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休假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切实保护职工的劳动安全与身心健康,充分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相关休假的实施细则,并按照云锡集团公司职工带薪年休假暂行办法,结合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
一、初团聚(指不能利用休息日在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2)
、职工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的,且不能在休息日团聚的,可以享
受探望父母的待遇,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休息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亲假; ⑶
、外调、社会招录用的职工,试用期满当年即可开始享受探亲假,新录
用的大中专毕业生,录用的次年(转正后)即可开始享受探亲假; (4)
、新婚的职工,领取结婚证书当年可享受最后一次(每年一次)探望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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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书模板——可编辑、可修改 母的待遇,次年即开始享受四年一次探亲假待遇; (5) (6)
、外调、社会招录用的职工,应提供原工作单位当年或四年期内探亲、离婚、丧偶的职工,次年开始享受每年一次探望父母的待遇;
情况的证明后,公司再予以安排探亲,如不能提供,则根据实际状况,从试用期满次年开始享受探亲假。
2、 探亲假的管理 (1)
、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职工申
请休探亲假时,需配偶单位提供其配偶未休假的证明; (2)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原则上每年可休假一次,假期为以书面形式通
知当事人或额外支付当事人一个月工资后,完成相关程序后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三条 工伤假
1、 职工因公受伤、因公致残,根据市一级医院诊断意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定为工伤的,由人力资源部确认工伤医疗期限。
2、 工伤医疗期满后,若本人提出仍不能工作,需要继续休息的,经鉴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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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书模板——可编辑、可修改 鉴定,按鉴定结果延长工伤医疗期,若经鉴定部门鉴定后未同意延长医疗期的,由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有关工会组织会同讨论,可适当延长医疗期。
3、 因公受伤医疗期结束后,伤愈复发,由市级医院诊断,经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有关工会组织会同讨论,确认为旧伤复发的,其相应治疗期可视为工伤医疗期。第三章 各类休假审批管理
第十四条 各类休假审批程序职工按照本实施细则申请各类休假时,首先填写《休假申请单》,按照休假程序完成休假审批后到人力资源部备案登记。其中,职工申请享受福利假时,填写《休假申请单》前需先到人力资源部进行休假资格核定。
第十五条 各类休假审批权限
1、 基层职工申请各类休假,部门负责人审批。
2、 科研、生产、技能操作和分析检测类_休假天数
2、 职工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结构工资、交通补贴和保健津贴全额发放。
3、 职工在探亲假、丧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哺乳期保健假等福利休假期间绩效工资原则上不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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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职工在法定节假日和年休假等福利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但不包含生产性津贴。
5、 年休假补贴的核算办法:按计发职工加班工资基数的300%计发,年休假补贴计入各利润中心部门的工资总额和成本部门的效益工资总额。
第_病假天数_50% (2)
2、 职工病假期间效益工资不予发放。
第二十二条
1、 职工工伤期间结构工资全额发放,交通补贴及保健津贴按实际工伤天数扣发。计算公式如下: (1)
2、 职工工伤期间效益工资原则上不予发放。注:结构工资指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和年功工资。第五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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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扣津补贴=当月应发津补贴/当月应出勤日_病假天数
工伤期间薪酬核算
、应扣津补贴=当月应发津补贴/当月应出勤日_工伤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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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各类休假年度周期按照公历年度计算;休息日和国家法定休
假日计入探亲假、丧假、婚假、产假、事假和病假。
第二十四条
职工休假前需办理工作代理或移交手续,由部门负责人指定
工作代理人或被移交人,以便履行工作职责,休假职工与工作代理人或被移交人进行工作交接时,需双方签字认可,休假期间,由代理人或被移交人全权处理原工作业务。
第二十五条
员工在休假期间发生意外事故的,不属于工伤事故范围,企业
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六条 动法规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经公司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并经工会组织有关程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参照国家、云南省及云锡集团公司劳
序后予以实施。
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自实施之日起试行,之前公司执行的各类休假制
度及细则同时废止。
第二十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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