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设施、设备维护及管理制度
一、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作用所有装置总称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加强维护,保证关键时刻不失效且好用。
二、各种安全设施、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要经常检查维护保养落实到人。
三、各种安全设施、设备要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
四、各类安全设施、设备要按有关规程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效验,并将检查效验情况记录在案。
五、安全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需立即复原。
六、各种特殊安全防护器材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效验和维护,每次效验后,应记录或铅封,保管人要经常检查。
七、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设施(如罐体上的安全法阀、压力表、)均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
八、凡属电器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由专业电工负责。
九、凡生产经营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灭火装置和其他固定和半固定灭火装置,由保卫部门负责。
十、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劳保用品和器具,由人劳部门负责购买。
十一、凡防雷、避雷、防静电装置及其他安全设施、设备等,均由需用配置部门负责管理。
开封市第二运输总公司三公司 2013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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