复离退休人员发放信息。 4. 生成«基本养老金恢复发放审批表»。
2.9 资料归档
1.«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审批表»。 2.«暂停基本养老金发放人员名单»。 3.«基本养老金恢复发放审批表»。 4.«恢复基本养老金发放人员名单»。
3.1 项目称号
养老金发放账号信息树立、变卦
3.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参保的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账号信息树立、变卦。
3.3 经办依据
1.«关于加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9号〕 2.«休息和社会保证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听任务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
3.4 申报资料
1.央求人自己操持
〔1〕填报«离退休人员发放账号信息央求表»。 〔2〕自己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指定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的开户央求单复印件。 2.委托他人操持
〔1〕填报«离退休人员发放账号信息央求表»。
〔2〕离退休人员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离退休人员委托授权书。
〔4〕指定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的开户央求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3.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担任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填写«受理单»。
经办岗:担任审核发放信息,录入变卦养老金账号信息,资料的整理、归档。 审批岗:担任审核审批养老金发放信息。
3.6 经办流程〔图〕 审批岗 受理岗 经办岗 发放账号信息申报 经办岗资料归档数据库 3.7 操作规范
1.受理岗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审核经过的,填写«受理单»,当日内交经办岗。
2.经办岗在3个任务日内审核养老金发放信息。审核无误的,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基础数据]→[退休人员]→[退休人员发放信息变卦]→[保管]。否那么,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3. 审批岗在2个任务日内审核养老金发放信息。审核无误的,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基础数据] →[退休人员] →[退休人员发放信息变卦审批]→[审批]。否那么,给予[拒绝],将资料退回并说明缘由。
3.8 经办结果
树立离退休人员发放信息。
3.9 资料归档
1.«离退休人员发放账号信息央求表»。 2. 离退休人员〔含在职〕身份证复印件。
3. 指定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的开户央求单复印件。
4. 离退休人员〔含在职〕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离退休人员〔含在职〕的委托授权书。
4.1 项目称号
基本养老金发放电子数据生成
4.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参保的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电子数据的生成。
4.3 文件依据
1.«关于加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9号〕 2.«休息和社会保证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听任务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
4.4 申报资料
当月各项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暂停、恢复及发放账号信息变卦等业务全部办结且已审批。
4.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无。
经办岗:担任生成基本养老金发放电子数据。
审批岗:担任审核审批发放电子数据的笔数、汇总金额、格式、逻辑性;审核不经过的及时通知经办岗修正更正;审核经过的,生成加密后的委托发放电子数据。
4.6 经办流程
4.7 操作规范
1.经办岗在发放养老金前3个任务日内,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综合管理]→[未审批业务提示]末尾反省,提示没有尚未终结业务后,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 [养老待遇] →[待遇发放] →[养老金批量应发建账] ,待提示建账成功后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 [养老待遇] →[待遇发放] →[发放凭证批量生成] ,待审批岗审批后,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系统选择 [养老待遇] →[待遇发放] →[电子数据生成]。
2.审批岗在凭证生成当日内,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养老待遇]→[待遇发放] →[发放凭证批量审批]。否那么,给予[拒绝],及时通知经办岗修正更正。
经办岗 审批岗 数据库 4.8 经办结果
生成基本养老金发放电子数据。
4.9 资料归档
基本养老金发放电子数据备份资料。
5.1 项目称号
委托发放电子数据的传递
5.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基本养老金委托银行发放电子数据的传递。
5.3 文件依据
1.«关于加快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9号〕 2.«休息和社会保证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听任务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
5.4 申报资料
1.基本养老金发放电子数据。 2.«养老金发放方式汇总表»。
5.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无。
经办岗:担任基本养老金发放电子数据的加密。 审批岗:无。
5.6 经办流程
无。
5.7 操作规范
经办岗在每月养老金发放前2个任务日内生成加密的电子数据,经过报送软盘、专线或具有平安系统的网上银行系统与委托发放银行交接电子数据。
5.8 经办结果
基本养老金发放电子数据传递到银行。
5.9 资料归档
电子数据加密备份资料。
第九章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1.1 项目称号
基本养老保险金〔含一次性待遇〕支出
1.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月基本养老保险金〔含一次性待遇〕支出的核定。
1.3 文件依据
1.«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闽常[2000]28号〕
2.«福建省转发省休息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那么的通知»〔闽政办[1998]95号〕
3.«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管理方法〔试行〕〉的通知»〔闽劳险局[2006]48号〕
4.«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字【1999】60号〕 5.«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社字【1999】20号〕
6.«福建省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基金外部调拨管理方法»〔闽劳社【2000】286号〕
1.4 申报资料
基本养老保险金支出央求资料包括基金支出原始凭证和业务资料两个局部。基金调拨后,原始凭证由复核岗整理、归档,业务资料经复核复核由经办岗整理、归档。
1.基本养老金支出 〔1〕原始凭证
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拨付审批单»。 ②«基本养老金发放状况表»。 ③«基本养老金增减变化状况表»。 ④«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汇总表»。 〔2〕业务资料:
①新增离退休人员的 ⑴正常新增退休人员
Ⅰ.行政机关退休审批批复。 Ⅱ.«基本养老金计算表»。 ⑵扩面新增离退休人员
Ⅰ.同级休息行政部门同意该单位归入省级统筹及离退休人员移交的批复; Ⅱ.离退休人员移交资料;
⑶成建制由其它社保机构转入新增离退休人员
Ⅰ.同级休息行政部门同意该单位转入及离退休人员转移的批复; Ⅱ.离退休人员转移资料。 ②«基本养老金调整审批表»。 ③«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审批表»。 ④«基本养老金恢复发放审批表»。
2.一次性待遇支出 〔1〕原始凭证:
① 参保职工一次性待遇支出的,应提供«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拨付单»。
② 离退休人员一次性待遇支出的,应提供«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拨
付单»。
〔2〕业务资料:
① 参保职工一次性待遇支出的,应提供«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审批表
»、«参保职工 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计算表»。
②离退休人员一次性待遇支出的,应提供:«参保人员 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
遇审批表»、«参保人员 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计算表»。
1.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无。
经办岗:担任编制基本养老金支出的原始凭证和业务资料,在规则的时限内提出基金支出央求。
复核岗:担任复核基本养老金支出央求资料能否规范、真实、完整;原始凭证与业务资料的相关内容能否相符;业务资料能否经过单位担任人或其授权审批人审批;原始凭证能否经过基本养老金审核人员审核。
审批岗:担任审批基本养老金的支出。
1.6 经办流程
1.7 操作规范
1.经办岗在每月5日前担任按要求的生成各种表单,并附发生各种表单的基础资料及附件送至复核岗。
2.复核岗在2个任务日内,对基本养老金支出央求资料停止复核,发现效果应及时通知业务部门纠正。无误后,送审批岗审批。待审批岗审批,复核岗完成基本养老金拨付手续后,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综合管理] →[账目封账处置]。
3.审批岗审批基本养老金的支出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拨付审批表»签字审批。
经办岗 复核岗 审批岗 1.8 经办结果
按时足额完成基本养老金发放。
1.9 资料归档
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拨付审批单»。 2.«基本养老金发放状况表»。 3.«基本养老金增减变化状况表»。 4.«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汇总表»。
2.1 项目称号
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支出
2.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支出。
2.3 文件依据
1.«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闽常[2000]28号〕
2.«福建省转发省休息厅等部门关于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那么的通知»〔闽政办[1998]95号〕
3.«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管理方法〔试行〕〉的通知»〔闽劳险局[2006]48号〕
4.«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字[1999]60号〕 5.«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社字[1999]20号〕
6.«福建省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基金外部调拨管理方法»〔闽劳社[2000]286号〕
2.4 申报资料
1.«统筹外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拨付单»。 2.«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3.转入社保机构出具的联络函。
2.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无。
经办岗:担任在规则的时限内提出基金支出央求,资料的整理、归档。
复核岗:担任复核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支出央求资料能否规范、真实、完整。 审批岗:担任审批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支出。
2.6 经办流程
经办岗 复核岗 审批岗 2.7 操作规范
1.经办岗在5个任务日内将«统筹外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拨付单»、«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等资料提交复核岗复核,提出基金支出央求。
2.复核岗在2个任务日内复核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支出央求资料能否规范、真实、完整,不经过的退回经办岗并说明缘由。无误后,报审批岗审批。审批岗审批后完成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支出手续。
3.审批岗应在2个任务日内停止审批且在«统筹外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拨付单»签字审批。
2.8 经办结果
按时足额完成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支出。
2.9 资料归档
1.«统筹外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拨付单»。 2.«参保职工转移表»。
3. 转入社保机构出具的商转函。
3.1 项目称号
基本养老保险拨付信息反应
3.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拨付管理。
3.3 文件依据
«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管理方法〔试行〕»〔闽劳险局[2006]48号〕
3.4 申报资料
1. 发放成功:实行社会化发放的,应由代发银行提供«养老金发放状况反应函»;未实行社会化发放的,那么由银行回单确认拨付成功。
2. 发放失败:银行退款凭证。
3.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无。
经办岗:担任月基本养老金拨付各发放银行退回款项状况的核对落实,并将落实的状况反应财务。
复核岗:担任审核经办落实状况并对退回款项停止处置。 审批岗: 无。
3.6 经办流程
经办岗 复核岗 3.7 操作规范
1.财务部门收到银行退款后,在中心平台信息系统中相应账目中做〝拨付不成功〞或〝局部不成功〞标识,然后经过系统反应至业务部门经办岗,经办岗查明发放失败的缘由后在中心平台信息系统中更正发放信息,并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拨付信息反应单»交由财务部门重新拨付,实行社会化发放的应依照发放信息生成和传递的流程执行。如暂时无法查明缘由的,经办岗应在中心平台信息系统标注〝无法查明缘由,暂不拨付〞标识,待查明缘由后重新拨付。
2.经办机构财务部门审核岗在收到银行退款凭证2日外向经办岗人员反应;经办岗人员收到«基本养老金拨付反应单»3日外调明缘由后重新交财务部门审核岗。
3.8 经办结果
1.«基本养老金拨付反应单»。 2. 退回款项停止处置。
3.9 资料归档
1.«基本养老金拨付反应单»。 2. 银行退款凭证复印件。
4.1 项目称号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对账
4.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对账管理。
4.3 文件依据
«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管理方法〔试行〕»〔闽劳险[2006]48号〕
4.4 申报资料
月份基本养老基金支出有关表单。
4.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无。
经办岗:业务财务经办岗担任编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对账表»中业务数据;查明不符数据缘由和资料的整理、归档。
复核岗:由经办机构财务部门担任对账,发现不符数据向经办岗反应。 审批岗:无。
4.6经办流程
经办岗 复核岗 4.7 操作规范
1.基本养老基金支出经办、基本养老基金转移经办每月7日前编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对账表»提供财务部门审核岗对账。
2.财务部门审核岗应在2个任务日内完成对账任务。发现数据不符的及时反应经办人员,经办人员应在3个任务日内共同查明缘由并将状况提供财务部门审核岗。
4.8 经办结果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对账表»准确、无误。
4.9 资料归档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对账表»。
第十章 «退休证»发放管理
1.1 项目称号
«退休证»打印发放
1.2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经办机构退休人员«退休证»发放管理。
1.3 文件依据
«关于增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退休证〉管理任务的通知»〔闽劳险[2020]61号〕
1.4 申报资料
1.«退休人员基本信息表»一份。 2.退休人员自己一寸相片一张。
3.补办退休证的还需提供在社保经办机构指定报刊刊登的«退休证»遗失声明原件。
1.5 经办岗位
受理岗:担任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填写«受理单»。 经办岗:担任退休人员«福建省退休证»打印、发放。
审批岗:休息保证部门行政审批机关担任退休人员«福建省退休证»的审批盖章。
1.6 经办流程
发放 受理岗 经办岗 审批岗
1.7 操作规范
1.受理岗接纳资料,审核资料能否完全、完整。审核经过的,填写«受理单»,在每月月底前将资料交经办岗。
2.经办岗每月10日前依据«退休人员基本信息表»,在中心平台养老保险子系统选择[资料查询]→[养老待遇查询]→[退休人员综合信息查询]→[打印退休证]。
3.休息保证行政部门在每月15日前在打印好的«福建省退休证»上审批盖章。 4.退休人员补办«退休证»的,社保经办机构应在报刊刊登遗失声明次月15日前发放。
1.8 经办结果
«退休证»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1.9 资料归档
1.«退休人员基本信息表»。
2.«退休证»遗失声明。
说明:资料归档规范1.按«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则〔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部、国度档案局[2020]第3号令 2. 关于印发«福建省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方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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