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加强汛期及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
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北城乡建〔2011〕187号
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有关单位:
入汛以来,极端灾害性天气事件突发多发,极易诱发各类不安全因素。为积极防范应对极端天气对建筑施工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根据市城乡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及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建〔2011〕347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汛期及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洪度汛和防暑降温责任制
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温天气和汛期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认真贯彻市、区两级关于防暑降温、防洪度汛的重要要求,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充分认清当前形势,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定代表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全面落实防洪度汛和防暑降温主体责任制,狠抓落实施工现场各项防洪度汛和防暑降温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二、突出重点,落实汛期及高温防范措施
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自然灾害和次生灾害的发生特点,认真编制并落实汛期、高温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加大建筑工地灾害防御力度,确保安全:一是切实做好建筑工地防洪度汛工作,加强对深基坑、高边坡、施工围挡、物料堆积、起重机械设备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控力度,防止因洪涝灾害引发挡墙垮塌、边坡失稳、土方坍塌、脚手架及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特别要防止因施工原因造成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发生;二是切实做好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凡气温超过37℃,严禁11:00至16:00进行室外作业);三是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加强通风降温,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满足防暑降温需要,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宿舍和食堂必须安装空调,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疾病防治等法律法规,对施工现场进行深入彻底的环境清理和消毒,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和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防止现场作业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等事件;四是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按照五定原则(定整改内容、定整改措施、定保障资金、定责任人员、定整改时间)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落实“一对一”的现场督导监管责任,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和要求落实到实处。
三、加强预警和信息发布工作
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及时收集、发布预警通知,提前部署,提早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要密切注意重要地段、重要区域的任何突发情况,落实专人实行全天候监测。
四、完善应急预案,保证信息畅通
各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有关单位要完善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
度,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掌握动态,及时通报工作情况,保证信息和调度命令的畅通。同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好救援物资、救援队伍、抢险机械、应急通讯等措施,作好充分的应急准备。一旦遇到突发事件,立即分工种、分专业进行应急处置,确保事前有准备有预案、遇险不乱套,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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