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 序 文 件
(3C认证)
依据Q/LJ·CCCF- QA01-2015《灭火设备产品质量计划》编制
版 本: A 版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发 文 号: 受控状态:
发布日期2015-03-25 实施日期2015-04-01
XXXXXXXXXXXX发布
目 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文件编号 Q/LJ·CCCF-QP01-2015 Q/LJ·CCCF-QP02-2015 Q/LJ·CCCF-QP03-2015 Q/LJ·CCCF-QP04-2015 Q/LJ·CCCF-QP05-2015 Q/LJ·CCCF-QP06-2015 Q/LJ·CCCF-QP07-2015 Q/LJ·CCCF-QP08-2015 Q/LJ·CCCF-QP09-2015 Q/LJ·CCCF-QP10-2015 Q/LJ·CCCF-QP11-2015 Q/LJ·CCCF-QP12-2015 Q/LJ·CCCF-QP13-2015 Q/LJ·CCCF-QP14-2015 Q/LJ·CCCF-QP15-2015 Q/LJ·CCCF-QP16-2015 Q/LJ·CCCF-QP17-2015 Q/LJ·CCCF-QP18-2015 Q/LJ·CCCF-QP19-2015 Q/LJ·CCCF-QP20-2015 Q/LJ·CCCF-QP21-2015 Q/LJ·CCCF-QP22-2015 Q/LJ·CCCF-QP23-2015 文 件 名 称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保管使用控制程序 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制度 认证产品一致性和变更控制程序 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设备使用和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库房管理制度 现场5S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 文件资料控制程序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供应商管理细则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检验程序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产品生产过程检验程序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 产品成品检验程序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设备运行检查控制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内部质量审核控制程序 产品包装、搬运、储存和防护作业程序 普通元器件和材料检验程序 页码 1 4 7 12 14 17 19 26 29 36 42 45 51 58 66 69 71 73 75 78 82 85 87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01—2015 版 本 页 码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保管使用控制程序 A 第1页 共86页 1目的 为加强对本公司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以下简称认证标志)使用管理,确保顾客利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已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所有产品的认证标志之使用管理。 3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认证标志的使用; 3.2 原材料仓库负责认证标志的收发; 3.3 技术质检部负责认证标志的监督管理。 4程序 4.1 认证标志的式样 4.1.1认证标志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缩写“CCC”)。 4.1.2认证种类标注 认证种类标注如下图所示。在认证标志基本图案的右部印制认证种类标注,证明产品所获得的认证种类,认证种类标注由代表认证种类的英文单词的缩写字母F组成,其中的“F”代表消防认证。 4.1.3认证标志的规格 认证标志的规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规格执行。 4.1.3.1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分为五种,其规格标准如下: 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尺寸 规格尺寸 A A1 1号 8 7.5 2号 15 14 3号 30 28 4号 45 42 5号 60 56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01—2015 版 本 页 码 23.5 21.5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保管使用控制程序 A 第2页 共86页 47 43 B B1 6.3 5.8 11.8 10.8 35.3 32.3 认证标志图案比例图 4.1.3.2非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规格与上表的规定不同,但必须与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尺寸成线性比例。 4.2认证标志的使用 4.2.1获得认证的产品使用认证标志的方式根据本公司产品特点按以下规定选取: 4.2.1.1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必须加施在获得认证产品外体规定的位置上; 4.2.1.2印刷认证标志的,该认证标志应当被印刷、模压在铭牌或产品外体的明显位置上; 4.2.1.3在相关获得认证产品的本体上不能加施证标志的,其认证标志必须加施在产品的最小包装上及随附文件中。 4.2.2获得认证的产品可以在产品、内包装和外包装箱上加施认证标志。 4.2.3车间的包装人员应把合格的产品在出厂前按标志的使用方法加施认证标志。 4.3 认证标志制作、申请和发放 4.3.1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制作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印制机构承担。 4.3.2如日后改为印刷的认证标志,则印刷设计方案由本公司先向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机构(以下简称指定的机构)提出申请,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自行制作。 4.3.3 认证标志的申请使用 4.3.3.1本公司先持申请书和认证证书的副本向指定的机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 4.3.3.2当本公司以函件或者电讯方式申请使用认证标志的,先向指定的机构提供申请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01—2015 版 本 页 码 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保管使用控制程序 A 第3页 共86页 书、认证证书副本的书面或者电子文本,申请使用认证标志。 4.3.4 本公司申请使用认证标志,将按照国家规定及时缴纳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工本费或者印刷认证标志的监督管理费。 4.3.5仓库管理员将严格按仓库的管理制度及认证标志的管理办法,对认证标志进行收发登记,并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按定量发放。 4.3.6车间人员认真按照认证标志的使用规定进行使用。 4.4认证标志的监督管理 4.4.1 技术质检部对认证标志的发放和使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4.4.2 公司当获得认证后,将遵守以下规定: A、建立认证标志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对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和存档; B、保证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要求; C、对超过认证有效期的产品,不使用认证标志; D、在广告、产品介绍等宣传材料中正确地使用认证标志,不利用认证标志误导、欺诈消费者; E、接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各地质检行政部门和指定认证机构对认证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F、不伪造、变造、盗用、冒用、买卖和转让认证标志及其他违反认证标志管理规定。 4.5 记录表单 4.5.1 Q/LJ·CCCF-QR01-01《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领用登记表》 4.5.2 Q/LJ·CCCF-QR01-02《CCC标准规格标志申购表》 修改状态 修改日期 主题(新编/修改) 执行日期 归口部门 技术质检部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02—2015 版 本 页 码 消防产品身份信息 管理制度 A 第4页 共86页 1目的 为了确保灭火器身份证制度的顺利实施,且符合标准GA846-2009《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的相关要求,特编制本制度。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对已取得有效型式认可证书的产品的相关管理,包括数码笔、USB-Key、蓝牙适配器管理以及标志使用等全过程。 3职责 3.1技术质检部是身份信息管理系统的归口管理部门。 3.2身份信息管理人员职责 3.2.1负责专用物品的申购、验收和保管; 3.2.2负责标志的录入、上报和发放,保留标志领用记录; 3.2.3负责经销商档案信息和用户单位档案信息的建立和维护; 3.2.4负责产品流向信息上报及经销商流向信息上报; 3.2.5负责专用设备和系统的维护,确保硬件和软件能正常运行。 3.3生产部职责 3.3.1 根据生产计划,将标志的需求计划提供给身份信息管理人员; 3.3.2 按要求粘贴标志; 3.3.3 在搬运、包装、储存等各环节保护标志完好。 3.4销售部职责 3.4.1 建立并适时更新经销商档案信息和用户单位档案信息; 3.4.2 统计产品销售流向信息以及经销商销售流向信息。 4要求 4.1工作流程 至少满24小时 入库 出厂 贴商标 检验 合格品 贴标志 包装 定期 上报 销售部统计 发放标志 流向信息 经销商档案信息 用户档案信息 生产部 标志需求计划 产品信息发布 技术质检部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02—2015 版 本 页 码 消防产品身份信息 管理制度 A 第5页 共86页 4.2 标志的申购 4.2.1身份信息管理人员根据生产部未来3个月的生产计划,登陆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系统的中心服务器,进入专用物品管理进行标志AB签的申报,申报时生产信息和销售流向信息比率必须达到80%以上。系统自动审批通过后,管理人员应选择通过评定中心测试的印刷单位,系统自动生成编码文件,并将编码文件下发至已选择的印刷单位,最后管理员与印刷单位联系并办理相关付款印刷事宜。 4.2.2身份信息管理人员应随时关注标志申购的审批情况,如有问题,应及时和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公共信息部取得联系,确保申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4.2.3身份信息管理人员在标志入库前,应对标志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应将标志存放在干燥、清洁、通风的专用存放柜内。 4.3标志的录入和注册 4.3.1身份信息管理人员根据生产部的需求计划录入标志验证体并上报注册,以备生产之需。一般情况下,生产部应至少提前一天将标志需求计划告知身份信息管理人员,因急需或数量在50张以内可以临时通知。 4.3.2身份信息管理人员应在上报注册成功的标签包装上注明对应的产品型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防止误用。另电脑操作员应对上报成功的标志信息在《身份信息标志注册记录》中进行记录。 4.4标志的使用 4.4.1 标志只能用于本公司生产的并具备有效型式认可证书的产品,不用于维修产品。 4.4.2 标志在注册成功后才可以被领用,领用人员必须在《身份信息标志领用登记表》上签字。 4.4.3生产部应指定领用标志的人员,标志由指定人员领取,并仅限在本车间生产现场粘贴使用。 4.4.4 领取标志后,若出现标志损毁、遗失等情形应及时向技术质检部报告,损毁的标志应交回技术质检部,不得私自处理。技术质检部必须对损毁、遗失的标志通过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报废处理。 4.4.5 粘贴标志前要核对产品型号,防止贴错;标志A签必须粘贴在技术质检部指定的产品位置,而标志B签和合格证必须粘贴在身份信息挂牌上。 4.4.6 对于现场暂时没用完的标志,操作人员应注明型号规格、领用日期,及时交回技术质检部保管,防止误用或遗失。 4.4.7 对粘贴标志的新员工在上岗前应进行必要的操作要领培训。 4.5 标志的维护 4.5.1 在产品的搬运、包装、储存、销售等各环节都要注意保护标志的完好性。销售部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02—2015 版 本 页 码 消防产品身份信息 管理制度 A 第6页 共86页 人员要对经销商或顾客宣讲维护标志的必要性。 4.5.2 标志一旦贴上就不可揭下,揭下即损毁。 4.5.3 在产品的生产、搬运、储存等工厂内部各环节若发现身份信息标志损毁、脱落等情形,应立即隔离该产品并及时向技术质检部报告。技术质检部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达到现场对损毁、脱落的身份信息标志进行登记回收,并通过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报废处理。 4.6 经销商、用户单位管理和流向信息统计上报 4.6.1 销售部应指定人员进行经销商档案管理、用户单位信息管理和流向信息统计上报。 4.6.2 销售部应按《经销商(用户)档案信息表》建立经销商档案,并根据经营状况适时增减经销商档案信息。 4.6.3 《经销商(用户)档案信息表》应报送技术质检部,以便在跟踪管理系统中建档。若有新的经销商(用户)产生,在向技术质检部报送流向信息时应将其档案信息一并报送。 4.6.4 每天按经销商和产品型号对销售的产品流向进行统计,形成附表4《产品销售流向报表》以电子邮件报送技术部,身份信息管理人员根据此表上报流向信息到跟踪管理系统。产品销售流向信息应100%统计上报,每天12:00之前上报前一天的流向信息。 4.7 监督检查 4.7.1 技术质检部负责人应经常浏览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的网页,关注有关通知和要求并宣贯实施。 4.7.2 技术质检部负责人每季度应组织人员对本公司跟踪管理系统各环节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检验结果记录在《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生产企业自查表》上。 4.8 记录表单 4.8.1 Q/LJ·CCCF-QR02-01《身份信息标志注册记录》 4.8.2 Q/LJ·CCCF-QR02-02《身份信息标志领用登记表》 4.8.3 Q/LJ·CCCF-QR02-03《经销商(用户)档案信息表》 4.8.4 Q/LJ·CCCF-QR02-04《产品销售流向报表》 4.8.5 Q/LJ·CCCF-QR02-05《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生产企业自查表》 修改状态 修改日期 主题(新编/修改) 执行日期 归口部门 技术质检部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03-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7页,共86页 认证产品一致性和变更 控制程序 1.目的 1.1确保批量生产的产品的结构、工艺、关键件、材料与型式试验合格样品的一致,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 1.2对获证产品的更改(包括标准、功能、工艺、结构、材料、关键件)控制,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取得认证的产品在设计、采购、生产、检测/查过程中对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 3.定义 3.1关键件:是指对产品的主要性能等有较大影响的原器件和材料及配件。 3.2关键工序:指形成产品的主要性能等特性的工序。 4.职责 4.1产品开发部:负责产品一致性变更处理。 4.2生产部:确保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采购作业的一致性;确保产品的生产工艺过程控制一致;负责产品的生产与产品的一致性及标志使用; 4.3技术质检部:负责身份信息专用物品的妥善保管和使用管理;负责认证产品的图纸、资料等相关技术文件的完整、准确,符合认证产品一致性的要求;并对产品实现过程中一致性的实施进行跟踪和验证。 5.作业内容 5.1相关技术文件一致性的保持: 文件的编订部门所编订的相关技术文件涉及如产品特性参数、铭牌标志、关键零部件等应与《产品特性文件表》上一致,并明确产品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的供应厂商及相关品质要求等。 5.2 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采购一致性的控制:主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的采购按照《认证产品关键零部件》中所列的供应商进行采购,以保证产品关键零部件、原材料与型式试验中规定的型号、规格、所用材料完全一致,否则不允许采购。 5.3 生产过程的一致性控制:生产部和技术质检部依据建立的工艺流程图、作业指导书安排生产工序及检验工序及作业方法,不随意变更。必要时,应取得授权人员(技术质检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03-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8页,共86页 认证产品一致性和变更 控制程序 部)的批准。 5.4 检验一致性的控制: 5.4.1 外购外协(包)关键零部件的检验:检验员应按照认证产品关键零部件的供应商、产品名称、规格、材料要求进行一致性检查,并要求供应商每半年提供一次材质报告,否则不予收货。其它检验项目按相关检验标准或作业指导书验收。 5.4.2依据建立的《普通元器件和材料检验规程》、《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检验程序》、《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程序》、《产品过程检验程序》、《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产品成品检验程序》等相关文件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并保存记录。 5.5 产品的一致性评审管理: 公司建立《产品一致性检查表》,定期对认证产品的一致性进行评审。 5.5.1 产品一致性检查的依据: A、认证产品关键零部件明细表(含关键件、材料供方名单); B、产品型式检验(试验)报告: C、变更批准(确认)文件; D、依据的产品标准(如:); E、产品图样和设计文件。 5.5.2 一致性检查的抽样、内容和方法 A、产品一致性检查的抽样:一致性检查采用抽样方法进行,每半年对生产中的产品抽样检查,每次不少于2个产品,关键件、材料则从经检验合格的库存品中或生产现场随机抽取。 B、一致性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序号 检查内容 检 查 方 法 处 置 如果发现产品型号、规格不一致,应确认是否确实是认证的产品,如确属认证产品,应记录不符合事实。如不是认证产品,则要跟踪其用途。 1 对照产品型式检验(试验)报告、产品描述、产品图样和产品的名称、设计文件(包括配方等)、产型号、规格的品认证证书、认证产品变更批一致性 准(确认)文件等逐一核对、检查产品的铭牌、标记、外包装印刷、说明书等所描述的产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03-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9页,共86页 认证产品一致性和变更 控制程序 品名称、型号、规格等内容是否一致。 任何不一致情况应予 对照申请材料、产品特性文记录。遇到因标识不全无件表(含关键件、材料供方名法核对时,应予追溯。即认证产品所单)产品图样和设计文件(包使型号、规格、技术参数使用的关键括配方等)等逐一核对关键件、与产品描述、型式检验合2 件、材料的一关键材料的牌号、规格、结构、格样品的相同,但变更了致性 关键特性或参数是否一致。还供应商,只要这种变更未应核对是否从合格供方采购事先向认证机构申报并的。 获得批准,都属于产品一致性的不符合项。 核查产品结构,初步判定与产品型式检验(试验)报告、认证产品标准、产品图样和设计文件(包括配方)等描述的型式检验合格样品特性的一致产品的特性指定试验应作记录 3 性。 的一致性 对抽查的样品进行指定试验。以判定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的效果。指定试验的项目由内审人员指定,一般是规定的确认检验项目。 工厂文件更改是否会导致认证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的要其他项目的 4 求。 检查 这些信息应予关注,作进一步检查。 5.6异常处理 5.6.1当发现产品的一致性有异常时,应立刻停止生产,并查找分析原因,责令责任部门或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并追溯异常的产品进行标识、隔离,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整改后须经技术质检部确认与认证样品一致后方可恢复生产。 5.6.2 异常的产品要经相应处理,达到型式试验合格样品的一致性要求,才可投入生产线。 5.6.3 根据不合格品的性质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03-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10页,共86页 认证产品一致性和变更 控制程序 5.7产品的变更控制 5.7.1产品认证变更的类型 5.7.1.1商标变更; 5.7.1.2由于产品命名方法的变化引起的获证产品名称、型号变更; 5.7.1.3产品型号变更、内部结构不变; 5.7.1.4申请人(制造商或生产厂)名称变更,地址不变,没有搬迁; 5.7.1.5申请人(制造商或生产厂)名称变更,地址名称变化,没有搬迁; 5.7.1.6申请人(制造商或生产厂)名称不变,地址名称变更,生产厂没有搬迁; 5.7.1.7制造商或生产厂搬迁; 5.7.1.8产品认证所依据国家标准、技术规则或者认证实施细则发生了变化; 5.7.1.9明显影响产品的设计发生了变化,如获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更换; 5.7.1.10申请人(制造商或生产厂)的质量体系发生变化(例如所有权、组织机构或管理者发生了变化; 5.7.1.11其它。 5.7.2申请变更程序 5.7.2.1技术质检部识别、确认产品变更类型,及时向总经理或质量负责人汇报情况。 5.7.2.2确认产品更改内容后,技术质检部填写《消防产品认证变更申请书》递交产品开发部签字确认。 5.7.2.3产品开发部根据产品认证变更确认情况,正式向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提出认证变更申请。除需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和必要的技术资料外,还需按下列条款提交适用文件: 5.7.2.3.1符合5.7.1.1-5.7.1.3变更条件的,变更后的新证书如包含原证书信息(型号、商标),需交回证书原件。 5.7.2.3.2符合5.7.1.4-5.7.1.10变更条件的,需交回证书原件。 5.7.2.3.3符合5.7.1.1变更条件的,申请时另外提交新申请商标的注册证明或商标使用授权书。 5.7.2.3.4符合5.7.1.2-5.7.1.3变更条件的,申请时应另外提交申请变更后的产品名称、型号与原获证产品名称、型号间差异性声明(正本)。 5.7.2.3.5符合5.7.1.4-5.7.1.7变更条件的,申请时应提交下列适用文件: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03-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11页,共86页 认证产品一致性和变更 控制程序 (1)有关部门同意更名的批复; (2)新、旧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3)当地企业登记机构开具的证明; (4)地址登记机构开具证明; (5)其它需提交的证明文件。 5.7.2.3.6符合5.7.1.8变更条件的,按评定中心相关规定申请。 5.7.2.3.7符合5.7.1.9变更条件的,申请时应另外提交有关产品设计变化(产品的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原器件更换)的正式声明(正本)。 5.7.2.3.8符合5.7.1.10变更条件,申请时应另外提交有关质量体系变化的正式声明(正本)。 5.7.3变更的评价和批准 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根据变更的内容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价,确定是否可以变更或需送样检测或工厂检查,如需送样检测或工厂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变更。 5.7.4获证产品在无特别需要时,一般不做任何变更,以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样品一致。 5.7.5所有的产品变更都需要按《文件资料控制程序》执行并保存记录,并分发到相关部门存档。 6.相关/支持性文件 《质量计划》 《文件资料控制程序》 《产品特性文件表》 《普通元器件和材料检验程序》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检验程序》 《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 《产品过程检验程序》 《产品成品检验程序》 7.相关记录 7.1 Q/LJ·CCCF-QR03-01《产品一致性检查表》 7.2 Q/LJ·CCCF-QR03-02《认证产品关键零部件明细表》 7.3 Q/LJ·CCCF-QR03-03《消防产品认证变更申请书》 修改状态 修改日期 主题(新编/修改) 执行日期 归口部门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03-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12页,共86页 技术质检部 认证产品一致性和变更 控制程序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04-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13页,共86页 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1.目的 本程序目的是通过对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有效控制,使监视和测量设备满足监视和测量的要求,从而确保监视和测量结果的有效性、正确性。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监视和测量的所有仪器、仪表、量具等的控制。 3.职责 技术质检部为监视和测量设备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检定、校验。 4.控制程序 4.1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验收 4.1.1 新购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满足产品的监视和测量要求,保证其准确性和精密度。 4.1.2新购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要在国家定点生产厂家,或主体设备生产厂家购买,具有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包修卡或相关证明资料等。 4.1.3 新购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由技术质检部组织/委托相关部门进行检定。 4.2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定期校准 技术质检部要统计所有的测量和监视设备,编制《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防止遗漏。 4.2.1 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要编制《监视和测量设备周期校准计划》,规定校准的周期。 4.2.2 技术质检部要按《监视和测量设备周期校准计划》规定的周期及时进行校准,周期校准率达100%。 4.2.3 监视和测量设备校准的依据为能溯源到的国际或国家基准,当不存在上述基准时,要记录校准的依据。包括编制自校规程。 4.2.4 监视和测量设备由技术质检部委托有资格校准的部门进行,经校准合格的设备要有合格证。 4.3 防止发生可能使校准失效的调整。 4.3.1为了保持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准确性、有效性,设备的调整必须在规定的条件下进行,确保调整不会导致校准失效。 4.3.2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调整要根据该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说明书进行。 4.4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04-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14页,共86页 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 4.4.1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搬运、贮存必须按该设备的使用说明和相关注意事项进行,防止失效、损坏。 4.4.2 在使用、搬运、贮存时要注意维护,采用适当的方法和适宜的环境条件,确保设备在使用期内校准的有效性。 4.5 监视和测量设备校准状态的偏离 4.5.1 监视和测量设备使用者要注意该设备的监视和测量结果。如有异常,就应及时通知技术质检部,同时要注意设备使用有效期。 4.5.2 当发现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技术质检部要分析造成偏离校准状态的原因。包括: ——人为原因,使用者操作不当,维护不及时等; ——设备本身消耗磨损等造成等。 4.5.3 技术质检部要根据造成校准状态偏离的原因采取纠正措施、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4.5.4 要对偏离校准状态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产生的监视和测量结果予以复查。复查是使用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对偏离校准状态的设备监视和测量的最后一批向前测量,直到测量结果一致为止。 4.6 当计算机软件用于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时,应确认其满足预期用途的能力。确认应在初次使用前进行。 5.相关记录 5.1 Q/LJ·CCCF-QR04-01《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 5.2 Q/LJ·CCCF-QR04-02《测量设备检定、校准记录》 5.3 Q/LJ·CCCF-QR04-03《监视和测量设备周期校准计划》 修改状态 修改日期 主题(新编/修改) 执行日期 归口部门 技术质检部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05-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15页,共86页 设备使用和维护保养 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对生产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管理,确保产品生产符合规定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过程中实现产品符合性所需的各种生产设备。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设备的配备、选型、购置、维护、修理。 3.2技术质检部负责对生产设备的验收和改进。 4.程序 4.1设备使用 4.1.1新工人在使用设备前,必须经过培训,其中包括对设备的结构性能,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知识等方面的技术知识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 4.1.2操作工人经过培训后,对他们必须掌握有关设备结构性能,安全操作和维护保养知识要进行考核。合格者方可使用设备。 4.1.3同工种的操作人员需跨设备使用时,必须经生产主管同意后,方可使用。 4.1.4外单位来人借用设备,须经生产副总批准方可使用,由生产部指定所在小组组长指导操作,工作完毕,生产部机修人员应对设备进行检查。 4.2设备维护 4.2.1日常维护 日常维护每天下班前15分钟,由操作工人完成(内容见设备操作规程)。日常维护没有做的和很差的,由设备维修人员检查,查后报生产主管处理。 4.2.2定期保养 由生产部编制设备保养计划,下发生产车间执行。定期保养及小修由设备维修人员负责,该设备生产工人要参加保养。设备保养工作完毕后,应按设备保养要求和实际保养情况填写《设备保养记录》。定期保养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不得超过规定的停机时间,保养中发现有磨损件,应通知设备管理人员绘图作好备件。 4.3设备润滑管理 4.3.1设备管理员协助车间,认真贯彻技术状态(包括油箱清洁,油标醒目情况)的检查,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05-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16页,共86页 设备使用和维护保养 管理制度 检查中发现油杯、油盒、毛线、毛毡缺损者应及时改进或修复。 4.3.2设备的清洗换油工作以操作工为主,维修工配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3.3车床、液压机等油箱换油时,必须用180-200目过滤网进行过滤,过滤后才能加入机床。 4.4设备润滑的“五定”工作 4.4.1定点:根据设备的润滑部位和润滑点的位置及数量,进行加油,换油,并要求熟悉它的结构和润滑方法。 4.4.2定质:使用的油品,其品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润滑时按照操作规程上规定的油品使用,清洗换油的要保证清洗质量,润滑器具保持清洁,设备上各种润滑装置要完整,防止尘土、铁屑、粉末、水分等落入。 4.4.3定量:在保证良好润滑的基础上,本着节约用油的原则,规定油箱换油和各润滑点每班用油的规定。 4.4.4定时: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规定的时间进行加油,并按换油周期进行清洗换油。 4.4.5定人:由设备操作工人负责加油。 4.5设备修理 4.5.1在生产过程中设备、工夹模具出现故障,由操作工通知维修工进行修理。 4.5.2计划修理:根据设备修理计划,车间安排机修组进行修理。设备修理完成后,报设备管理员进行验收,并填写好《设备维修及验收记录》。 4.6操作人员的“三好”“四会” 4.6.1三好: 4.6.1.1管好——对设备负保管责任,未经生产主管同意,不许别人动用自己所使用的设备。每日做好交。设备所属附件不得丢失。 4.6.1.2用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严禁精机粗用。不用脚踏踩设备外露表面,不用脚踢操纵手柄和电器开关等控制系统,不在设备上乱放工具、加工零件和其它物品。 4.6.1.3修好——设备在修理和各级保养过程中,操作者应按有关规定范围参加,以熟悉设备结构,掌握设备性能。基本上能识别设备自然事故的部位并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在维修工人的指导下,培养修复设备的能力。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05-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17页,共86页 设备使用和维护保养 管理制度 4.6.2四会: 4.6.2.1会使用——必须熟悉设备性能及结构方可使用。新工人应在有关人员指导下方可操作设备。操作时精力集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6.2.2会保养——作到润滑“五定”(定点、定质、定量、定时、定人),保证滑动面和传动部位运动正常。按规定清扫设备,作到设备见本色。按规定搞好各级保养。 4.6.2.3会检查——设备开动前,必须检查各操作部份,档铁,限位器等是否灵敏可靠,一切正常后方可开车。设备运行过程中,应经常观察各部运转情况,如有异常,应立即停车检查,会同维修人员分析原因。会按规定项目和方法检查设备精度。 4.6.2.4会排除故障——能分辨设备的正常和异常现象,并能判断出异常学习的部位和原因,凡属一般机械故障应操作者自行排除。在电工指导下,熟悉设备电气系统,能协助电工排除电气部份故障。 4.7设备完好监视 4.7.1生产部每年进行一次生产设备完好普查,普查由设备管理员牵头,维修工参加。 4.7.2设备普查过程中设备管理员应填写《设备检查记录》,作为制定修理计划的依据。 4.7.3非完好设备要挂置 “待修”、“检修”、“停用”、“报废”等状态标识。 4.8设备事故及处理 4.8.1发生设备事故,当事人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车间主任和设备管理员。由设备管理员组织相关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并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 5.相关记录 5.1 Q/LJ·CCCF-QR05-01《设备保养记录》 5.2 Q/LJ·CCCF-QR05-02《设备维修及验收记录》 5.3 Q/LJ·CCCF-QR05-03《设备检查记录》 5.4 Q/LJ·CCCF-QR05-04《设备事故报告单》 修改状态 修改日期 主题(新编/修改) 执行日期 归口部门 技术质检部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06-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18页,共86页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1.目的 本程序的目的是对与质量有影响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对其进行评价,使这些人员的能力达到规定的要求,并不断提高,从而确保提供合格的人力资源。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培训工作管理活动和人员的控制。 3.职责 行政人事部为公司人力资源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 4.控制程序 4.1编制岗位任职条件,规定各个岗位人员必备的条件,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不能上岗。 4.2培训目的 公司通过培训,以提高员工的技术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管理技能以及职业道德和意识;通过培训使员工了解有关市场及顾客的需求和期望、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知识,以及相关的外部标准、内部标准,决定决议、公司发展战略、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等,确保员工意识到所从事活动的重要性,以如何实现质量目标做出贡献。 4.3培训计划编制 各部门提出培训需求,明确提出培训时间、人数、内容、方式等,报部门主管批准,交到行政人事部。 行政人事部编制培训计划要依据公司年度发展对人员技术水平、质量水平的要求和种类,人员上岗任职条件。培训对象是所有从事与质量有影响的工作人员。包括:执行人员、管理人员,特别是从事监视和测量、内部审核以及特殊过程的人员。除此之外,还要执行国家对特殊工种的培训要求。 行政人事部汇总各部门的年度培训计划,结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并报总经理批准。 4.4培训计划的实施 行政人事部和各部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和各科目培训计划的安排,分期分批培训各岗位、工种人员,或聘请专业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并组织考试/考核。 特殊工种的培训由有资格人员对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进行培训。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06-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19页,共86页 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行政人事部要对培训工作进行检查,保证培训按计划,按规定实施,在培训过程中,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可修改培训计划。 4.5评价所提供培训的有效性 4.5.1从事特殊工作人员,按培训计划要求进行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资格证书,证书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审核。若由于技术素质欠缺而发生质量事故或其它原因,年审不合格要下岗重新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4.5.2对国家有规定的特殊工种,要按国家规定进行培训资格考核凭资格证上岗工作,并按国家规定进行资格审核。 4.5.3除特殊工作人员以外的从事对质量有影响的工作人员,也要经培训。 4.5.4公司所有人员培训达不到上岗要求的应调离原工作岗位或接受再培训。 4.5.5行政人事部要对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的方法可以召开座谈会,调查培训对象和主管人员,以发现不足,不断改进。 4.6行政人事部要建立员工培训档案,保存员工培训记录,填写《培训记录表》,以保证提供合格的人力资源。 5.相关记录 5.1 Q/LJ·CCCF-QR06-01《年度培训计划》 5.2 Q/LJ·CCCF-QR06-02《培训记录表》 5.3 Q/LJ·CCCF-QR06-03《人力资源年度需求计划》 修改状态 修改日期 主题(新编/修改) 执行日期 归口部门 行政人事部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07-2015 版 本 页 码 库房管理制度 A版 第20页,共86页 1.目的 为了使公司仓库管理规范化,保证财产物资的完好无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原材料仓、成品仓、公司其它库房,以及与库房日常作业有关的管理。 3.职责 3.1部门经理:各部门经理按照第3.1.1条界定的责任范围实施。 3.1.1生产部经理负责执行和督导原材料仓库的各项工作计划落实;销售部经理负责执行和督导成品仓及成品分支仓库的各项工作计划落实;技术质检部经理负责物料质量的判定。 3.1.2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对帐、物、卡进行抽查; 3.1.3负责参与制订和修订本部门库房库存的最低、最高库存量; 3.1.4负责所属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工作安排、监督检查,对所辖范围内的物料的数量、质量及安全负责; 3.2财务主管:负责监督抽查各部门库房管理的账物情况,根据公司要求组织公司的半年或年终盘存工作。 3.3 库房管理员: 3.3.1负责物资的采购申请并跟踪采购、催办物料按期到库、异常提报,并参与库存最低、最高库存量的修订和制订; 3.3.2负责物资的数量、质量、存放、“55”堆码、进仓、出仓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3.3.3负责物资的安全管理,对特殊危险品(易燃、易爆及有毒、腐蚀性的物品)要加大管理力度,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3.3.4负责物资的动态或定期盘点工作,及时登记物品库存卡,坚持日清月结,凭单收发料,确保帐物卡一致。随时掌握仓储不足、积压、呆滞的情况,按要求上报,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3.3.5妥善保管好原始凭证及各类文件,及时报送上级要求的各类报表; 3.3.6对所管库区实行“6S”管理,保持库区清洁、整齐; 3.3.7负责跟踪工具和其它需要通过使用验证物料的合格情况; 3.3.8负责外协件报检及出入库的管理;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07-2015 版 本 页 码 库房管理制度 A版 第21页,共86页 3.3.9负责编制仓库月末收发存报表,对账卡物的一致性负全责; 3.3.10负责库房物资收发货搬运的规范管理; 3.4生产内勤: 3.4.1负责核对出入仓物料的名称、规格和数量,完成各种出入库原始单据的输入,对输单的准确性负全责; 3.4.2负责编制月末产品材料耗用报表;对仓库物料的出入仓录单所引起的帐务准确性负全责; 3.4.3负责根据库房管理员的采购申请单按质按量按时采购回厂各类物资,并根据库房要求提供相应单据,对无单据的采购物资不得办理检验和入库。 3.4.4负责根据库房管理员的报表按月清理退货不合格品。 3.5各班组长: 3.5.1相应班组长按照仓管员的指导和安排,组织人员将各种物品积极主动地搬到指定地点.按要求装卸、搬运、摆放。 3.5.2搬运人员负责作业公共区域卫生保洁,保持通道畅通。 3.6质检员: 3.6.1负责在一个工作日(其中干粉4个工作日)内完成进料物资的质量检验; 3.6.2负责过程检验中各类不合格品的按批次处理(其中自制灭火器钢瓶按月处理)。 4.工作程序 4.1仓库工作纪律 4.1.1除本仓库人员及管理工作以外,与收发料无关的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仓库库存区。任何人取用物料必须有库房管理人员的陪同。无收发料发生时,库房门必须上锁。未办理手续,任何人不得随意取用仓库物料。严禁库内会客及与其他部门人员闲聊;仓库严禁烟火。 4.1.2仓库人员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及个人的物品存放仓库内。 4.1.3库房管理员对物料的进出仓务必当时办理手续(急用品出入库除外)、登记物卡,保证账、卡、物的统一,不得事后补办;在正常上班时间内,仓管员有权拒绝借料行为;随时接受上级或财务稽查人员的抽查。 4.1.4在月、半年、年终盘存中,出现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要分析原因,查明责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07-2015 版 本 页 码 库房管理制度 A版 第22页,共86页 任,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擅自处理。 4.1.5除库管员外,任何人不得修改电脑出入仓单据的数据,且修改后的数据必须重新过账。 4.1.6库管员下班前,应巡视仓库门、窗、电源、水源是否关闭,并关闭电脑,清理好当天发生的各类单据。 4.2物料入仓 4.2.1 供应商凭《送货单》或《发货清单》将货物送(提)至仓库,库管员同交(提)货人一起核对清点实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是否与相关资料相符、公司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是否齐全,确保无错、漏、超现象后签收,并在收货次日(工作日)12时前开出《送检单》送至相应检验人员检验,确定合格后正式办理入库手续。 4.2.2需过磅物料,应由库管员、供应商(或采购人员)一同过磅确认数量,由双方签字确认后按入库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2.3库管员若发现品种、规格、数量短缺和超交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生产内勤或采购人员处理。其中超交情况,应控制在3%以内,对于数量要求有特别要求的不得接收短缺和超交数量;对于收货当时发现明显不合格的物料在知会部门经理的情况下,应让供应商直接提走,不得收货。 4.2.4库管员收货后,库管员对经检验合格的物资要立即登卡,保证帐、物、卡随时一致。 4.2.5急用品入库:紧急材料入库交货时,生产内勤或采购人员应以文字方式通知仓库收货,仓库确认无误后,通知进货检验,并同时通知车间领用,而后由相关使用人补办手续。 4.2.6 发外委托加工(外协)入仓:发外委托加工(外协)品回厂由库房管理员根据发出情况点收数量、并按采购物资执行进料检验。 4.3成品经销品入库 4.3.1自制品入库:自制成品入仓时,仓管员应严格核对生产班组手写的《产品入仓单》填写项目是否齐全,有无检验员签名,实物与入仓单据填写项目是否相符,确认无误后签收,于入库次日(工作日)12:00时前处理好账务。 4.3.2经销品入库:经销品入库按照物资采购入库的程序要求进行,经销品进货检验采取库房管理员根据申请人的要求进行收货验证为主,及技术质检部辅助检验相结合的模式,以保障经销品的供货质量;若发现质量异常必须由技术质检部办理质量异常手续,由相应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07-2015 版 本 页 码 库房管理制度 A版 第23页,共86页 采购人员进行处理。 4.4物料发放 4.4.1生产班组依生产任务通知单的要求填写好产品流转单到生产内勤处办理“领料出仓单”,经主管审核确认后,交到库房管理员备料或领料。生产内勤根据班组需求在输单时发现库存不足,在发现的当时将缺料情况告知库管员备料。 4.4.2一般情况下按生产任务批次和批量领用的物料需提前6个工作小时通知仓库备料,库管员依单备料,凭单记卡,并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备料;如属于零散物料、技改物料、新产品开发试制物料、检验试验物料和机修材料领用不需要备料时间,采取见单发料的方式处理。 4.4.3领料人员应凭单清点物料后连同领料联单(备查)和物料出库,物料出仓后发生数量异常,仓管员应协助领料人员调查情况,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数量损失责任; 4.4.4发料过程中,仓管员发现有账无料或有料无账的情况要作出核对,并在发现的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方式提出调账申请且调完账。 4.4.5领用易耗性有色金属工具或配件,领用人必须将耗损的工具或配件退回库房,如:焊咀及焊咀保护套,否则即便是主管已审核领料单,仍然不发料。 4.4.6各部门或班组领用一般性的劳保用品时,原则上每月领用一次。 4.4.7退换料 4.4.7.1对于领料出仓后在生产工序中发现的不良物料,使用部门应将不良物料收集后,凭质检员出具的《质量异常通知单》到仓库办理退换料。 4.4.7.2对使用部门退回的需退供应商的不良物料,仓库收料后,应在每月20日前后根据《质量异常通知单》编制退货报表送至生产内勤,生产内勤根据报表和质量部门的处理的手续落实退货,并以此作为扣罚供应商凭证。物料退货必须在周转仓录入采购退货单。退货单价按进货时单价处理 。 4.4.7.3报废物料必须在账套中以报废减账后集中处理。 4.4.7.4对工具物料,按照工具管理办法执行领用和借用,使用部门领出后,发现的不良工具,应由机修人员鉴定后办理相关手续退料至工具仓。 4.4.7.5由于使用班组的责任造成的报废物料,仓库不得为其办理换料或退料手续,如需仓库收料时,仓库仅当废料办理相关手续。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07-2015 版 本 页 码 库房管理制度 A版 第24页,共86页 4.4.7.6仓库对已从财务帐上扣除退货款项的供应商退货物料,生产内勤有责任要求供应商及时提走,超过35天后不退货的,由库管员提请报废处理。 4.5成品出货:所有销售发货一律按先进先出原则办理,仓管接到提货单或其它方式发货通知后,须核对单据手续是否齐全完备,确认并签收提货单,安排相应班组将出货品装车。监督、检查所搬货物是否与提货单一致,仔细清点以确保实物符合无误;若发现货物有明显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出货并向技术质检部汇报;对搬运操作人员有不当操作应及时制止和纠正。 4.6储存、搬运及安全 4.6.1生产部会同技术质检部对有时间要求的库存物料制订储存期限规定(化工原料以厂家标明的时间为准)对于已达储存期的物料,仓库应距每月20日最近的工作日汇总向技术质检部申请检查,对于符合要求的物料应归入原位,不符要求的由仓管按技术质检部的处置意见汇总呈报部门和公司处理。 4.6.2销售部应会同技术质检部建立《成品仓储存期限表》,库房管理员对照产品的储存期限进行检查,对超过储存期的产品,应及时报部门经理,同时联系技术质检部部进行重新检验。 4.6.3仓库应对易碎和易坏品应格外小心存放。盐酸、油漆、天那水、汽油、煤油、乳化液等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要放入指定区域,注意防火,每80平方米应配备一具灭火器。易潮变质的物料,严禁直接摆放于地上,应放于货架或置于地承载物上进行隔离。 4.6.4存放物料要成行、成列,摆放整齐,尽量实施“五五堆码”处理,便于计数和检查。相同状态的物资应集中存放在同一场所,摆放时注意取拿方向一致。 4.6.5原材料叠放时,应做到“上小下大,上轻下重。”高度不超过200cm为原则,出货频率高的放于出口附近;堆放应稳固,避免发生塌落事故;特殊、危险物料叠放时不可超过高度,避免对产品包装造成挤压变形,使危险品泄漏、蒸发等。 4.6.6所有物料应一物一卡,物卡一一对应。 4.6.7各物料存放堆架之间留有足够的通道,方便搬运操作。 4.6.8 对于特殊、危险物品搬运装卸时,必须轻提轻放,严禁重摔重压;搬运人员必须配戴必要的防护工具。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07-2015 版 本 页 码 库房管理制度 A版 第25页,共86页 4.6.9供应商的不合格物料及仓库的待处理品,应及时申报处理,在仓库存期不得超过35天。 4.6.10认真执行货仓管理的“十防”即:防火、防水、防腐、防蛀、防磨、防爆、防电、防盗、防倒塌、防变形。 4.6.11对危险化学物品的保管,须遵守“三远离、一严禁”的原则,即远离火源、水源、电源,严禁混合堆放。 4.7呆滞物料的控制和管理 4.7.1凡在仓库呆滞时间超过12个月未动、且无继续使用、发货信息,或产品设计更改、确实不再使用的物料。特殊订单而未能售出的成品,产品更新被替代不再销售的成品均被列为呆滞物料。 4.7.2对于呆滞物料,每半年清理一次,先由仓管员汇总列出《呆滞料报表》交部门经理复核,然后送至检验,经技术质检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实施处理。 4.8盘点 4.8.1库房物料采用动态盘点和定期盘点的两种方式,动态盘点是“逢低、逢零”每日盘点不低于20种物料,月末自动全部盘完。公司规定半年和年终为定期盘点,无论是哪一种盘点,均由库房管理员具体实施执行。公司根据库房平时管理状况,在必要的时候才组织定期盘点。 4.8.2盘点应于实地、实物逐一盘点,不得仅以卡、物记载代替实物盘点。 4.8.3盘点差错率:关键及产品主要物料差错率小于1%;低价值辅料差错率小于5%。必要的时间,半年盘点和年终盘点要制定盘点管理措施,并对盘点所产生相应等级,制定相应的奖惩细则。 4.8.4盘点后如有盈亏情况,仓库应编制盈亏表,分析原因,上报部门经理及财务主管并经核准后再进行调帐处理。对属于人为疏忽造成的盘盈或盘亏,责任人将按公司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5.批评教育条款 5.1库门管理异常: 5.1.1库管员或值班人员未在存料区,库门开启的处罚库管员或值班人员5元/次; 5.1.2无库管员或值班人员陪同进入存料区的处罚5元/次;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07-2015 版 本 页 码 库房管理制度 A版 第26页,共86页 5.2有手续取料异常: 5.2.1无库管员或值班人员陪同在存料区取料的处罚20元/次; 5.2.2库管员授意领料人员进库取料而自己不陪同的处罚库管员或值班人员20元/次; 5.3无手续取料异常: 5.3.1无库管员或值班人员陪同在存料区取料的处罚50元/次; 5.3.2库管员授意领料人员进库取料而自己不陪同的处罚库管员或值班人员50元/次; 5.4搬运异常 5.4.1来料入库未按要求放置到规定地点,且库管员未纠正,处罚库管员20元/次 5.4.2来料入库按要求放置到了规定地点,但未按要求堆码整齐且库管员未纠正,按重新堆码工作量的大小处罚库管员10-50元/次; 5.4.3来料入库未按要求放置到规定地点,经库管员纠正拒不听从,处罚相应班组长及搬运人20元/次; 5.4.4来料入库按要求放置到了规定地点,但拒不听从库管员或值班人员要求未堆码整齐,按重新堆码工作量的大小处罚相应班组长及搬运人10-50元/次; 5.4.5野蛮搬运,不听招呼,尚未造成损失的,处罚相应班组长及搬运人20元/次; 5.4.6野蛮搬运,造成损失的,按公司出厂价或产品进货价照价赔偿; 5.4.7野蛮搬运,库管员视而不见,不予制止纠正,未造成损失的,处罚库管员20元/次; 5.5记卡异常 5.5.1库房存料无卡,按5元/项处罚库管员; 5.5.2库房存料有卡,但未及时记录收发信息按3元/项处罚库管员。 5.6其它不按本细则执行,致使库存物料账卡物不一致而造成损失,本细则尚未明确处罚的,按照《员工奖惩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执行。 修改状态 修改日期 主题(新编/修改) 执行日期 归口部门 生产部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08-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27页,共86页 现场5S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现场管理,提高产品品质、降低产品成本、保障安全生产,在生产车间推行5S管理要求,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拟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合生产部生产现场的管理。 3.职责 3.1生产员工负责岗位操作区域的现场5S管理。 3.2班组长负责组织本班组实施现场5S管理及提报现场管理违规事实和处罚方案。 3.3部门经理负责对生产现场5S管理的监督检查及对奖惩的审批。 4.定义 无 5.工作内容 5.1 班组整理 5.1.1班组长在开工前按上班时间进行考勤,对本班组的人员状况进行确定,确定是否存在迟到、缺勤人员。 5.1.2对班组公共设备进行检查是否处理完好状态;清理班组内区域是否有物资、推车等占用通道;对班组整体情况进行详尽的掌握。 5.1.3班组长根据所掌握的情况,结合部门工作要求安排当天的工作,并针对不良情况进行分工处理,使每一个人都明白自已的事,每件事都有具体的人负责。 5.2岗位整理 班组员工接到工作任务后及时到达工作岗位,完成以下工作: 5.2.1整理设备及工艺装备:对生产所使用的设备、工装、工具、量具进行检查,确认是否处于合格使用状态,是否存在本班组及本岗位不需要的工装、工具、及设备并加以区分。 5.2.2物资整理:对生产用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区分,分别将当天、一周、一月使用的物料以及一月以上不用的部分进行区分。 5.2.3工艺文件整理:对岗位所负责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产品流转单等文件及记录进行整理,根据各类文件的要求检查其完整性、有效性和及时性,并将作废的或不用的部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08-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28页,共86页 现场5S管理办法 分进行分类处理。 5.3岗位整顿 5.3.1将整理出的物品进行分门别类摆放整齐,并将一月以上不用的甚至不用的物品清理到部门指定的位置摆放整齐。 5.3.2将留到现场使用的物资要进行规范放置: 5.3.2.1工具分门别类放置于工具柜,现场只能留下需要使用的工具,并且放在随手可及且不影响工作效率及安全的位置。 5.3.2.2将当天使用的物资整齐合理地放置于工作台附近或工作场地,不能占用安全通道;非当天使用的物资分别按使用的频次放置于班组规定的合适场所。 5.3.2.3产品的摆放高度以安全为前提,在包装上规定了堆码高度的产品其堆码高度只能等于或小于限高,但整体高度要基本一致,不能随心所欲堆码,既保障产品安全,同时保障人身安全。 5.3.2.4在班组内要为转运车规范相对固定的放置场所,在转运车不使用时统一放置于规定的场所,并保持随时整齐。 5.3.2.5工模夹具要分类整齐放置,不能随意摆放,保障既规范有序,同时便于在使用时获得。 5.3.2.6对于工作所使用的文件在悬挂于操作者随时能看到的地方,便于核对检查实际操作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3.2.7生产过程中的所有记录必须放置于操作岗位现场,并按流程要求按时流转,对已完成的记录要进行有序整理,交到相应岗位归档。 5.3.2.8对所有经整理整顿后摆放于工作场所的物资均要进行正确标识。 5.3.2.9所有个人生活用品由班组规范摆放,包括衣物、水杯等个人生活用品,保持工作现场井然有序。 5.4现场清扫清洁 5.4.1每天下班前,班组要组织员工工作现场及岗位工作台面、地面、设备、工艺装备、产品、物资都要彻底做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工作场所干净舒适,尤其是对清洁死角要加强。 5.4.2对整理整顿后的现场物资及其标识进行全面检查,看是否满足本办法的要求,对不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08-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29页,共86页 现场5S管理办法 符合的项目或容易遗忘的地方要特别对待。 5.4.3班组通过每天的早会对过往一天的现场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落实,对达不到要求的项目进行整改,让员工养成一种良好的工作习惯,并形成班组现场管理的机制。 5.5现场管理监督检查:生产部对班组现场管理现状进行抽查,对轻微不符合要求的项目首先通知班组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效果进行重新确认;而对于严重不符合项,除要求班组整改外,同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修改状态 修改日期 主题(新编/修改) 执行日期 归口部门 生产部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09-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30页,共86页 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劳动安全的管理,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避免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和重庆市《劳动安全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全过程及所有员工。 3.总则 随着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面临的安全生产形势将日益严峻。这就要求各级领导要本着对企业、对员工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针对生产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制定防范措施。通过构建以生产现场为中心的劳动安全管理模式,消除事故隐患,防止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使现场的生产符合安全生产与文明生产的要求,从而避免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从根本上增强企业和员工预防事故的能力。 4.组织领导 4.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常设和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全面工作,成员由主任、副主任、组员组成。 主 任: 副主任: 组员: 4.2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安委办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常设机构,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成员由以下人员组成: 主 任: 副主任: 组员: 5.职责 5.1安委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全面工作。修订和完善本制度、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负责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每年不少于一次的演练、负责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资金计划的编制、参加部门安全会议,根据实际情况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09-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31页,共86页 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 体和个人。 5.2安委办: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程的人员和事件,应立即给予纠正,并向责任部门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每年不少于一次安全演练,对公司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见公司安委会。 5.3总经理:负责提供和批准安全生产资源的配置和投入,负责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履行职责;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4 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员工进行入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组织特种作业在岗员工参加专项培训及考试取证上岗。招聘新员工,必须持健康证或体检报告,保证无传染病源带进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制定防暑降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写公司安全生产板报,定期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5.5销售部:负责交通、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教育并督促司机执行交通安全规则,督察对司机驾驶证年审。 5.6生产部:制定车间防暑降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生产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教育并督促驾驶员执行交通安全规则,督察对司机驾驶证年审。拟定焊接、粉尘、酸洗、喷涂等特种作业人员所需劳保用品及生产场所所需安全设施的采购计划并保证有效实施,按劳保用品消耗定额发放;检查和监督车间,生产班组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执行;定期或不定期查找安全隐患并迅速组织排除; 5.7工程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编制项目施工安全职责,指导项目经理和施工队严格按规范进行施工,组织人员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8技术质检部:组织编制设备各项操作规程,监督生产班组加强对设备的安全使用;负责建立特种设备及主要生产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做好对资料的保管,负责特种设备及仪器仪表定期检验申报及送检。 5.9生产班组:负责岗前安全知识培训,操作规程的实施,监督和管理生产现场的安全(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发生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积极组织自救和排除。 6.工作程序 6.1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6.1.1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建立内部制约机制,落实动态管理责任。按照一级管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公司总经理为公司安全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09-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32页,共86页 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 生产第一责任人;各部门经理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班组长(项目经理)为班组(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未能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的,公司将用行政的和经济的手段追究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 6.1.2 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全面的管理责任,负责保障安全生产资源的规划、配置等,使企业硬件环境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6.1.3 各部门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深入生产现场、机台、岗位,布置、检查、督促安全生产的实施,凡发现不安全的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向总经理汇报,由总经理协同解决处理。 6.1.4班组长是安全生产现场负责人,负责生产现场人员的安全行为、货物的安全状态的改善和隐患的查找,对安全隐患立即排除或报请相关领导采取措施,确保现场作业时刻处于安全状态。 6.1.5三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规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同时,必须同时规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即五同时),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6.1.6安委会和各部门责任人要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劳动安全的检查。其中,安委会每年应组织不少于两次的专项检查;各部门应每月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内容主要是生产环境是否符合文明生产和安全生产的要求,有无事故隐患,员工的防护用品是否正确使用,生产中有无违章行为等。 6.2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6.2.1公司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将安全教育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各部门要将安全培训与教育纳入本单位日常生产经营管理中,通过建立专题会、事故分析会、班前会等制度和黑板报、知识竟赛等方式,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同时,行政人事部及各部门可根据培训需要,自行编制培训和考核内容。 6.2.2 新进单位员工(含实习生),上岗前按不同的部门和岗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级安全教育,部门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行政人事部在新员工入职培训时发放《安全教育登记表》,并跟踪三级培训过程,经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考试考核合格后,由员工签字认可后方可上岗,并将登记表返回行政人事部存档。 6.2.3 员工调换工作岗位,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或一人担任多工种作业,必须进行相应的劳动安全教育,按照6.2.2的要求经考核合格后并完善登记后方可上岗。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09-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33页,共86页 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 6.2.4各部门应每年举行不少于一次的劳动安全、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基本知识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综合教育,使员工熟悉相关专业的工艺流程,掌握预防事故的方法和应急措施,以应对突发事件。 6.2.5各部门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的不断改进,设备设施的更新,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帮助他们了解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性能及操作原理,从而杜绝违规操作。 6.3员工安全生产守则 6.3.1所有生产员工都必须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思想,自觉地遵守各类安全操作规程。 6.3.2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工作时间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6.3.3工作时间严禁打闹、睡觉、说笑,喝酒人员不得进入生产施工现象,不得将小孩带入工作岗位。 6.3.4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他人设备,新员工未经考核和批准,不得操作。 6.3.5操作旋转机械时,严禁戴手套;高空作业须系好安全带;起重、吊运、搬运作业频繁的场所,操作者和周围作业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投扔工具、材料。 6.3.6生产施工现场作业时不准赤膊,不准穿拖鞋,女工不准穿裙子,操作机床留长发的女工上班时必须把头发盘起来。 6.3.7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信号标志、仪表及指示器等,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准随便拆除。须经常检查或定期核验,并做好周检查、月核验,保证完好、安全有效。 6.3.8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得装拆、修理电气线路和移动电器设备。 6.3.9变、配、发电房,空压机站房等场所,非本岗位人员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严禁入内。 6.3.10不准在车辆行驶时爬上、跳下;严禁非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厂区内机动车辆必须限速行驶。 6.3.11作业场所的消防通道和物流通道务必整洁畅通。 6.3.12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应稳妥安全的堆放在指定的地点,不得超高,有抖落隐患。 6.3.13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并清理好场地后方可离开。 6.3.14发生事故或重大事故时,应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安委会。 6.3.15从事特定技能的岗位,除持有部门或机构核发的资格证、或通过本厂的培训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09-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34页,共86页 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 考核外,厂牌上必须有“合格上岗”标识,方可操作,无证者不得操作。 6.4 安全事故的分类 6.4.1设备事故分类 6.4.1.1非责任事故:难以控制或不可抗拒意外发生; 6.4.1.2责任事故: 责任人责任心不强造成的;责任人违章、违规引起的;人为的有意破坏。 6.4.2工伤事故分类 6.4.2.1非责任事故:难以预料发生的或不可抗拒的事故; 6.4.2.2责任事故:安全意识不强造成的;违章、违规引起的;外在原因和内在原因并存或多种因素及其他。 6.5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划分及奖惩规定 6.5.1非责任事故(包含工伤事故和设备事故)引起的工伤,按《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由社保机构进行相关费用的支付;非责任事故引起的设备损失,除保险公司赔偿部份外,剩余部份由公司承担。 6.5.2责任事故引起的工伤,除由社保机构进行工伤相关费用的支付外,对直接责任人处以200元-800元的经济处罚。 6.5.3设备事故属责任事故性质的,应对责任人造成的损失予以处罚。如果属于有意破坏造成较大损失的,除赔偿全部损失外并送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6.5.4对违反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由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承担损失金额的40%,其中直接责任人承担损失金额的70%,部门经理承担损失金额的15%,公司分管副总承担损失金额的10%,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承担损失金额的5%。 6.5.5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对相关安全责任人按以下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6.5.5.1责任事故费用在500-1000(含)元以内的,所在班组长罚款20元。 6.5.5.2责任事故总费用在1000—3000(含)元以内的,所在班组长罚款50元,部门经理或分管副总罚款80元。 6.5.5.3责任事故总费用在3000—5000(含)元以内的,所在班组长罚款100元,部门经理或分管副总罚款150元。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09-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35页,共86页 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 6.5.5.4责任事故总费用在5000(含)元以上的,所在班组长罚款150元,部门经理或分管副总罚款200元,总经理罚款300元。 6.5.6发生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责任事故的,按以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6.5.6.1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能及时整改的,不予行政处罚;如不按期整改或再犯的,罚款30元/次。 6.5.6.2班组安全责任人或员工,本月累计接到两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但未按整改期限整改者,给予班组安全责任人罚款90元;累计接到三份《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给予员工罚款270元,部门安全责任人给予罚款30元。 6.5.6.3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者,经公司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对违规者将给予经济处罚、除名或送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5.7对隐瞒、拖延或谎报事故、故意破坏或伪造现场,除按本制度规定处罚外,视情节轻重加处200-500元;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5.8安委会不定期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检查评比,评比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并同时与各部门的管理人员的工资挂钩。 6.5.9 奖励 6.5.9.1公司建立劳动安全奖励制度,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对在劳动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员工给予奖励。其中对全年无事故的生产部、工程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奖励300元;班组长奖励200元;生产工人(含工程管理人员、驾驶员、不含班组长)奖励100元。 6.5.9.2对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当即排除者,给予奖励30-90元。 6.5.9.3对及时阻止重大事故的发生,避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者, 给予奖励270元。 6.6事故发生后的处理程序 6.6.1 职工伤亡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实事求是,定性准确,责任分明,处理适度。 6.6.2对在生产工作中发生的伤亡事故,由所在部门经理或主管(含班组长)在事故发生当时逐级报告或电话通知安委办,使之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的经过、原因,并在事故发生后8小时内报总经理。同时,责任部门应在事故发生2个工作日内从行政人事部领取工伤报告表或自行拟定事故报告交安委会办公室,由安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09-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36页,共86页 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 委会办公室责成事故部门进行责任分析,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安委会和总经理报告调查处理意见。 6.6.3轻伤事故由安委会会同事故单位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结案,并将事故经过及处理意见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总经理。 6.6.4重伤事故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安委会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由事故单位写出事故报告,制定防范措施,由总经理批复、结案。 6.6.6 死亡事故由总经理组织安委会会同市、区劳动行政部门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清经过、原因和经济损失状况,制定防范措施,确定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意见,由公司报市区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后结案。 6.7其它规定 6.8.1凡是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等均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下的作业性文件,各部门必须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 6.8.2员工在实际工作中,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并立即上报安委会,对危害生命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7管理记录 7.1 Q/LJ·CCCF-QR09-01《安全教育登记表》 7.2 Q/LJ·CCCF-QR06-02《培训记录表》 7.3 Q/LJ·CCCF-QR09-02《工伤事故报告》 修改状态 修改日期 主题(新编/修改) 执行日期 归口部门 行政人事部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10-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37页,共86页 文件资料控制程序 1.目的 对文件的编制、批准、发放、使用、更改、回收、保存、作废和销毁等进行控制,确保相关部门及时得到并使用有效版本。防止误用失效或作废的文件和资料。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有关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文件、质量计划、技术文件等)的控制,以及外来文件和标准的控制与管理。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批准、发布《质量手册》。 3.2质量负责人批准、发布《程序文件》。 3.3技术质检部负责体系文件及部分外来文件的归口管理、控制及体系文件的定期评审。 3.4产品研发部负责技术文件及部分外来文件的归口管理、控制。 3.5行政人事部负责行政管理文件及部分外来文件的归口管理、控制。 3.6各部门负责相关文件的编制、使用和保存。 3.7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 4.控制程序 4.1文件的分类 4.1.1按文件性质分类 a)质量手册,其中包括形成文件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声明。 b)为质量管理体系所编制的程序文件。 c)公司为确保其过程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包括质量计划、技术标准、企业标准、作业指导书、工艺规程、检验规程、技术文件等。 d)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所要求的记录,包括质量记录、表格等。 e)外来文件包括法律法规、行政文件、国际先进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顾客提供的图样或技术资料等。 4.1.2按文件载体分类: a)纸张性文件。 b)非纸张性文件。 4.2文件的编号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10-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38页,共86页 文件资料控制程序 4.2.1质量手册编号 Q/LJ·CCCF-QA××-×××× 年代号 手册顺序号 质量手册代号 消防认证代号 企业代号 4.2.2程序文件编号 Q/LJ·CCCF-QP××-×××× 年代号 文件顺序号 程序文件代号 消防认证代号 企业代号 4.2.3质量记录编号 本条详见Q/ LJ·CCCF–QP11-2003《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4.2.4其它企业标准编号 Q/LJ·CCCF-××××-×××× 年代号 文件顺序号 部门代号 消防认证代号 企业代号 各部门代码规定如下: 行政人事部-XZ,产品研发部-YF,生产部-SC,技术质检部-ZJ,销售部-XS,工程部-GC,„„ 4.2.5技术图样和文件的编号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设计文件完整性标准执行。 4.2.6外来文件编号按各自原来的编号。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10-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39页,共86页 文件资料控制程序 4.3文件的编制和审批 4.3.1《质量手册》由技术质检部组织编写,经质量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 4.3.2程序文件由相关部门编写,各归口管理部门经理审核,质量负责人批准。 4.3.3其他文件分别由相关部门编制,各部门负责人审批,重大项目由质量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 4.3.4确保文件的正确、清晰、协调、易于识别和检索。 4.4文件的发放 4.4.1文件发放时办理登记手续,签字领用,文件的发放、回收要填写《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4.4.2公司范围内及向审核机构发放的文件为“受控”文件,在封面加盖“受控”印章。向顾客提供的文件为“非受控”文件。 4.4.3受控文件发放要注明发放编号,按发放号DC01~DC99进行发放,发放编号原则如下: DC ×× 发放序号(从01开始) 文件发放代号 4.4.4当使用的文件严重破损并影响使用时,应到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仍沿用原文件分发号,破损文件由技术质检部收回。 4.4.5若文件丢失,应向发放部门说明丢失原因,申请补发。补发的文件应给予新的分发号,并注明原文件分发号作废。 4.4.6提供给认证机构和供方的文件,按内部受控文件处理。 4.5文件的评审 每年四季度由技术质检部会同行政人事部组织使用部门参加,对现有体系文件的适用性、协调性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 4.6文件的更改和换版 4.6.1体系文件的更改,由技术质检部组织实施。填写《文件更改申请通知》,经总经理或质量负责人批准后实施。质检部应保留文件更改内容的记录。 4.6.2其他文件的更改,由相应主管部门填写《文件更改申请通知》,经原审核人员审批。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10-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40页,共86页 文件资料控制程序 若指定其他人员审批时,应获得审批所需依据的有关背景资料。 4.6.3文件更改时,要按规定做好记录。所有被更改的原文件必须由相应主管部门收回,以确保有效文件的唯一性。 4.6.4文件页数较多,更改页数较少,则仅更改修改之页,更换修改之页后,文件的版本号不变,页/章版号须变更,页/章版号用依次用“A”、“B”、“C”、“D”、“E”表示。 4.6.5任何页/章的版号更改五次时,即页/章版号为“E”时,要更换版本,重新印发。新版本文件各页/章的版号重新由“A”开始,质量记录表格每更改一次要换版本。 4.6.6文件更改的方式,如换版、换页、局部修改等,需在《文件更改申请通知》中注明。 4.6.7非受控文件不需要随受控文件的更改而更改。 4.7文件的保存和销毁 4.7.1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文件,应分类存放在干燥、通风、安全的地方。 4.7.2所有的文件原稿及其《文件发放回收记录》由技术质检部统一保存。各部门设专人负责保存相关的文件,以方便存取和查阅。 4.7.3技术质检部负责编制并及时更新《受控文件清单》,以反映版本最新状况。 4.7.4所有失效或作废文件由相关部门资料员及时从所有发放或使用场所撤出,加盖“作废”印章,确保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4.7.5如因法律或其他原因需保留的任何已作废的文件,都应在文件封皮右上角加盖“作废”印章。 4.7.6对要销毁的作废文件,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质量负责人批准后,由技术质检部授权相关部门销毁。 4.7.7作废留用的文件,应办理手续,加标识并单独存放。 4.8外来文件控制 4.8.1外来文件由相关部门管理。收到外来文件时,应识别其适用性及版本的有效性,控制分发以确保其有效。 4.8.2技术开发部负责收集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最新版本,适时宣贯,并编写或更新《外来文件清单》。 4.9文件管理 确保文件整洁和清晰,任何人不得在受控文件上乱涂画、拆页,不准私自外借,确保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10-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41页,共86页 文件资料控制程序 文件的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4.10记录 记录是一种特殊的文件,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4.11非纸张性文件控制 4.11.1分类 a)电子文件(即文件贮存在磁盘或光盘上)。 b)胶片文件。 c)音像文件(文件贮存在录音录像带、胶卷或其它数码设备上的声音或图像信息文件)。 4.11.2要求 a)设计和开发中涉及计算机软件开发平台时,方案评审阶段应对特殊要求提出说明,确定应编制的文档的种类并备案,作为应交付资料的一部分。 b)在不同的设计和开发阶段,产品研发部应检查应交付的文档的正确性、完整性。 c)在产品鉴定前,项目负责人应会同产品研发部对所开发的软件的正确性进行测试,并检查应交付的文档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4.11.3签署 a)一般应复制成纸张性文件后,进行手签。 b)对不能制成纸张性文件的,在文件审签完成后,由审签人员在纸张性的审批结论上签署。 c)在磁盘上签署。 4.11.4贮存 a)非纸张性文件应有源盘、拷贝盘。其中原盘存于质检部,拷贝盘提供使用。 b)非纸张性文件应贮存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如防潮、防尘、防阳光直射、 防压、防震、防磁等。 c)胶片文件可复制成纸张性文件进行控制,并妥善保存原件。 4.11.5更改 a)由设计者或编制者填写《文件更改申请通知》,经签署完整后,产品研发部方可接收,并存人磁盘。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10-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42页,共86页 文件资料控制程序 b)对零星的更改单,经签署后可暂时更改蓝图或复印图,到一定阶段时集中更改磁盘。 c)磁盘更改由技术质检部负责,更改完成后绘制白图或底图,交设计者校核无误后,按更改后的磁盘更改相应的磁盘,将原始文件覆盖,作为新版本由技术质检部存档。 5.相关记录 5.1 Q/LJ·CCCF-QR10-01《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5.2 Q/LJ·CCCF-QR10-02《文件更改申请通知》 5.3 Q/LJ·CCCF-QR10-03《受控文件清单》 5.4 Q/LJ·CCCF-QR10-04《外来文件清单》 修改状态 修改日期 主题(新编/修改) 执行日期 归口部门 行政人事部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11-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43页,共86页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1.目的 对质量记录的生成、发放、标识、流转、贮存、检索、保护、保存期限和处置进行控制,以提供产品、过程符合要求及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同时也为产品的可追溯性及制订纠正、预防措施以及保持和改进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体系提供信息。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质量保证体系运行中和产品生产中形成的质量记录的控制。 3.职责 3.1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为技术质检部,主管领导是质量负责人。 3.2技术质检部负责产品实现的过程、监视和测量、计量、审核和评审以及纠正和预防措施等记录的管理。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记录的管理。 3.4记录的填写人员对记录的真实、准确、清晰和完整性负责。 4.程序 4.1 记录的范围 4.1.1凡是质量保证体系运行中的记录、报告以及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数据均属于记录范围。 4.1.2与质量保证体系有关的记录:内部审核记录、文件控制记录、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人力资源培训记录、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管理记录、产品和过程监视和测量记录等。 4.1.3与质量活动有关的记录: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记录、设计和开发、评审、验证、确认和更改记录、供应商评价记录、监视和测量装置检定记录、不合格品控制记录、质量计划相关记录、服务及顾客投诉记录等。 4.2 记录的编号和标识 4.2.1质量记录的编号方法 Q/LJ·CCCF-QR××-×× 序号(从01开始) 对应文件序号 质量记录代号 消防认证代号 企业代号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11-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44页,共86页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4.2.2记录以其编号作为标识。 4.3 记录的填写要求 4.3.1记录内容必须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字迹工整、清晰,重要记录需经校对、审核和批准。如因某种原因不能填写的项目,应能说明理由,并将该项用单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不允许空白。各相关、可填栏目不允许空白。 4.3.2记录不得随意更改,确需更改时,应采用单斜杠(/)划去原数据,在其上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加盖更改人的印章或签上更改人姓名及日期。 4.3.3记录以书面、表格、清单形式为主,也可采用电子媒体作为载体。清单形式的记录以打印方式为主。 4.4 空白记录的管理 4.4.1各种记录的空白表由各主管部门设计,技术质检部备案、编号。空白表由各部门自行印制。 4.4.2技术质检部负责编制《质量记录清单》,内容包括:“记录名称”、“记录编号”、“使用部门”、“保存期限”等。 4.4.3技术质检部负责保存和管理《质量记录清单》和空白记录表式,且每半年对各种使用的记录表格进行检查比对,确保记录表格样式的一致性。 4.5 记录的保管和贮存要求 4.5.1各部门应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部门记录的汇总、编目,应保持记录的顺序号或日期便于查询。在封面和侧面注明部门、记录名称和日期,便于存取和检索。 4.5.2记录的储存环境要通风、防潮、防火、防虫蛀等。计算机软件里的记录贮存要防潮、防变形、防划伤,且应有备份。 4.6记录的保存期限 按产品实际使用的有效期确定保存期限,并记于《质量记录清单》中。对于保存期超过三年的记录,可集中保存于档案室,但需标识清楚所属的部门、记录的名称和年份。 4.7记录的借阅 4.7.1借阅记录时,应登记并规定归还日期。必要时需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借阅。 4.7.2借阅的记录不得更改、遗失、损坏和拆页。 4.7.3合同要求时,在商定期内,记录可提供给顾客(或其代表)、供方查阅。 4.8记录的处理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11-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45页,共86页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4.8.1根据《质量记录清单》上注明的记录保存年限,整理出超过年限的记录或没有必要保存的记录,由资料员填写《文件销毁申请记录》,经部门负责人审查、主管领导批准后,两人共同销毁,并做好记录。 4.8.2《文件销毁申请记录》应长期保存。 4.8.3需做永久保存的记录,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记录上标注“永久保存”字样。 4.9记录格式修订 4.9.1当管理评审或工厂重要决策要求修订记录,须坚持以下原则: a)保证信息、数据的连续性。 b)便于统计和使用。 c)力求简单有效。 4.9.2技术质检部提出修订的方案与样张,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质量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审批,确保4.9.1的实现。有必要时,应召集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4.9.3修订记录应同时在《质量记录清单》中注明失效日期与生效日期。 5.质量记录 5.1 Q/LJ·CCCF-QR11-01《质量记录清单》 5.2 Q/LJ·CCCF-QR11-02《文件销毁申请记录》 修改状态 修改日期 主题(新编/修改) 执行日期 归口部门 行政人事部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12-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46页,共86页 供应商管理细则 1.目的 1.1为了实现公司逐步“作大作强”的目标,“结束粗制滥造,实现精良制造”,以品质铸造品牌。严格控制和提升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有其至关重要的作用。 1.2为了规范XXXXXXXXXXXX(下称重庆力杰)供应商的质量要求,《供应商管理细则》的作用在于让供应商更加清楚地了解重庆力杰对供应商的质量要求,以及重庆力杰识别那些具有高质量标准的供应商。 2 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为重庆力杰提供生产所需的外协件和原辅材料的供应商。 3 术语 3.1 统一:指供应商在交付产品时,送货单、数量、随货质量证明必须一致。 3.2 改进:重庆力杰根据供应商的质量表现,进行评价,对业绩评价差的供应商,要求某公司负责人到重庆力杰了解自己的产品质量,进行反省,并承诺改进质量,以满足重庆力杰的要求。 3.3 供应商监督检查:重庆力杰有权在任何时候在供应商生产现场审核合同内产品生产过程的控制情况,以及这些产品相关的工艺。 4 生产批准要求(一般要求) 4.1 供应商分级确定的标准:供应商分为A、B两类,按提供的产品确定。 A类:提供钢瓶(筒体)、灭火剂、阀门等,影响产品主要使用功能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供应商。 B类:提供喷管、吸管、扎带、包装箱等,不影响产品主要使用功能的普通元器件和材料的供应商。 4.2 供方资料的提交要求 初次样件 小批量试用 正常 供货时 暂停/停用/整改后申请随型式试验/年度确认检查备注 序号 文件名称 恢复供货时 每年提交一次 ← ← ○ ○ 1 2 供方营业执照副本(鲜章) 供方组织机构代码○ ○ ← ← ← ←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12-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47页,共86页 供应商管理细则 证副本(鲜章) 3 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符合国家行业法律4 法规的相关证书、报告、设计文件等 5 6 7 供货产品相关要求 供方调查表 产品出厂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明书 3C标识和身份信息标识(适用时) 样品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 9 ○ ○ ○ ← ○ ← ○ ← ← ← 备注 “○”提供,“←”不提供。 4.3 总要求 4.3.1 质量体系要求:对A类供应商要求至少能通过三方认证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认证,并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到重庆力杰生产部存档,如果没有通过的应编制相应的计划,最迟在2015年下半年应通过。 4.3.3 工艺或作业指导书:对重庆力杰的产品,供应商应编制工艺或作业指导书,并放在操作者易见的地方,操作者的实际作业应与工艺文件规定保持一致。 4.3.4 生产设备:供应商应配置必要的生产设备,满足制造合格产品的需要。 4.3.5 检测设备:供应商应配置必要的检测设备,满足产品质量控制、检验要求。 4.3.6 最终检验要求:供应商应编制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或相关文件,检验的项目应与重庆力杰验收标准一致,并严格执行。 4.3.7 包装:供应商的包装应符合重庆力杰的规定,满足提供的产品安全保质保量送达。 4.3.8 进货检验或进货验证:供应商应按照重庆力杰的要求,对进货产品进行进货检验或进货验证,以满足重庆力杰所需产品的质量要求。 4.4 基本要求 4.4.1 供应商应完全理解重庆力杰的要求,有能力持久地生产和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 4.5 技术文件管理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12-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48页,共86页 供应商管理细则 4.5.1供应商必须编制文件化的技术文件控制程序,该程序应包括:编制、审核、批准、发布、发放范围、登记、受控标识、销毁、作废、更改等要求。 4.5.2 技术文件的更改应有相应的审批手续,发放的范围应与原文件发放的范围一致。 4.5.3 工作场所、特别是使用部门和人员,使用的文件都是有效的、最新的版本。 4.5.4 重庆力杰下发的技术文件(包括技术规范、验收标准、技术更改通知等)应进行登记、专人管理、不得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4.6 记录的管理 4.6.1 供应商必须编制文件化的质量记录控制文件,该文件应对控制计划规定的记录进行标识、储存、保管,记录应清晰、完整并能充分证明产品符合规定要求。 4.6.2 供应商质量记录至少包括但不限于此: 4.6.2.1采购物资检验、验证记录。 4.6.2.2 生产过程控制验证记录。 4.6.2.3 产品出厂检验记录。 4.6.2.4 对不合格品采取纠正措施记录。 4.6.3 质量记录应规定保存期限,上述记录至少应保存二年。 4.7 生产重庆力杰产品必备的技术文件 4.7.1 重庆力杰提供的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等文件。 4.7.2 产品一致性保证计划。 4.7.3 工艺或作业指导书。 5.供应商申请变更 5.1 供应商为不断改进产品质量,发现有生产过程或产品改进的机会,且需要对关键结构或性能进行更改,应填写书面申请。 5.2 供应商提出的更改申请应得到重庆力杰产品研发部的同意。 5.3 变更后的产品,必要时按样件鉴定和小批量试用程序验证。 5.4 验证合格,供应商将相关内容完善到其过程控制中,再经重庆力杰产品研发部的确认。 6.质量控制和质量鉴定 6.1 产品准入验证 6.1.1 以下情况须履行产品准入验证(即走样程序),经过验证合格后方能批量生产。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12-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49页,共86页 供应商管理细则 6.1.1.1 新进供应商的产品 6.1.1.2 合格供应商新增产品 6.1.1.3 供应商产品涉及重大工艺改进、材料变更的产品 6.1.1.4 供应商产品停用后启用 6.1.1.5 凡定样后超过6个月未供货的 6.1.2 样件鉴定 6.1.2.1供应商经过资格评价、批准后,进入送样程序,生产部下发送样通知,确定提交样品的时间。 6.1.2.2技术质检部在送样单上确定样件签字部门,通知供应商将样件送到指定的部门或车间,送样数量根据检测需求确定。 6.1.2.3技术质检部按规定的项目,对样件进行检验,如不需要试验的项目,应征得质检部主管的同意。 6.1.2.4 检测部门出具《样件鉴定报告》, 6.1.2.5 如样件不完全满足要求,但可以接收,经技术质检部经理批准可以进入下一程序。 6.1.2.6 样件合格或者可以接受,才能小批量使用。生产部下发采购订单,确定交付时间。 6.1.2.7 小批量数量根据需要确定。 6.1.2.8 技术质检部门按检验作业指导书对小批量进行检测。 6.1.2.9小批量检测合格后,才能进行生产试用,生产试用按产品生产工艺的要求进行监控,如不合格,终止试用。 6.1.3 批量供货 供应商样件检测,小批量试用合格后,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录,进行批量供货。 6.1.4 质量管理 6.1.4.1每月对供应商进行质量考评,对考评达不到要求的和造成质量问题或事故的供应商,被列入整改单位,供应商应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或措施,并进行验证。 6.1.4.2 对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停用或取消供货资格。 6.1.5 供应商监督检查 6.1.5.1重庆力杰根据产品的质量情况,安排年度对供应商检查,检查的项目以及评价的办法在监督检查前10天内制定。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12-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50页,共86页 供应商管理细则 6.1.5.2 根据对供应商检查的得分情况,作为供应商业绩评价的输入,小于60分的纳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限期整改。 6.1.5.3 供应商按规定的时间整改完成后,对其验证,达到要求的继续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达不到要求的,取消供货资格。 6.1.6 停启用规定 6.1.6.1 停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a. 在进货检验过程中连续2批出现相同容易整改合格的质量问题。 b. 发生重大、批量性质量事故。 c. 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重庆力杰产品及形象影受影响。 d. 供应商质量保证体系有严重缺陷,质量保证能力差。 e. 不遵守重庆力杰质量管理规定,如生产准入、质量整改等。 h. 违反《采购合同》中关于质量规定的相关条款,适用停用情况。 6.1.6.2启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a. “供方停用通知单”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出启用申请日,不少于60天。 b. 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单并附整整改资料,以说明整改到位。 6.1.6.3启用流程 流程:供应商启用申请――重庆力杰审查――现场检查(必要时)――质量准入通知――通知送样――检测――启用通知。 7.供应商质量业绩评价 7.1目的 7.1.1 掌握供应商质量状况,对供应商的质量表现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质量管理的依据。 7.1.2 综合业绩评价每月1次,年终进行总评。 7.1.3 综合业绩评价共100分,从以下四个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评比: 项 目 分 值 7.2 评价的计算方法: 7.2.1 交付质量表现:交付质量表现分数=累计合格批次÷交付批次100%×60 交付质量表现 60 交付期表现 20 服务表现 15 数量表现 5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12-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51页,共86页 供应商管理细则 7.2.2 交付期表现:交付期表现分数=20-扣分 扣分标准:交付期延1天内,每天扣3分;交付期延2天内,每天扣5分;交付期延5以上,每天扣10分;按小时交付的参照执行。 7.2.3 服务表现:服务表现分数=15-扣分; 扣分标准:处理问题及时性:按时处理得15分,延时一天以下处理的扣10分,延时一天以上处理的此项为零分;服务态度:服务综合评价为优的不扣分、为良的扣5分、为差的扣15分。 7.2.4 数量表现:数量表现分数=5-扣分; 扣分标准:按订单交付的不扣分;数量在±5%范围内波动的不扣分;数量超出±5%的扣2分。 7.2.5 综合业绩:综合业绩表现分数=交付质量得分+交付期表现得分+服务表现得分+数量表现得分 6.供应商违反了相应规定的处理:按采购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处理。 7.相关记录 7.1 Q/LJ·CCCF-QR12-01《供方调查表》 7.2 Q/LJ·CCCF-QR12-02《样件鉴定报告》 7.3 Q/LJ·CCCF-QR12-03《供方停用通知单》 7.4 Q/LJ·CCCF-QR12-04《供应商业绩评分表》 修改状态 修改日期 主题(新编/修改) 执行日期 归口部门 生产部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13-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52页,共86页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 检验程序 1.目的 对本公司生产的灭火设备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进货检验过程进行控制,确保采购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灭火设备产品所需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进货检验作业过程。 3.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类别 3.1 简易式干粉灭火器:钢瓶(筒体)、阀门(器头)、灭火剂(ABC干粉); 3.2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钢板、阀门(器头)、灭火剂(ABC干粉); 3.3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钢瓶、阀门(器头)、灭火剂(二氧化碳); 3.4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钢瓶、阀门(器头)、灭火剂(ABC干粉)、喷; 3.5 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钢瓶、灭火剂(ABC超细干粉)、感温玻璃球喷头; 3.6 悬挂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钢瓶、灭火剂(七氟丙烷)、压力显示器、容器阀、电磁驱动器、感温玻璃球喷头、喷嘴、压力讯号器; 3.7 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钢瓶、灭火剂(七氟丙烷)、电磁驱动器、容器阀、喷嘴、压力显示器、压力讯号器; 3.8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钢瓶、灭火剂(七氟丙烷)、容器阀、喷嘴、选择阀、液体单向阀、气体单向阀、无缝钢管、安全阀、电磁驱动器、气动驱动器、低泄高封阀、压力显示器、压力讯号器; 3.9 IG1灭火系统:钢瓶、灭火剂(IG1)、容器阀、喷嘴、选择阀、液体单向阀、气体单向阀、无缝钢管、安全阀、电磁驱动器、气动驱动器、低泄高封阀、压力显示器、压力讯号器。 4.职责 4.1生产部负责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送检工作。 4.1.1生产部库房管理人员负责填写《送检单》,并及时传递给技术质检部; 4.1.2技术质检部检验员根据《送检单》,负责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和试验; 4.1.3生产部采购人员根据各部门反应的信息对供应商进行考评; 4.1.4生产部库房管理人员负责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登记入库。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13-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53页,共86页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 检验程序 4.2技术质检部负责提供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和试验依据,负责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质量问题的仲裁。 4.3产品研发部负责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供应商的核查,以及供应商的变更上报工作。 5.工作内容 5.1工作流程 供应商供货→库管员递交《送检单》→检验员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行资料核查、抽样检验并填写检验结果→检验结果交技术质检部经理进行审核→合格方能入库 5.1.1供应商首次供货: 生产部采购人员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物品及资料(各种资料均需加盖鲜章): 5.1.1.1灭火器关键元器件和材料 1)钢板:样件、材质报告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2)钢瓶(简易式干粉灭火器):样件、产品合格证、材质报告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3)钢瓶(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样件、材质报告书、产品批量质量证明书、钢瓶设计图纸(经专业机构审核)、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4)阀门(器头):样件、自检报告、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5)ABC干粉灭火剂:样品、自检报告、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标识AB签、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3C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6)CO2灭火剂:样品、产品合格证、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标识AB签、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3C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7)喷:样件、产品合格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5.1.1.2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关键元器件和材料 1)钢瓶:样件、产品合格证、材质报告书、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2)ABC超细干粉灭火剂、感温玻璃球喷头:样品、自检报告或合格证、消防产品身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13-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页,共86页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 检验程序 份信息标识AB签、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3C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5.1.1.3悬挂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关键元器件和材料 1)钢瓶:样件、产品合格证、产品批量质量证明书、材质报告书、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2)七氟丙烷灭火剂:样品、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标识AB签、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3C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3)感温玻璃球喷头:样品、合格证、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标识AB签、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3C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4)压力显示器、容器阀、电磁驱动器、喷嘴、压力讯号器:样件、产品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5.1.1.4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关键元器件和材料 1)钢瓶:样件、产品合格证、产品批量质量证明书、材质报告书、钢瓶设计图纸、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2)七氟丙烷灭火剂:样品、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3C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3)电磁驱动器、容器阀、喷嘴、压力显示器、压力信号器:样件、产品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5.1.1.5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关键元器件和材料 1)钢瓶:样件、产品合格证、产品批量质量证明书、材质报告书、钢瓶设计图纸、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2)七氟丙烷灭火剂:样品、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3C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3)无缝钢管:样件、材质报告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4)容器阀、喷嘴、选择阀、液体单向阀、气体单向阀、安全阀、电磁驱动器、气动驱动器、低泄高封阀、压力显示器、压力讯号器:样件、产品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营业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13-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55页,共86页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 检验程序 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5.1.1.6 IG1灭火系统关键元器件和材料 1)钢瓶:样件、产品合格证、材质报告书、产品批量质量证明书、钢瓶设计图纸、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2)IG1灭火剂:样品、产品合格证、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标识AB签、型式检验报告复印件、3C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3)无缝钢管:样件、材质报告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4)容器阀、喷嘴、选择阀、液体单向阀、气体单向阀、安全阀、电磁驱动器、气动驱动器、低泄高封阀、压力显示器、压力讯号器:样件、产品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采购人员应会同技术质检部、产品研发部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由检验员根据规程对样件(样品)进行检验,并将结果记录在《样件鉴定报告》上。 样件(样品)检验完毕后,技术质检部将《样件鉴定报告》交生产部采购人员和产品研发部。产品研发部根据试验结果以及供方提供的资料,对照产品特性文件进行核查,如该供应商为新供应商,则需通过消防产品网上认证业务系统进行供应商变更上报工作。当供应商变更得到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认可后,产品研发部应及时通知技术质检部和生产部采购人员。生产部采购人员将该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录》,并根据供应商情况制定初步供货份额。 5.1.2供应商非首次供货 生产部采购人员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物品及资料: 5.1.2.1灭火器 1)钢板:材质报告书等。 2)钢瓶(简易式干粉灭火器):自检报告、材质报告书等。 3)钢瓶(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材质报告书、产品批量质量证明书等。 4)阀门(器头):自检报告等。 5)ABC干粉灭火剂、CO2灭火剂:自检报告或合格证、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标识AB签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13-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56页,共86页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 检验程序 等。 6)喷:产品合格证等。 5.1.2.2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 1)钢瓶:产品合格证、材质报告书等。 2)ABC超细干粉灭火剂、感温玻璃球喷头:自检报告或合格证、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标识AB签等。 5.1.2.3悬挂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 1)钢瓶:产品合格证、材质报告书、产品批量质量证明书等。 2)七氟丙烷灭火剂: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标识AB签等。 3)感温玻璃球喷头:合格证、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标识AB签等。 4)压力显示器、容器阀、电磁驱动器、喷嘴、压力讯号器:产品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等。 5.1.2.4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 1)钢瓶:产品合格证、材质报告书、产品批量质量证明书等。 2)七氟丙烷灭火剂: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 3)电磁驱动器、容器阀、喷嘴、压力显示器、压力信号器:产品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等。 5.1.2.5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1)钢瓶:产品合格证、材质报告书、产品批量质量证明书等。 2)七氟丙烷灭火剂: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 3)无缝钢管:材质报告书等。 4)容器阀、喷嘴、选择阀、液体单向阀、气体单向阀、安全阀、电磁驱动器、气动驱动器、低泄高封阀、压力显示器、压力讯号器:产品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等。 5.1.2.6 IG1灭火系统 1)钢瓶:产品合格证、材质报告书、产品批量质量证明书等。 2)IG1灭火剂:产品合格证等。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13-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57页,共86页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 检验程序 3)无缝钢管:材质报告书等。 4)容器阀、喷嘴、选择阀、液体单向阀、气体单向阀、安全阀、电磁驱动器、气动驱动器、低泄高封阀、压力显示器、压力讯号器:产品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等。 库房管理人员开具《送检单》报送技术质检部。技术质检部在收到《送检单》后,首先核查供应商提供资料的正确性;如果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为强制性认证产品,则需随机收集5张身份信息标识A签,并收集所有B签,进入www.cccf.net.cn网站,对产品身份信息进行查询,将所核查结果记录在《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核查表》上。检验人员在对所有资料确认后进行检验,需将检验数据填写在《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检验记录》上,并交技术质检部经理审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若供应商未提供要求的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提供的资料不正确,则检验人员不进行后续检验工作,且判定该批材料不合格。 5.2检验工作要求 5.2.1库管员必须及时报送《送检单》,并准确填写送检日期、物资名称及规格、送检数量、供应商名称等; 5.2.2检验员严格按照检验规程、产品标准GA86-2009、GB4351-2005、GB8109-2005、GA602-2013、GA13-2006、GB16670-2006、GB25972-2010的要求,进行检验并如实填写检验数据; 5.2.3检验结果必须报技术质检部经理进行审核; 5.2.4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证据为《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检验记录》以及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质量记录等资料。检验人员必须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存档。 5.2.5库管员必须确认《送检单》上的技术质检部经理签字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5.3简易式干粉灭火器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货检验规程 详见Q/LJ·CCCF-ZJ01-2015《简易式干粉灭火器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货检验规程》 5.4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货检验规程 详见Q/LJ·CCCF-ZJ02-2015《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货检验规程》 5.5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货检验规程 详见Q/LJ·CCCF-ZJ03-2015《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货检验规程》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13-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58页,共86页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 检验程序 5.6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货检验规程 详见Q/LJ·CCCF-ZJ04-2015《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货检验规程》 5.7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货检验规程 详见Q/LJ·CCCF-ZJ05-2015《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货检验规程》 5.8悬挂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货检验规程 详见Q/LJ·CCCF-ZJ06-2015《悬挂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货检验规程》 5.9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货检验规程 详见Q/LJ·CCCF-ZJ07-2015《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货检验规程》 5.10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货检验规程 详见Q/LJ·CCCF-ZJ08-2015《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货检验规程》 5.11 IG1灭火系统进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货检验规程 详见Q/LJ·CCCF-ZJ09-2015《IG1灭火系统关键元器件和材料进货检验规程》 6.相关记录 6.1 Q/LJ·CCCF-QR13-01《送检单》 6.2 Q/LJ·CCCF-QR12-02《样件鉴定报告》 6.3 Q/LJ·CCCF-QR13-02《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检验记录》 修改状态 修改日期 主题(新编/修改) 执行日期 归口部门 技术质检部 XXXXXXXXXXXX CCCF-QP14-2015 文件编号 Q/LJ·版 本 页 码 A版 第59页,共86页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 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1、目的 对灭火设备产品所需要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程序等作出规定,保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产品质量持续达到强制性认证产品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灭火设备产品所需要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作业过程。 3、职责 3.1技术质检部是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部门。负责公司获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和验证。 3.2生产部采负责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采购,负责对检验或验证出现问题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处理。 4、工作流程 4.1定期确认检验的项目和技术要求 技术质检部根据外购元器件和材料的重要性以及供应商的质保能力等,确定定期确认检验的方式和内容,建立《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要求》。 4.1.1灭火器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要求 序关键元器件和材号 料名称 检验项目 材质 外观检查 壁厚/硬度/质量/容积/直径/螺纹 水压(变形)试验 爆破试验 外观检查 尺寸检查 外观检查 尺寸检查 螺纹检查 保险装置(操作机构)检查 密封试验 水压(变形)试验 安全膜片动作试验 爆破试验 主要组分含量 松密度 检验依据 确认检验周期 检验验证方法 1 钢瓶 Q/LJ·CCCF-ZJ01-2015 Q/LJ·CCCF-ZJ03-2015 Q/LJ·CCCF-ZJ04-2015 1年 2 钢板 Q/LJ·CCCF-ZJ02-2015 1年 3 器头(阀门) Q/LJ·CCCF-ZJ01-2015 Q/LJ·CCCF-ZJ02-2015 Q/LJ·CCCF-ZJ03-2015 Q/LJ·CCCF-ZJ04-2015 由供应商提供包含有定期确认项目的型式试验报告,由质检员进行验证。 1年 4 ABC干粉灭火剂 Q/LJ·CCCF-ZJ01-2015 1年 由供应商提供包含有定期确认项XXXXXXXXXXXX CCCF-QP14-2015 文件编号 Q/LJ·版 本 页 码 A版 第60页,共86页 目的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认可或3C证书,由质检员进行验证。 由供应商提供包含有定期确认项目的型式试验报告,由质检员进行验证。 由供应商提供包含有定期确认项目的型式试验报告,由质检员进行验证。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 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含水率 吸湿率 斥水性 粒度分布 纯度 5 二氧化碳灭火剂 水含量 外观检查 尺寸检查 泄漏试验 跌落试验 Q/LJ·CCCF-ZJ03-2015 1年 6 喷 Q/LJ·CCCF-ZJ04-2015 1年 4.1.2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要求 序关键元器件和材号 料名称 检验项目 材质 外观检查 壁厚/硬度/质量/容积/直径/螺纹 水压试验 爆破试验 尺寸检查 示值误差检查 螺纹检查 外观质量 动作温度要求 松密度 3 ABC超细干粉灭火剂 含水率 吸湿率 Q/LJ·CCCF-ZJ05-2015 斥水性 抗结块性(针入度) 90%粒径 1年 检验依据 确认检验周期 检验验证方法 1 钢瓶 Q/LJ·CCCF-ZJ05-2015 1年 由供应商提供包含有定期确认项目的型式试验报告,由质检员进行验证。 2 感温玻璃球喷头 Q/LJ·CCCF-ZJ05-2015 1年 由供应商提供包含有定期确认项目的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认可或3C证书,由质检员进行验证。 4.1.3悬挂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要求 序关键元器件和材号 料名称 检验项目 材质 外观质量 公称工作压力 壁厚/容积/高度/直径/螺纹 强度试验 密封性能 检验依据 确认检验周期 检验验证方法 由供应商提供包含有定期确认项目的型式试验报告,由质检员进行验证。 1 钢瓶 Q/LJ·CCCF-ZJ06-2015 1年 XXXXXXXXXXXX CCCF-QP14-2015 文件编号 Q/LJ·版 本 页 码 A版 第61页,共86页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 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2 3 4 5 6 悬挂支架承载能力 标志和外观 材料 容器阀 工作压力 工作可靠性要求 动作要求 螺纹检查 标志 电磁驱动器 工作电压和驱动力 工作可靠性要求 基本性能 螺纹检查 标度盘要求 压力显示器 强度密封试验 耐交变 负荷性能 外观/标志/结构/尺寸 喷嘴 材料 外观质量 感温玻璃球喷头 动作温度要求 纯度 七氟丙烷灭火剂 水份 Q/LJ·CCCF-ZJ06-2015 1年 Q/LJ·CCCF-ZJ06-2015 1年 Q/LJ·CCCF-ZJ06-2015 1年 Q/LJ·CCCF-ZJ06-2015 Q/LJ·CCCF-ZJ06-2015 1年 1年 由供应商提供包含有定期确认项目的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认可或3C证书,由质检员进行验证。 7 Q/LJ·CCCF-ZJ06-2015 1年 4.1.4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要求 序关键元器件和材号 料名称 检验项目 材质 外观检查 公称工作压力 壁厚/容积/高度/直径/螺纹 强度试验 密封性能 外观质量 标志 材料 工作压力 强度试验 密封试验 工作可靠性要求 手动操作要求 泄放动作压力 耐温度循环性能 检验依据 确认检验周期 检验验证方法 1 钢瓶 Q/LJ·CCCF-ZJ07-2015 1年 由供应商提供包含有定期确认项目的型式试验报告,由质检员进行验证。 Q/LJ·CCCF-ZJ07-2015 1年 2 容器阀 XXXXXXXXXXXX CCCF-QP14-2015 文件编号 Q/LJ·版 本 页 码 A版 第62页,共86页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 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3 电磁驱动器 4 压力显示器 5 喷嘴 螺纹检查 标志 Q/LJ·CCCF-ZJ07-2015 工作电压和驱动力 工作可靠性要求 基本性能 螺纹检查 标度盘要求 Q/LJ·CCCF-ZJ07-2015 强度密封试验 耐交变负荷性能 报警功能 外观/标志/结构/尺寸 Q/LJ·CCCF-ZJ07-2015 材料 螺纹检查 动作要求 强度要求 密封要求 标志 耐电压性能 绝缘要求 触点接触电阻 纯度 1年 1年 由供应商提供包含有定期确认项目的型式试验报告,由质检员进行验证。 1年 6 压力信号器 Q/LJ·CCCF-ZJ07-2015 1年 7 七氟丙烷灭火剂 水份 Q/LJ·CCCF-ZJ06-2015 1年 由供应商提供包含有定期确认项目的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认可或3C证书,由质检员进行验证。 4.1.5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要求 序关键元器件和材号 料名称 检验项目 外观标志 公称工作压力 壁厚/容积/高度/直径/螺纹 材料 外观/结构/螺纹 标志 材料 强度试验 密封试验 局部阻力损失 动作要求 工作可靠性要求 手动操作要求 检验依据 确认检验周期 检验验证方法 1 钢瓶 Q/LJ·CCCF-ZJ08-2015 1年 由供应商提供包含有定期确认项目的型式试验报告,由质检员进行验证。 2 容器阀 Q/LJ·CCCF-ZJ08-2015 1年 XXXXXXXXXXXX CCCF-QP14-2015 文件编号 Q/LJ·版 本 页 码 A版 第63页,共86页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 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3 选择阀 4 喷嘴 5 单向阀 6 无缝钢管 7 安全阀 8 电磁驱动器 9 气动驱动器 10 低泄高封阀 11 压力显示器 12 压力讯号器 泄放动作压力 标志 材料 强度试验 密封试验 工作可靠性要求 局部阻力损失 手动操作要求 外观、标志 结构、尺寸 材料 标志 材料 螺纹检查 强度试验 密封试验 工作可靠性要求 开启压力要求 局部阻力损失 材料 表面质量 结构尺寸 外观/标志/螺纹 材料 动作压力 耐温度循环性能 螺纹检查 标志 工作电压和驱动力 工作可靠性要求 标志 最大工作压力 驱动力 密封要求 工作可靠性要求 外观、标志 螺纹检查 动作要求 基本性能 螺纹检查 标度盘要求 强度密封试验 耐交变负荷性能 报警功能 外观标志及螺纹 工作压力 Q/LJ·CCCF-ZJ08-2015 1年 Q/LJ·CCCF-ZJ08-2015 1年 Q/LJ·CCCF-ZJ08-2015 1年 由供应商提供包含有定期确认项目的型式试验报告,由质检员进行验证。 Q/LJ·CCCF-ZJ08-2015 1年 Q/LJ·CCCF-ZJ08-2015 1年 由供应商提供包含有定期确认项目的型式试验报告,由质检员进行验证。 Q/LJ·CCCF-ZJ08-2015 1年 Q/LJ·CCCF-ZJ08-2015 1年 Q/LJ·CCCF-ZJ08-2015 1年 由供应商提供包含有定期确认项目的型式试验报告,由质检员进行验证。 Q/LJ·CCCF-ZJ08-2015 1年 Q/LJ·CCCF-ZJ08-2015 1年 XXXXXXXXXXXX CCCF-QP14-2015 文件编号 Q/LJ·版 本 页 码 A版 第页,共86页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 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动作压力 工作可靠性要求 强度要求 密封要求 耐电压性能 绝缘要求 触点接触电阻 由供应商提供包含有定期确认项目的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认可或3C证书,由质检员进行验证。 13 七氟丙烷灭火剂 纯度 水分 Q/LJ·CCCF-ZJ06-2015 1年 4.1.6 IG1灭火系统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要求 序关键元器件和材号 料名称 检验项目 外观标志 公称工作压力 壁厚/容积/高度/直径/螺纹 材料 外观/结构/螺纹 标志 材料 强度试验 密封试验 局部阻力损失 动作要求 工作可靠性要求 手动操作要求 泄放动作压力 标志 材料 强度试验 密封试验 工作可靠性要求 局部阻力损失 手动操作要求 外观、标志 结构、尺寸 材料 标志 材料 螺纹检查 强度试验 检验依据 确认检验周期 检验验证方法 1 钢瓶 Q/LJ·CCCF-ZJ09-2015 1年 2 容器阀 Q/LJ·CCCF-ZJ09-2015 1年 由供应商提供包含有定期确认项目的型式试验报告,由质检员进行验证。 3 选择阀 Q/LJ·CCCF-ZJ09-2015 1年 4 喷嘴 Q/LJ·CCCF-ZJ09-2015 1年 5 单向阀 Q/LJ·CCCF-ZJ09-2015 1年 由供应商提供包含有定期确认项目的型式试验报告,由质检员进行验证。 XXXXXXXXXXXX CCCF-QP14-2015 文件编号 Q/LJ·版 本 页 码 A版 第65页,共86页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 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6 无缝钢管 7 安全阀 8 电磁驱动器 9 气动驱动器 10 低泄高封阀 11 压力显示器 12 压力讯号器 密封试验 工作可靠性要求 开启压力要求 局部阻力损失 材料 表面质量 结构尺寸 外观/标志/螺纹 材料 动作压力 耐温度循环性能 螺纹检查 标志 工作电压和驱动力 工作可靠性要求 标志 最大工作压力 驱动力 密封要求 工作可靠性要求 外观、标志 螺纹检查 动作要求 基本性能 螺纹检查 标度盘要求 强度密封试验 耐交变负荷性能 报警功能 外观标志及螺纹 工作压力 动作压力 工作可靠性要求 强度要求 密封要求 耐电压性能 绝缘要求 触点接触电阻 Q/LJ·CCCF-ZJ09-2015 1年 Q/LJ·CCCF-ZJ09-2015 1年 由供应商提供包含有定期确认项目的型式试验报告,由质检员进行验证。 Q/LJ·CCCF-ZJ09-2015 1年 Q/LJ·CCCF-ZJ09-2015 1年 Q/LJ·CCCF-ZJ09-2015 1年 Q/LJ·CCCF-ZJ09-2015 1年 由供应商提供包含有定期确认项目的型式试验报告,由质检员进行验证。 Q/LJ·CCCF-ZJ09-2015 1年 13 IG1灭火剂 含量 Q/LJ·CCCF-ZJ09-2015 1年 由供应商提供包含有定期确认项目的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认可或3C证书,由质检员进行验证。 4.2定期确认检验的频次 XXXXXXXXXXXX CCCF-QP14-2015 文件编号 Q/LJ·版 本 页 码 A版 第66页,共86页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 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在常规情况下确认检验为每年一次,当某种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在不同批次进货检验过程中出现不合格项目累计达到2次以上或出现顾客投诉情况,则需增加该种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频次,直到性能稳定地满足规定的要求为止。 4.3定期确认检验的方式 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技术质检部必须要求供应商委托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验,且提供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中的检验项目、技术要求等不得少于《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要求》中的规定,检验人员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检验要求中的规定。另外对于3C认证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检验人员还应登录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网站www.cccf.net.cn验证其证书的有效性,并在《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记录》中记录元器件和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查询日期及证书是否有效等内容。 4.4定期确认检验结果的处理 4.4.1在选择和评价合格供应商时必须将定期确认检验结果作为重要依据。 4.4.2定期确认检验结果不合格时,该产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并取消供应商的资格,待其整改后进行评定,确认其是否能继续成为合格供应商。 4.4.3对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证书、《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记录》等应归档保存。 5、相关记录 5.1 Q/LJ·CCCF-QR14-01《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定期确认检验记录》 修改状态 修改日期 主题(新编/修) 执行日期 归口部门 技术质检部 XXXXXXXXXXXX CCCF-QP15-2015 文件编号 Q/LJ·版 本 页 码 A版 第67页,共86页 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1、目的 本程序的目的是对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各项因素,以及产品交付后的服务进行有效控制,以使生产运作和交付后的服务质量符合要求。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产品生产和服务过程一切活动的控制。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生产计划的分解及组织实施,合理组织生产,贯彻工艺纪律,作好设备维护保养、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现场管理工作。 3.2技术质检部负责提供工艺规程并监督执行,负责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4、控制程序 4.1生产计划的质量控制 4.1.1生产部根据销售部提供的销售计划及物资库存情况,编制《生产计划》和《采购计划》。 4.1.2生产部对生产计划进行分解、落实、实施、监督及检查,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 4.2生产工艺质量控制 4.2.1产品研发部负责制定生产技术文件,包括工艺要求产品图等。 4.2.2生产班组按照产品图、工艺文件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并负责管理好相关文件。 4.2.3过程产品在各工序间的流转,应填写《产品流转单》,保证转序产品必须是合格的,作好转序工作的交接手续,并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标识、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2.4检验员对加工产品的质量进行监视和测量。按检验文件的要求对生产运作过程进行测量、监视,并做好记录。保证监视和测量合格的产品转入下道工序,发现不合格品可或不按技术文件规范操作时,有权拒绝监视和测量,并将不合格情况报告,未经监视和测量的产品不得转序。 4.3 特殊过程控制 焊接工序和喷涂工序是特殊过程。生产部应对特殊过程的设备和工艺参数进行确认,以确保质量得到控制。 XXXXXXXXXXXX CCCF-QP15-2015 文件编号 Q/LJ·版 本 页 码 A版 第68页,共86页 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焊接设备能力的确认:每年由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对焊接设备作一次能力确认,产品工程师、设备管理员、产品检验员参加,按产品工艺规定的焊接参数焊接产品,在此参数下焊接设备能正常运行,且焊接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则可确定该焊接设备的能力满足工艺要求。 4.3.1人员资格的鉴定 从事焊接工序的操作人员,按要求进行经历和资格的培训,并通过资格考核,取得资格证书,方能操作。操作时要按工艺文件进行。 从事焊接工序的操作人员的资格每年要进行一次考核。如果技术素质欠缺、考核不合格要重新下岗培训。 4.3.2焊接工序规定的方法和工作程序 生产部要不定期对焊接工序进行监视、检查各参数的控制情况等,并进行记录。 生产部负责对焊接工序的操作方法、过程、参数等进行监视和测量,并做好相关检查的记录。 4.3.3焊接工序的工作记录 操作人员在操作时,要对各种参数进行记录。记录的填写方法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要求进行。 生产部每月按时收集工作记录,必要时(如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要对参数进行分析。 4.4设备的质量管理 生产部编制《设备使用和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对设备的配备、选型、购置、使用、管理作出规定。 4.5具备并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及实施检测 为保证生产过程的产品质量,公司配备适合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并实施监视和测量。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管理按《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执行。 4.6产品放行、交付和交付后活动的服务 a向顾客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 b对顾客的服务进行有效的记录,并明确服务内容。 4.7人员的控制 XXXXXXXXXXXX CCCF-QP15-2015 文件编号 Q/LJ·版 本 页 码 A版 第69页,共86页 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行政人事部根据生产需要和人员素质,按各部门的需求计划进行人员培训,为生产运作和服务提供合格的人力资源。 5、质量记录 5.1 Q/LJ·CCCF-QR15-01《生产计划》 5.2 Q/LJ·CCCF-QR15-02《采购计划》 5.3 Q/LJ·CCCF-QR15-03《产品流转单》 5.4 Q/LJ·CCCF-QR15-04《成品送货单》 修改状态 修改日期 主题(新编/修) 执行日期 归口部门 生产部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16-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70页,共86页 产品过程检验程序 1、目的 对产品生产过程实施控制,以保证灭火设备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操作工艺,保证过程产品的质量,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灭火设备产品生产工艺规定的所有工序的质量检验,尤其在质量控制点和关键工序应加强检验。 3、职责 3.1生产部各个工序操作者负责自检和互检。 3.2检验人员负责对各质量控制点和关键工序的专检,对各工序进行巡检。 3.3技术质检部负责对工序检验各项规范的制定、解释和质量问题裁决。 4、工作要求 4.1过程产品检验,按图纸和工艺文件要求,采用自检、互检、专检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4.2各工序操作者对自己所生产的产品,都应按图纸的工艺要求检查,然后由检验人员对工艺规定的要求进行检验后才能转入下道工序。 4.3生产过程首检必须经过检验人员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 4.4检验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对每种产品做好首检、巡检,对每道工序所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详实的记录。所出现的不合格品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5、检验程序 5.1关键工序 5.1.1灭火器:灭火剂灌装、强度试验、气密试验; 5.1.2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灭火剂灌装、气密试验; 5.1.3悬挂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灭火剂灌装、气密试验、电磁驱动器动作试验; 5.1.4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灭火剂灌装、气密试验、电磁驱动器动作试验; 5.1.5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灭火剂灌装、气密试验、集流管试压、电磁驱动器动作试验; 5.1.6 IG1灭火系统:灭火剂灌装、气密试验、集流管试压、电磁驱动器动作试验。 5.2产品的特殊工序:焊接、喷涂。 5.3检查方法按照产品生产过程检验规范执行。 详见Q/LJ·CCCF-ZJ10-2015《简易式干粉灭火器生产过程检验规范》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16-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71页,共86页 产品过程检验程序 Q/LJ·CCCF-ZJ11-2015《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生产过程检验规范》 Q/LJ·CCCF-ZJ12-2015《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生产过程检验规范》 Q/LJ·CCCF-ZJ13-2015《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生产过程检验规范》 Q/LJ·CCCF-ZJ14-2015《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生产过程检验规范》 Q/LJ·CCCF-ZJ15-2015《悬挂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生产过程检验规范》 Q/LJ·CCCF-ZJ16-2015《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生产过程检验规范》 Q/LJ·CCCF-ZJ17-2015《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生产过程检验规范》 Q/LJ·CCCF-ZJ18-2015《IG1灭火系统生产过程检验规范》 6、相关记录 6.1 Q/LJ·CCCF-QR16-01《产品生产过程检验记录》 修改状态 修改日期 主题(新编/修改) 执行日期 归口部门 技术质检部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17-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72页,共86页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 1、目的 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对在生产的最终阶段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实施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对此过程进行控制,以验证认证产品是否符合灭火设备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灭火设备产品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3、职责 3.1技术质检部负责制定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技术文件,并负责完善相关程序文件及质量记录。 3.2技术质检部负责培训质检人员相关质量检验的技术知识和检验方法,并负责解决在检验过程中所遇到的技术问题。 3.3技术质检部负责对生产的最终阶段产品实施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并对该过程进行有效控制。 3.4技术质检部负责对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工作的管理,检验记录的等级和保存,以及对检验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工作程序 4.1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例行检验由技术质检部按照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规范的要求,对产品进行逐一检验并填写例行检验记录单。经例行检验的产品,如有不合格由技术质检部制定纠正措施进行返工,不合格品经过返工后,再进行一次例行检验,合格后才能入库。 4.2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确认检验由技术质检部根据产品的批次、数量、类型、规格按照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规范的规定进行检测或委托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经确认检验的产品,如不合格,则应立即停产,并上报公司领导分析原因,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 5、检验记录管理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过程中所产生的记录,由技术质检部统一管理。 6、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规范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17-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73页,共86页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 Q/LJ·CCCF-ZJ19-2015《简易式干粉灭火器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规范》 Q/LJ·CCCF-ZJ20-2015《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规范》 Q/LJ·CCCF-ZJ21-2015《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规范》 Q/LJ·CCCF-ZJ22-2015《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规范》 Q/LJ·CCCF-ZJ23-2015《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规范》 Q/LJ·CCCF-ZJ24-2015《悬挂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规范》 Q/LJ·CCCF-ZJ25-2015《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规范》 Q/LJ·CCCF-ZJ26-2015《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规范》 Q/LJ·CCCF-ZJ27-2015《IG1灭火系统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规范》 7、相关记录 7.1 Q/LJ·CCCF-QR17-01《产品例行检验记录》 7.1 Q/LJ·CCCF-QR17-02《产品确认检验记录》 修改状态 修改日期 主题(新编/修改) 执行日期 归口部门 技术质检部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18-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74页,共86页 产品成品检验程序 1、目的 对成品进行检验控制,以确保产品符合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的规定,防止不合格的产品出厂,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灭火设备产品成品检验控制。 3、职责 3.1技术质检部负责编制《产品成品检验规范》,经其部门经理确认批准后方可生效。 3.2 检验人员负责根据相关文件进行检验和试验,并记录检验试验结果。 3.3 技术质检部主管有权发布因质量问题停止出货的指令。 4、定义 4.1样本:从生产线所生产的产品中抽取样品,作为检验对象时称为样本,此产品必须是属于预备入库或准备交付的成品。 5、作业程序 5.1生产班组在产品入库前通知成品检验。 5.2 成品检验人员核对生产批号和数量,根据《产品成品检验规范》与样品进行抽检,并检验抽取样品。检验结束后将检验结果记录《产品成品检验记录》,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2.1检验结果合格,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5.2.2检验结果不合格,开《质量异常通知单》通知生产线返工,返工后成品检验人员进行重检,程序转入5.1,并通知生产部门改善。 5.3客户退回产品须经检验,将检验结果记录予《产品成品检验记录》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5.4 库存成品超过了安全库存期时,由仓库提出重检申请,检验人员实施重检,作业流程同成品检验。 5.5检查方法按照产品成品检验规范执行。 详见Q/LJ·CCCF-ZJ28-2015《简易式干粉灭火器成品检验规范》 Q/LJ·CCCF-ZJ29-2015《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成品检验规范》 Q/LJ·CCCF-ZJ30-2015《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成品检验规范》 Q/LJ·CCCF-ZJ31-2015《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成品检验规范》 XXXXXXXXXXXX 文件编号 Q/LJ·CCCF-QP18-2015 版 本 页 码 A版 第75页,共86页 产品成品检验程序 Q/LJ·CCCF-ZJ32-2015《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成品检验规范》 Q/LJ·CCCF-ZJ33-2015《悬挂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成品检验规范》 Q/LJ·CCCF-ZJ34-2015《柜式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成品检验规范》 Q/LJ·CCCF-ZJ35-2015《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成品检验规范》 Q/LJ·CCCF-ZJ36-2015《IG1灭火系统成品检验规范》 6、相关记录 6.1 Q/LJ·CCCF-QR18-01《产品成品检验记录》 修改状态 修改日期 主题(新编/修改) 执行日期 归口部门 技术质检部 CCCF-QP19-2015 文件编号 Q/LJ·版 本 页 码 A版 第76页,共86页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设备运行检查控制程序 1、目的 为确保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设备在正常使用过程中,能正确反映产品特性要求,保证产品质量,及时发现检验设备不正常状态,便于及时采取措施和追溯。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强制性认证产品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设备的运行检查。 3、引用标准和文件 CNCA-C18-03:201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灭火设备产品》 CNCA-00C-005《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4、职责 4.1技术质检部是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设备的运行检查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运行检查,并保存运行检查记录及设备功能失效时采取的措施记录;负责检查设备的维护保养。 4.2生产部负责本部门使用的检、试验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并制定检、试验设备操作规程。 5、检验试验用仪器设备 5.1灭火器检验试验用主要仪器设备: a)2m卷尺 b)0-100℃温度计 c)PC396电子秒表 d)NK-300推拉力计 e)TCS-100电子台秤 f)压力指示器示值试验台 g)气密试验箱(槽) h)MTB-16水压爆破检测仪 i)SG-200G-03气相色谱仪 j)0-25mm壁厚千分尺 k)TT100超声波测厚仪 l)FA104电子天平 m)CS101-2ABN电热鼓风干燥箱 n)电热水浴锅 CCCF-QP19-2015 文件编号 Q/LJ·版 本 页 码 A版 第77页,共86页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设备运行检查控制程序 5.2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检验试验用主要仪器设备: a)2m卷尺 b)0-100℃温度计 c)PC396电子秒表 d)TCS-100电子台秤 e)压力指示器示值试验台 f)气密试验箱(槽) g)MTB-16水压爆破检测仪 h)FA104电子天平 i)CS101-2ABN电热鼓风干燥箱 j)ZK-82A电热真空干燥箱 k)CDH-222S低温恒温恒湿箱 l)8411电动振筛机 m)SYD-2801E针入度仪 5.3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设备检验试验用主要仪器设备: a)数显温度计 b)PC396电子秒表 c)TCS-100电子台秤 d)TGT-500台秤 e)压力显示器示值试验台 f)瓶组气密试验机 g)MTB-16水压爆破检测仪 h)TT100超声波测厚仪 i)NK-300推拉力计 j)SG-200G-03气相色谱仪 k)WS-6库仑水份测定仪 l)阀门动作压力试验台 m)工作可靠性(动作)试验台 CCCF-QP19-2015 文件编号 Q/LJ·版 本 页 码 A版 第78页,共86页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设备运行检查控制程序 n)耐电压测试仪 o)摇表 p)等效长度测试装置 q)瓶阀气密试验机 r)数字毫欧表 s)电磁驱动器驱动力试验台 6、仪器设备运行检查的控制程序与要求 6.1运行检查要求 6.1.1对用于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用仪器设备,除进行日常操作检查外,还应进行设备运行检查;设备运行检查应在每批产品进行例行检验前、后各进行一次,并填写相关检查记录。 6.1.2产品检验前,若发现设备运行检查结果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或发现设备功能失效时,应对设备采取措施,进行检修、校准,确保在设备能正常运行后,才开始对产品进行检验。 6.1.3产品检验后,若发现设备运行检查结果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或发现设备功能失效时,应立即追溯到已检测过的产品,并对这些产品进行封存,确保这些产品不转入下一道工序。在排除了设备故障,确保设备能正常运行后,再对这些产品重新进行检验,合格后才可转入下一道工序。 6.2运行检查的项目、方法 详见Q/LJ·CCCF-ZJ37-2015《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设备运行检查方法》。 按照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设备的运行检查方法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填入《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设备运行检查记录》。 7相关记录 7.1 Q/LJ·CCCF-QR19-01《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设备运行检查记录》 修改状态 修改日期 主题(新编/修)改 执行日期 归口部门 技术质检部 XXXXXXXXXXXX CCCF-QP20-2015 文件编号 Q/LJ·版 本 页 码 A版 第79页,共86页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1.目的与范围 1.1及时发现并处置不合格品,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1.2 适用于原材料、外购、外协零部件、在制品、半成品、成品及新品试制阶段、顾客退货产品、仓库定期抽查及盘点过程中所发现的不合格品控制。 2.职责 2.1技术质检部 2.1.1技术质检部是不合格品控制的归口管理部门,参与对原材料、外购、外协零部件,批量生产中的不合格品的评审; 2.1.2负责就重大不合格品向总经理汇报,并根据总经理决定组织处置与实施纠正与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 2.1.3就不合格品产生的原因组织相关单位分析,督促责任部门制订改进措施。 2.1.4参与批量生产中的不合格品处理、原因分析和评审,并协助责任部门制订改进措施。 2.1.5负责对新品试制和小批量生产中的不合格品处理、原因分析、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1.6当产品需要返工返修时,技术质检部负责组织返工返修作业指导书的编制。 2.2生产部 2.2.1负责与供应商联系不合格原材料、外购与外协件的处理,并将技术质检部标识的不合格原材料、外购与外协件隔离摆放、记录。 2.2.2负责不合格材料、外购与外协件的让步使用申请手续的办理和信息的传递。 2.3其它不合格品责任单位 2.3.1及时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标识与记录。 2.3.2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 2.3.3 负责执行不合格品评审结果,对不合格品及时处置; 2.3.4负责对异常不合格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制定与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2.4技术质检部经理 负责不合格品评审的批准及产品报废处理的许可。 2.5总经理 负责重大不合格品处理的决定。 3.程序 XXXXXXXXXXXX CCCF-QP20-2015 文件编号 Q/LJ·版 本 页 码 A版 第80页,共86页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3.1不合格原材料、外购与外协件控制 3.1.1检验人员对不合格材料、外购与外协件的标识、记录;生产部负责将不合格材料隔离摆放。检验人员将开具的《质量异常通知单》交库房保管员。库房保管员将《质量异常通知单》送交采购员,由采购员提交评审。 3.1.2 评审后,对不合格材料采取以下一种处置方式: 1)挑选使用 当入厂检验中发现混有不合格材料、外购与外协件,生产急需时,由生产部根据材料、外协与外购件数量计算挑选(人)工时、费用,与供应商协商后,安排相关部门人员配合库房人员进行挑选。对不合格品由检验人员进行标识,库房人员进行单独摆放,并退货。 2)退货 由生产部办理退货手续,库房保管员在原材料到货登记台帐上做好记录。采购内勤人员将具有评审意见的《质量异常通知单》存档。 3)让步使用 生产部根据《质量异常通知单》的让步接收评审结论意见(经技术质检部批准的)实施。 3.1.3生产部至少在让步使用材料投产的前一天,对让步使用材料在领料单右上角作好“让步”标识。材料使用单位应先将原用材料用完,并清理现场后,再使用让步材料。 3.1.4 生产部应执行由技术质检部提出的临时工艺措施。必要时,产品技术人员应到生产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3.1.5 生产部要跟踪让步材料使用情况,发现对产品质量影响较大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以《质量异常通知单》的形式将信息反馈到采购人员,对此批让步使用材料做出适当处理(重新评定)。 3.1.6生产部应严格执行《质量异常通知单》上规定的使用数量及时间期限的规定。 3.1.7 生产部负责核算使用让步材料引起的各种损失,技术质检部负责对损失计算进行确认;生产部负责对使用让步材料引起的各种损失,向供应商进行索赔。 3.2过程中不合格品控制 3.2.1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半成品,操作工应对其进行隔离与标识(不合格状态标识牌)或单独摆放在不合格品区域,由授权人员(班组长或班组巡检人员)确认,清点数量后,开具《质量异常通知单》,提交技术质检部等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3.2.2不合格品的评审结果为三者之一,即:报废、返工/返修、让步接收。 XXXXXXXXXXXX CCCF-QP20-2015 文件编号 Q/LJ·版 本 页 码 A版 第81页,共86页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a) 对经评审结论为返工或返修的不合格品,执行返工或返修的部门,应据评审意见、返工指导书或临时工艺措施要求进行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的产品必须经检验人员复检合格方可流转,在未得到顾客批准前,检验员不得放行外观可见返工痕迹的产品交付顾客。 b) 授权人员对评审后报废的产品开具《废品单》,分送到相关部门。 同时检验员按《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对废品标识后,由操作者将其放在规定的废品存放处。生产部应指定专人对废品及时进行处理。 c)让步接收产品执行3.3.4~3.3.7程序。 3.3不合格成品的控制 3.3.1检验员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记录。生产部操作人员应将检验员标识的不合格品隔离摆放。 3.3.2对不合格成品,由技术质检部进行评审,评审后在《质量异常通知单》上写明评审结果。 3.3.3对不合格成品的评审结果,执行3.2.2程序。 3.3.4对评审后需要让步接收的不合格成品,经产品技术人员提出意见,技术总监批准后,由销售部向顾客说明具体情况,获得顾客/顾客代表同意(认可签字)后,销售部将此单交技术质检部一份、本部门留一份,检验员依此开具入库单,该产品可以交付。 3.3.5在交付顾客批准的让步接收产品时(前),检验员应按照顾客同意的方式清楚地用“RB”标识该批产品。 3.3.6在顾客让步接收产品的期限已到或已达到规定的数量时,检验员应按原技术标准产品进行检验,防止未经顾客许可的不合格品交付使用。 3.3.7产品在交付顾客时发现的不合格, 销售部应积极与顾客质量部门配合处置,并将信息及时通知技术质检部;当问题不能在短时间内解决时, 技术质检部应及时通报主管领导,以便协调解决。 3.3.8顾客拒收产品的控制 对于顾客要求退货的产品,销售部应立即填写 《用户退货处理单》初步判别退货原因并决定是否予以退货处理,然后填写《质量信息联络单》,交技术质检部复检后交相关生产部执行《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对需要返工/返修的产品执行3.2.2条款,废品由技术质检部开出报废单。 XXXXXXXXXXXX CCCF-QP20-2015 文件编号 Q/LJ·版 本 页 码 A版 第82页,共86页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3.4库存盘点、定期抽查所发现不合格品的处理 对库存产品抽查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抽查人员对本批产品进行标识,填写《质量异常通知单》,通知技术质检部,由技术质检部确定是否对本批产品全数复检。对抽查及复检出的不合格品,执行本程序3.3条款。 3.5不合格品的分析与改进 技术质检部每年对不合格原材料及产品(成品、半成品)的信息资料汇总统计,并列入质量统计分析报告中。对不合格原材料,生产部至少每年制定一次优先减少计划;技术质检部每年将生产中产生的不合格品进行统计分析,对以下不合格品应提交优先减少计划,如有必要时,可执行《持续改进管理程序》或《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a)出现次数较多、数量较大; (b)统计结果有明显差异; (c)对成本有较大影响; (d)顾客不满意。 4.相关记录 4.1 Q/LJ·CCCF-QR20-01《质量异常通知单》 4.2 Q/LJ·CCCF-QR20-02《废品单》 4.3 Q/LJ·CCCF-QR20-03《用户退货处理单》 4.4 Q/LJ·CCCF-QR20-04《返工记录表》 4.5 Q/LJ·CCCF-QR20-05《质量信息联络单》 修改状态 修改日期 主题(新编/修)改 执行日期 归口部门 技术质检部 XXXXXXXXXXXX CCCF-QP21-2015 文件编号 Q/LJ·版 本 页 码 A版 第83页,共86页 内部质量审核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策划和实施内部审核,查明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是否符合策划安排及强制性产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得到有效实施和保持,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持续改进。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内部开展的质量管理体系审核活动。 3.职责 3.1产品研发部为质量体系内部审核的主管部门。 3.2质量负责人全面负责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组织、领导工作,策划内部审核纲要,批准审核组成员,指定审核组组长,并审批内部质量审核报告。 3.3审核组长负责编制审核计划日程表,并组织实施和编写审核报告。 3.4审核组长负责审核计划的要求,编制质量管理体系检查表,准备相关审核文件,并按检查内容进行内部要求审核,报告审核结果,编写发放不合格报告。对不合格项纠正措施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3.5各相关部门负责配合审核员开展工作,并对不合格项提出纠正措施,并及时组织实施。 4.控制程序 4.1年度内审计划 4.1.1根据拟审核的活动和区域的状况和重要程度,及以往审核的结果,由质量负责人负责策划各部门全年审核方案,编制年度内审计划,确定审核的范围、频次和方法,报总经理批准。每年内审至少一次,并要求覆盖本公司质量体系的所有部门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十个要素,另外出现以下情况时由质量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内部质量审核: 1)出现顾客投诉,特别是对认证产品质量的投诉; 2)法律、法规及其他外部要求的变更。 4.1.2年度内审计划的内容 1)审核目的、范围、依据和方法; 2)受审核的部门、审核的主要项目、审核的时间等。 4.2审核前的准备 XXXXXXXXXXXX CCCF-QP21-2015 文件编号 Q/LJ·版 本 页 码 A版 第84页,共86页 内部质量审核控制程序 4.2.1每次审核都要经过质量负责人任命审核组长和内审组员。内审应由与受审部门无直接关系的内审员负责。 4.2.2由内审组长策划审核并编制本次《审核实施计划》,交质量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计划的编制要具有严肃性和灵活性,其内容主要包括: 1)审核目的、范围、方法、依据;2)内部审核的工作安排;3)审核组成员;4)审核时间;5)受审部门及审核要点;6)预定时间,持续时间;7)开会时间;8)审核报告分发范围、日期。 4.2.3在了解受审部门的具体情况后,内审组长组织编写《内审检查表》,内审检查表要详细列出审核项目、依据、方法,确保无要求遗漏,审核能顺利进行。 4.2.4 内审组长于内审前十天将内审时间通知受审部门,受审部门对内审时间如有异议,应在内审前三天通知内审组长。 4.3审核的实施 4.3.1首次会议 首次会议的内容包括:由审核组长主持召开首次会议,总经理、质量负责人、各受审核部门负责人以及审核员参加。审核组长介绍审核的目的和范围、简要介绍审核所采取的方法和程序、审核员的分工。出席首次会议的人员要签到,受审核各部门负责人如不能参加应指定代表参加。 4.3.2现场审核 1)审核组按年度内部审核计划进行审核,审核员依据审核检查表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收集证据。审核员要将将体系运行效果及不符合项详细记录在检查表中,对顾客的投诉尤其是对认证产品质量的投诉,应作为内部质量审核的信息输入。 2)内审组长需每日召开内审会议,全面了解该日内审情况,对《不符合报告》进行核对。 3)内审时审核员要公正而又客观地对待问题。 4.3.3审核报告 4.3.3.1现场审核后,审核组长召开审核组会议,综合分析、检查结果,依据标准、体系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必要时还要依据与顾客签定的合同要求,确认不合格项,并发出不符合报告给相关部门领导确认后,由相关部门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经审核员确XXXXXXXXXXXX CCCF-QP21-2015 文件编号 Q/LJ·版 本 页 码 A版 第85页,共86页 内部质量审核控制程序 认后实施纠正,审核员负责对实施结果跟踪验证,并报告验证结果。 4.3.3.2现场审核后一周内,审核组长完成《内部质量审核报告》,交质量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 审核报告内容: 1)审核目的、范围、方法和依据;2)审核组成员、受审核方代表名单;3)审核计划实施情况总结;4)不合格数量及严重程度;5)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6)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符合性结论及今后应改进的地方。 4.3.4末次会议 现场审核完成后召开末次会议,末次会议由审核组长主持。总经理、质量负责人、受审核部门负责人及审核员参加。会议内容包括:报告审核结果、宣读不合格报告,并要强调各部门对不合格尽快采取纠正措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总结、总经理提出有关要求等。参加会议者要签到。 4.4内部审核的所有记录、文件由技术质检部保存,并按《质量记录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5.相关记录 5.1 Q/LJ·CCCF-QR21-01《年度内审计划》 5.2 Q/LJ·CCCF-QR21-02《审核实施计划》 5.3 Q/LJ·CCCF-QR21-03《内审检查表》 5.4 Q/LJ·CCCF-QR21-04《不符合报告》 5.5 Q/LJ·CCCF-QR21-05《内部质量审核报告》 5.6 Q/LJ·CCCF-QR21-06《内审首(末)次会议签到表》 修改状态 修改日期 主题(新编/修)改 执行日期 归口部门 产品开发部 CCCF-QP22-2015 文件编号 Q/LJ·版 本 页 码 A版 第86页,共86页 产品包装、搬运、储存 和防护作业程序 1.目的 为避免产品(成品、半成品、元器件和材料)在转移、搬运过程中造成被损坏、变质或误用,对其采用适用的措施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和顾客规定的要求,特制订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包装、搬运、储存和防护作业过程。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产品的包装、搬运、储存和防护管理; 3.2技术质检部负责制定包装标准和包装规范。 4.作业程序 4.1包装 4.1.1技术质检部需按产品技术要求或顾客对产品包装的要求设计产品包装(制定包装标准、包装规范)。 4.1.2在新产品开发阶段应进行包装评价,如检验、跌落试验或实验装车发运等。 4.1.3生产部采购根据生产计划、设计标准等采购文件,合理采购包装材料或包装箱。包装箱进厂,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4.1.4产品包装前,必须经检验合格且具有合格标识或合格证明文件,保证产品、技术文件齐全,符合产品标准及顾客要求。 4.1.5产品包装人员必须严格按产品工艺文件进行包装,保证产品包装质量以及产品标识的完整,控制产品批次,不得混批包装。 4.2搬运 4.2.1合理选用运输工具 可使用纸箱、木箱、铁箱等,产品在箱内堆置高度不宜过高,超限。 4.2.2合理选择搬运方式 产品搬运应视搬运对象的多少,选择适当的运输方式(手推车、叉车)。 4.2.2.1要轻拿轻放,不得随意堆放,防止磕碰受损。 4.2.2.2要防尘防水。 4.2.2.3成品运输装车时,不得超高、超宽、超载。 CCCF-QP22-2015 文件编号 Q/LJ·版 本 页 码 A版 第87页,共86页 产品包装、搬运、储存 和防护作业程序 4.2.2.4成品运输时应注意安全行驶,防止机械损坏或物品掉落。 4.2.2.5成品运输时应注意防火。 4.2.3搬运过程中异常状况处理 若成品在搬运过程中有损坏(包括外包装),则该成品须经检验人员重新检验,经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流程;若成品经重新检验仍不合格时,则由技术质检部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3储存 4.3.1产成品入库时,必须是经最终检验合格后的成品。库管员根据操作人员填写的入库单(必须有检验人员合格判定和签字)办理交接手续。入库后按成品规格、数量、批次及时登记上账,并按定置管理归位存放。 4.3.2凡库存产成品因质量或其他原因需出库时,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由经办部门办理手续方可出库。重新入库时,需经检验合格,方可再办理入库。 4.4防护 4.4.1产品应合理选用包装材料以可靠地保护产品不变质、不变形、不损坏。 4.4.2产品不宜直接摆放在地面上,必须放置在箱中或垫板上。 4.4.3需表面防护的产品应按产品技术要求进行防护后包装入库。 4.4.4仓库内应有醒目的防火标识和足够的消防器材,库管员应做到每日下班前对库房全面检查,消灭事故隐患。 5.相关记录(无) 修改状态 修改日期 主题(新编/修)改 执行日期 归口部门 生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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