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地籍数据库建设方法探讨
摘要:目前国内所建立的地籍信息系统大多是城镇地籍和农村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相互,不便于城乡地籍一体化管理。为此,文章对建立城乡一体化地籍信息系统的技术路线、设计方案以及建库过程中关键问题进行了介绍。最后得出,建立城乡一体化地籍数据库是改变传统地基管理的重要手段,同时对土地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数据库建设;探讨
Abstract: The current cadastral information system established in China is mostly the urban and rural land use database independent each other, it is not convenient for the urban and rural cadastre integration management. Therefore,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urban and rural integration cadastral information system technology, design scheme and the key problems in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At last, establishing the urban and rural integrated cadastral database is important means to change the traditional foundation management, while it has the important guiding role to the land sustainable use.
Key words: the urban and rural areas integration; database construction; discussion
中图分类号:P27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0 引言
随着土地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化,部分城市相继建立了地籍信息系统,逐步实现了地籍管理的自动化或半自动化,在土地管理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然而,目前国内所建立的地籍信息系统大多是城镇地籍和农村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相互,不便于城乡地籍的一体化管理。因此,如何建立一个规范、完整、适合本地区特点的城乡一体化地籍信息系统已成为各地土地管理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1]。
1 技术依据
1.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2007年8月,我国新的土地利用分类系统《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首次作为国家标准颁布,采用的是城乡一体化的分类体系,将土地利用情况分为12个
大类、57个小类,其中建设用地细化分类涉及5个大类、24个小类,开展农村调查时,对细化分类依据建设用地用途进行归并。新的分类系统强化了城乡土地统一分类,实现了城镇地籍数据库和农村地籍数据库地类的一致。
1.2 数学基础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对城镇和农村调查的平面坐标系统、高程系统、投影方式、投影分带等坐标参数进行了规范。土地调查数学基础的统一减少和避免了坐标转换造成的精度损失,提高了城乡一体化数据库的数据质量。
1.3 数据库标准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发布了《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和《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标准将土地调查要素划分为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和土地信息要素两大类,其中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为定位基础、境界与政区、地貌,土地信息要素分为土地利用要素、栅格要素、基本农田要素、土地权属要素和其他要素;标准规范了城乡土地调查要素图层的组织方式,命名,属性字段名称、类型等。
1.4 宗地代码编制规则
推广宗地统一代码编制工作是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对土地管理基础工作的巩固和完善,是实现国土资源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也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宗地代码编制规则》实现了城镇地籍数据库和农村地籍数据库编码的衔接。
2 城乡一体化地籍数据的组织方法
2.1 数据逻辑结构
城乡一体化地籍系统由空间数据库、非空间数据库、元数据库组成,空间数据库分为矢量数据和栅格数据;非空间数据库包括统计表格、文字报告、扫描资料和其他数据等与属性有关的信息;元数据库包括矢量数据元数据、DOM元数据和数字高程模型(DEM)元数据等[2]。
基础数据包括测量控制点、等高线、房屋、坡度图、行政区、接合图表等要素;土地利用数据包括地类图斑、线状地物、零星地物等要素;土地权属数据包括宗地、界址点、界址线等要素;基本农田数据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片、块等要素;其他专题数据包括开发园区、后备资源等专题要素。
2.2 数据管理模式
长期以来,由于城镇地籍和农村地籍管理的侧重点不同,两者的管理模式存在差异。城镇地籍管理重在对权属信息的管理,按照县(市、区)-街道(区)
-街坊-宗地(权属单位)-地块的模式组织管理数据,数据的组织单元为街坊;农村地籍管理重在对土地利用地类的管理,按照县(市、区)-乡(镇)-行政村-(村民小组)-图斑的模式组织管理数据,数据的组织单元为行政村。
《宗地代码编制规则》对土地调查要素的命名进行了规范,城乡一体化地籍系统的数据管理统一为县(市、区)-地籍区-地籍子区-宗地模式。
3 城乡一体化地籍数据库建立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程、规范操作,首先确定城乡一体化数据的组织结构,然后将城镇地籍数据与农村地籍数据进行融合,即转换到同一格式、同一坐标参数下进行数据接边和拓扑处理,再对城镇和农村数据的进行属性归并,最后对数据进行面积量算汇总,形成集图形、属性、扫描资料、专题数据于一体的城乡一体化地籍系统。
3.1 数据融合
城镇地籍数据和农村地籍数据采用不同数据格式、不同数据精度、不同比例尺、不同坐标系统和投影带。因此,必须经过数据融合、数据接边和属性处理。格式转换完成后,根据属性信息重新定义符号库,对数据属性结构和拓扑关系进行检查和修改,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坐标系统转换和接边过程中,依据低精度数据服从高精度数据的原则,以城镇地籍数据为准,对农村地籍数据进行坐标转换和接边调整。
3.2 属性归并
将城镇地籍数据覆盖范围内的农村地籍数据地类属性进行统一处理,以宗地为单位对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进行合并,实现城乡一体化数据图形显示输出、面积计算汇总等功能。
3.3 面积计算汇总
对城乡一体化数据库各图层要素进行面积计算,根据相关图层的座落单位、权属性质和地类码等属性值进行面积汇总,生成城镇、农村及城乡一体化面积统计表格。
4城乡一体化地籍数据库建设关键技术
4.1 土地产权界限街接不够严密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对城镇和农村的土地管理一直采用分割的管理,在土地所有权的归属问题上也由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基本属性的制度原因使得各地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产权界限不明和重复指界的现象;因
此,在建立城乡统一的,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权属界线图和权属信息库过程中,必须考虑解决原来2个系统数据范围不严密衔接的问题,需要对部分的权属界限进行现场指界和查验。
4.2 不同比例尺数据接边
由于城镇和农村地籍数据的比例尺差异较大,可能存在较多城镇地籍数据中为线状地物、面状地物,但农村地籍数据中没有该要素或者仅为线状地物的情况。依据低精度服从高精度的原则,以城镇地籍数据中的位置为准,调整农村地籍数据中的位置,保证其在空间上连续[3]。
4.3 不同比例尺数据面积平差
城乡一体化数据对农村地籍数据采用县级控制面积保持不变,县(市、区)-乡(镇)-行政村-(村民小组)-图斑逐级控制的原则进行面积平差。城镇地籍范围内数据为实测数据,与国有土地发证的面积一致,为保证成果的实用性,直接采用计算机面积,不参与平差。城乡一体化面积统计表输出时,对城镇部分的统计表格处理至与农村部分的城镇面积一致,保证表格的逻辑正确性。
4.4 城乡一体化数据库的优化
城乡一体的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一起存入数据库系统中后,数据量将会非常庞大,如果不进行有效的优化,数据存取速度将会很慢,那样关系型数据建库的优势将会荡然无存。提高数据存取速度,除了提高服务器性能以外,还可以对数据库进行优化,即根据一定的规则对数据库进行物理文件的分区管理,并将分区后的物理文件放到不同的物理硬盘上,提高文件的并发存取性能。另外,根据对系统运行一段时间的观察,调整数据库系统的各项参数,以提高整体运行速度;还有定期整理数据库系统文件的碎片等[4]。
5 结论
由于城乡一体化地籍数据库的建设是一项复杂、庞大的工作,本研究仅对城乡一体化数据库建设的几个关键问题作了初步的研究。随着地籍管理的不断深入,本研究设计的城乡地籍一体化数据库方案在实际应用中也必将遇到新的问题,需不断完善以满足新的需要。
参考文献:
[1]潘宝玉,范存国,武士耀.时态GIS在城镇地籍管理中的应用探讨[J].地矿测绘,2005,21(1):1~3
[2]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Z].2007.
[3]曾洪云,甘淑.城乡一体化“现代地籍”建设关键问题研究[J].国土资源信息化,2006,(6);16-18
[4]李德仁,龚健雅,边馥芩,著.地理信息系统导论[M].北京:测绘出版社,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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