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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民政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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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民政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

标准化是现代民政的重要构成,是维护民政对象权益、提升民政管理与服务效能、加快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与技术支撑。为全面推进“十二五”民政标准化建设,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化、规范化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全国服务标准2009-2013年发展规划‣、•全国民政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2009-2020年)‣及相关民政和标准化法规,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一)主要成绩。

“十一五”期间,在民政部党组高度重视和国家标准委等部门大力支持下,经民政系统共同努力和有关方面密切配合,民政标准化建设成效显著。

——民政标准化认识不断深化。召开全国民政系统第二次科技大会,决定进一步加强民政标准化建设,确立了标准化在民政工作全局中的地位与作用。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标准宣传与培训,民政范围“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正逐步形成。

——标准体系框架初步形成。组织开展了民政标准体系战略研究,制定实施了第一个民政标准专项规划•全国民政标准2006—2010年发展规划‣,在民政相关公共服务领域推行了标准化体系建设,初步建立门类齐全、结构清晰的民政标准体系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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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研究基础逐步夯实。组织开展了康复辅具、减灾救灾、殡葬、地名等领域标准化关键技术研究。争取财政专项资金,组织开展民政领域标准基础研究,取得了266项民政标准基础研究成果,为制定民政标准打下了良好基础。

——标准出台数量大幅增加。先后发布实施了97项国家标准、25项行业标准。平均每年出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5项以上,增长幅度前所未有。地方民政部门积极探索,相继制定出台了一批地方标准。

——标准实施力度不断加大。与国家标准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推进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意见‣,出台了•关于在民政范围内推进管理标准化建设的方案(试行)‣。针对标准执行情况开展了系列专项检查。地方民政部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标准化工作机制基本形成。成立了民政部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和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加强了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能力建设,成立了全国减灾救灾、社会福利服务、临时性社会救助、殡葬、婚庆婚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大了人才培养与归口管理力度,民政标准化工作有序开展局面基本形成。

(二)面临形势。

“十二五”是民政标准化发展与转型的关键时期。国家高度重视社会建设,并将保障和改善民生确定为“十二五”规划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民政标准化提供了方向指引与发展动力。

——推进基本社会服务均等化,有效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活需求,需要加强优抚安臵服务、防灾减灾服务、社会救助服务、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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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服务、公共地名服务、社会福利服务、婚姻家庭服务和殡葬服务等领域标准体系建设。

——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提高社会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需要加强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等领域管理与服务标准体系建设。

——推进现代民政工作转型,逐步改变评比达标表彰等传统性、运动式、临时性工作手段,建立起常态化、可量化、自愿化、制度化工作手段,需要加快推进民政范围管理标准化建设。

——提升科技惠及民生水平,提高民政特色行业产品质量,需要夯实和加快防灾减灾、康复辅具、殡葬、地名等领域技术标准体系建设。

在把握机遇、坚定信心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整体起步较晚,民政标准化工作与人民群众生活新期待、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新形势、现代民政转型新需求相比,仍有不少薄弱环节亟待改善与加强。

——民政标准体系有待健全。现有标准覆盖领域不全面、不平衡、不充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数量相对较少,关键领域管理与服务类标准较为欠缺,地方民政标准体系建设基础较为薄弱。

——标准研制水平有待提高。民政标准形成机理较为复杂,民政标准关键技术与共性规律尚未完全掌握,一些已立项标准研制进展缓慢,个别标准标龄较长、针对性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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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宣贯力度有待加强。标准宣传渠道不畅,标准发布信息零散,一些部门与机构对标准化的认知程度不高,标准执行及检查评估力度不够,标准化意识在民政系统尚未普及。

——标准保障体系有待完善。国际标准化实质活动参与较少,标准化人才总量不足,标准化经费投入不够,标准化长效运行与保障机制尚未健全。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民政管理与服务水平为目标,以服务现代民政转型、推进管理与服务标准化建设为主线,以标准研制为基础,以标准应用为重点,加强机制创新与能力建设,着力增强民政标准化的系统性、导向性、实效性与科学性,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技术支撑与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以民为本,服务发展。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理念,将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标准化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民生急需标准研制,着力提升民政工作质量,以民政对象满意程度检验标准化建设成效。

——部门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各级民政部门及民政范围社会管理与服务机构的主体作用与主动意识,加强部门之间协同配合,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标准制定与实施,使标准化成为各方参与和支持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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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把握标准化工作规律,统筹安排民政范围各类标准布局与优先次序,加快民政标准体系以技术标准为主向以管理标准、服务标准为主转型,加大行业标准制修订力度,支持与鼓励地方标准、民政企事业单位标准研制。

——强化应用,注重实效。立足民政、面向社会及市场,加强标准宣传与贯彻执行,建立健全民政标准实施、监督、评估与反馈机制,推进管理标准化建设试点示范与成果推广,提高标准的适用性、实效性与普及性。

(三)发展目标。

到2015年,基本建成覆盖民政领域、协调配套的民政标准体系,标准化理念在民政系统深入普及,管理标准化建设在民政范围全面推进,民政标准化管理与工作机制基本健全,标准化技术支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具体目标有:

——标准体系目标。健全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科学实用、相互协调的民政标准体系,建成民政分业务领域标准体系框架,实现民政标准覆盖范围由分散化向系统化转型。

——标准研制目标。研究与制修订不少于100项国家标准、80项行业标准,支持各地探索制定30项以上地方标准。标准制定周期控制在2年以内、标龄控制在5年左右。提出和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实现零的突破。基本完成民政业务领域重点急需标准制定,管理与服务类标准占新制定行业标准的比例不低于50%,实现民政标准以技术标准为主向管理标准、服务标准为主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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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实施目标。民政标准实施推广模式与方法不断丰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民政范围普遍实施,地方民政标准化建设成效明显。民政范围管理标准化建设全面推进,争取建立民政管理标准化建设试点示范地区50个、示范单位100家。

——人才培养目标。大规模开展标准化专题培训,实现各类民政标准化人才规模大幅增加、专业素质明显提高,基本满足民政标准化工作需要。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民政标准体系。

——完善民政标准体系框架。系统分析社会组织、优抚安臵、减灾救灾、社会救助、基层民主、社区建设、地名、平安边界、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福利彩票、康复辅具、婚姻、收养、殡葬、社会工作、民政信息化、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民政业务领域标准现状与需求,按业务领域构建标准体系框架,明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布局和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构成,留足地方标准对接空间。在分领域标准体系建设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民政标准体系总体框架,提升民政管理标准、服务标准与技术标准、基础标准之间的协调性与统一性。

——加快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研制。把握民政工作共性规律,科学总结实践经验,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推进民政各业务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研制。针对民政范围社会管理及行政管理需要,加强管理标准研制。针对民政工作对象对优抚安臵、防灾减灾、社区建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家庭、殡葬事务、社会工作等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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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现实服务需求,加强服务标准研制。针对地名、康复辅具、福利彩票、殡葬等领域民政特色行业产品生产应用,加强技术标准研制。针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开展相应标准研制。针对科技进步与民政业务新进展,对标龄超过一定年限、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的标准进行调整与修订,逐步解决标准老化问题。

——加强地方民政标准建设。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重点围绕社区服务、公共地名服务、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民政业务开展地方标准研制,鼓励民政企事业单位、社区服务机构及相关社会组织开展内部标准研制。完善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鼓励基层民政部门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研制,支持地方标准上升或转化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做好地方标准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之间的配套衔接,推进区域民政标准体系建设一体化进程。

(二)建设民政管理标准化推进体系。

——开展合格认证。依据国际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通用合格评定标准,结合民政所辖行业与领域生产、管理和服务组织的特点,探索建立适应形势发展、符合民政需要的管理认证体系合格评定标准。支持和鼓励相关民政工作机构导入相应标准,推进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按照主导、第三方认证、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民政范围有关组织和机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工作进行体系认证认可,逐步提高内部管理的规范性与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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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等级评定。参照•服务企业等级的划分‣、•企业标准体系‣等国家标准,结合实际,制定社会组织、社会福利机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婚姻收养登记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婚庆婚介服务机构、殡仪服务机构等民政所辖范围内的公益服务类组织,以及康复辅具、殡葬等民政特殊行业单位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或行业标准,明确相关行业、领域组织等级划分原则和依据以及等级评定方式、程序和要求。按照主导、机构承担、分级负责原则,对服务对象、目标、功能相同但服务设施、项目、质量要求不同的服务组织进行等级划分与分类评定,提高各类民政机构和社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水平。

——开展示范建设。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在民政范围内推进管理标准化建设的方案(试行)‡的通知‣(民发„2010‟86号),按照“先试点后示范”的原则,引导和鼓励工作基础较好、有积极性的地区和单位启动管理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加快建立本地区本单位民政标准体系,探索民政范围管理标准化建设实现方式、运行规律与机制。争取通过二至三年的时间,在民政范围形成一批民政管理标准化建设试点示范地区和试点示范机构,并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推广,推进民政范围管理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

(三)建设民政标准化宣贯体系。

——广泛宣传民政标准。从执行标准的实际需求出发,认真研究民政标准宣传的新思路、新方法,营造推行民政标准化的良好氛围。利用网站、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采取会议、讲座、展览、简报、“标准日”活动、技能竞赛等形式,加强标准化理念推广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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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标准知识普及。根据社会需求与民政工作重点,策划组织重要民政标准宣贯,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更好了解、支持和参与民政标准化建设。

——加强标准执行与评估检查。采用统一化、系列化、通用化、组合化和模块化等形式组织实施民政标准。鼓励基础较好地区与单位率先在民政管理、服务及生产领域采用新出台标准,及时总结和推广标准实施成果,扩大民政标准的社会影响力。将标准执行情况与相关激励与管理措施挂钩,加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在民政范围企事业单位、社区工作机构及社会组织的执行力度。建立标准实施监督体系,通过质量检测、专家评估、现场检查等方式,定期对重点领域、关键部位、主要设施的标准执行情况开展质量评估。将群众满意度纳入评估指标体系,促进标准实施与民政工作质量提升同步。

(四)建设民政标准化技术支撑体系。

——加强民政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在争取成立社会工作、社会救助、社区建设与服务等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相关标准化工作组织基础上,加强已有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协调与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加快成立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形成覆盖民政各业务领域的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体系。鼓励地方民政工作者参与标准化技术组织活动。进一步充实民政准化专家委员会,面向民政系统发挥专家咨询与技术指导作用。加强民政范围质量检测、计量认证机构建设,鼓励与支持部属单位及民政系统加强标准化研究机构建设,积极营造有利于民政标准化发展的条件平台。鼓励民政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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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组织参加与其对应的国际标准化组织有关活动,不断开拓民政标准化工作的国际视野。

——加强民政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民政标准化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任用、激励等环节,建立健全有利于民政标准化人才施展才能的长效保障机制。通过专题培训、课题研究、经验交流、现场观摩、顶岗实习、在职教育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培养和造就一批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民政标准化专家队伍和工作队伍。探索建立民政标准化人才库,鼓励社会力量开展民政标准化理论研究与关键技术攻关,为民政标准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四、重点工程

(一)标准制修订优先项目推进工程。

围绕民政中心工作,重点研制100项支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步骤开展20-30项复审和修订工作,引导地方民政部门相应开展地方标准与机构内部标准建设,争取“十二五”末在相关领域率先建成结构齐全、功能完备的标准化工作体系。

——急需领域标准制修订要目。在减灾救灾领域,重点研制灾情调查与统计、灾害损失评估、灾害风险分类和评估、救灾应急、社区综合减灾、救灾物资生产储运、救灾捐赠管理等方面标准。在养老服务领域,重点研制机构养老服务基本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分类、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设施设备配臵、老年人失能等级划分等方面标准。在殡葬服务领域,重点研制殡仪服务、遗体处理服务、骨灰处理服务、公墓服务、骨灰堂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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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等殡葬服务标准,以及存尸设备、运尸设备、火化设备等殡葬技术标准。

——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要目。在社会组织领域,重点研制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管理与社会组织评估等方面标准。在优抚安臵领域,重点研制光荣院、军休服务管理机构、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军用饮食供应站、优抚医院服务标准与祭扫烈士礼仪标准。在社会救助领域,重点研制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对象分类、统计、测算及相关管理与服务标准。在基层民主与社区建设和服务领域,重点研制村务民主管理基本术语、村民选举场地通用要求、社区建设基本术语、社区服务设施配臵、社区公共服务、社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标准。在区划地名领域,重点研制地名术语、地名规划、地名译写、月球地名、南极地名、海底地名、地名文化保护、地名标志、地名数据库建设、地名信息服务等方面标准。在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领域,重点研制社会福利基本术语、社会福利机构分类、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规范、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儿童社会福利机构的服务产品、服务流程、服务场所设备设施、服务人员资质、服务安全卫生环保要求、服务对象权益保护、慈善城市评价、慈善捐助信息社会公示规范等方面标准。

——特色领域标准制修订要目。在康复辅具领域,重点研制残疾人辅助器具分类和术语、轮椅车、轮椅座椅、康复辅具装配、假肢矫形器生产装配单位资质、生活保障辅具和康复训练辅具试验方法等方面标准。在福利彩票领域,重点研制福利彩票术语、福利彩票技术安全管理规范、福利彩票印制技术规范、福利彩票销售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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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规范等方面标准。在婚姻婚庆婚介领域,重点研制婚姻登记基本术语、婚姻登记服务流程、婚姻登记机关环境设施、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婚姻登记机构等级评定、婚姻登记信息化以及婚介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婚礼主持人职业规范、婚礼策划师职业规范、婚姻庆典安全卫生及环境要求等方面标准。

——新型领域标准制修订要目。在社会工作领域,重点研制社会工作分类与基本术语、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能力素质标准,老年人社会工作、残疾人社会工作、儿童社会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社区社会工作、司法矫治社会工作、医院社会工作、学校社会工作等服务标准以及社会工作岗位设臵、专业教育、专业督导、服务效果评估,志愿服务规范、志愿者组织管理等方面标准。在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领域,重点研制集中养老社区、社会福利机构、临时性社会救助机构、殡仪馆、公益性公墓、军供站、军休所、优抚医院、烈士纪念建筑物、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等方面建设标准。

(二)民政管理标准化示范建设工程。

依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在民政范围内推进管理标准化建设的方案(试行)‡的通知‣(民发„2010‟86号),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广泛开展宣传动员,选择基础较好、领导重视、积极性高的地区(市、县、区、街道)推进管理标准化综合试点,组织民政工作机构(民政机关、民政事业单位、社区工作机构及社会组织)进行单项试点。通过专题培训、工作研讨、经验交流、专家辅导、第三方认证等方式,指导试点地区与机构推进管理标准化建设。争取到2015年,在民政范围形成一批具有辐射作用和推广价值的管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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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化建设试点示范地区和试点示范机构,为民政系统全面推进管理标准化建设提供经验借鉴与示范引领。

(三)民政标准关键技术研究工程。

组织开展民政标准发展战略、民政管理标准化规律与模式、民政标准成因机理与研制技术、民政标准效益评价等系列课题研究,逐步建立民政标准化基础方法理论体系。加强防灾减灾、地名、康复辅具、殡葬等领域国际先进技术跟踪研究,系统研究境外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领域关键标准,推动国际标准向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转化。组织民政行业公益性科研项目研究,支持和鼓励民政系统及社会各界围绕民政相关业务领域关键技术开展标准预研。

(四)民政标准化能力建设工程。

科学制定民政标准化人才培养目标,采取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培养和造就一批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的标准化人才队伍。建立国际标准化人才选拔、培训、交流和保障机制,培养一批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并熟练指导民政标准化实践的专家队伍。鼓励和支持地方民政部门、行业协会和标准化技术组织结合地方特色与行业需求,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标准化知识普及培训,提升民政范围从业人员标准化意识与综合素质。加强标准化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依托高校、民政培训机构及科研院所,建立3-5个民政标准化知识培训基地;依托标准化建设成效突出的相关民政工作机构,建立3-5个民政标准化技能实训基地。建立民政标准化知识培训体系,研究制定民政标准培训大纲,建设一批针对性、实务性和科学性强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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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培训教材,探索开展在线网络培训,不断提升标准化人才培养水平。

(五)民政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建立民政标准基本信息数据库,加强民政标准的收集、整理与文本录入。建立民政标准制修订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标准计划立项、研究制定、审批发布与复查复审等标准制修订环节在线管理。建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机构建设、人员调整与绩效考核的动态管理。建立民政标准化信息发布与交流平台,及时介绍民政标准化工作最新进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民政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建议,提高民政标准化的社会知晓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认识,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民政标准化工作的统筹协调与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技术支撑作用。要将民政标准化工作臵于优先发展的战略位臵,纳入各级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予以重点部署、重点安排。

(二)完善管理制度。

完善民政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民政标准审查规范,探索建立标准制修订质量评价体系,逐步提高民政标准质量与效益。建立健全民政标准研制项目管理制度,建立规范完整的标准立项、起草、审查、审批、发布程序和公开透明、协调一致、快速反应的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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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全工作机制。

健全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司局、直属事业单位、部管社团和地方民政部门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参与作用,按照“统一计划、统一审查、统一编号、统一批准发布”原则,分年度组织落实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任务。加大对地方民政标准化建设的指导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民政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开展地方标准或单位内部标准研制,做好单位内部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之间的配套与衔接,逐步提升基层民政标准化建设水平。将标准制修订纳入科技奖励范围,探索设立民政标准创新成果奖,对各类民政标准择优奖励。

(四)加大经费投入。

加大对民政标准化工作的财政经费投入,建立与民政标准制修项目挂钩的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参照科研管理方式,对民政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研制给予一定补助。按照社会公益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原则,鼓励社会各界自筹经费参与民政标准研制,建立健全以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经费的标准化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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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民政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十二五”制修订要目

编号 项目名称 级别 性质 备注 (标准立项编号) 社会组织管理标准(技术归口: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 1 2 3 4 5 6 7 8 9 10 社会团体基础信息标准 民办非企业单位基础信息标准 基金会基础信息标准 社会团体业务信息发布标准 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信息发布标准 基金会业务信息发布标准 民间组织术语与分类标准 民间组织评估 第1部分:社会团体 民间组织评估 第2部分:基金会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20080917-T-314 20080920-T-314 20080924-T-314 20080921-T-314 MZ2008-T-001 MZ2008-T-002 MZ2008-T-003 民间组织评估 第3部分:民办非企业单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位 优抚安置标准(技术归口:民政部优抚安置局) 11 光荣院服务 12 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服务规范 13 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服务 14 全用饮食供应站服务 15 优抚医院服务 16 祭扫烈士礼仪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20070275-T-314 20080918-T-314 20080919-T-314 20080923-T-314 20080928-T-314 减灾救灾标准(技术归口:全国减灾救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17 自然灾害分类与代码 —16—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20091532-T-314 编号 项目名称 级别 性质 备注 (标准立项编号) 20091533-T-314 20091534-T-314 20080929-T-314 20091529-T-314 200735-T-314 20091530-T-314 20091531-T-314 MZ2010-T-001 MZ2010-T-002 MZ2010-T-003 MZ2010-T-004 MZ2010-T-005 MZ2010-T-006 18 自然灾害灾情统计 第2部分:扩展指标 19 20 21 22 23 24 自然灾害灾情统计 第3部分:调查统计方法 自然灾害遥感应用 第1部分:产品分类与编码 自然灾害遥感应用 第2部分∶灾害遥感监测产品 自然灾害遥感应用 第3部分∶灾害风险遥感评估产品 自然灾害遥感应用 第4部分:灾害损失遥感评估产品 自然灾害遥感应用 第5部分:救助与恢复重建遥感评估产品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25 灾害信息基本术语 26 灾害评估基本术语 27 自然灾害信息分类 28 自然灾害承灾体分类 29 灾害风险监测 第1部分:暴雨洪涝灾害 30 综合灾害风险防范救助保障数据集成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第1部分:数据分类与编码 综合灾害风险评估 第1部分:暴雨洪涝灾31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害 32 灾害风险制图编绘规范 33 综合灾害风险分类 34 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规范 35 救灾帐篷 第8部分:高原高寒用棉帐篷 36 自然灾害救灾工作统计:基本指标 37 灾害现场调查评估第1部分:总则 38 灾害现场调查评估第2部分:房屋倒损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39 灾害现场调查评估第3部分:农作物损失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40 应急期受灾人员转移集中安置点管理 41 自然灾害避难场所选址技术规范 42 减灾救灾应用数据分类编码规范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17—

编号 项目名称 级别 性质 备注 (标准立项编号) 43 减灾救灾应用产品元数据规范 44 减灾救灾数据产品命名规范 45 减灾救灾产品符号库 46 灾害制图符号 47 灾害制图分类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社会救助标准(技术归口:民政部社会救助司) 48 城市低保基本术语 49 城市低保统计方法 50 城市低保调查种类与方法 51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样式 52 城市低保机构服务流程及设施 53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200737-T-314 20080922-T-314 20080926-T-314 20080927-T-314 城市低保对象家庭成员确定、家庭收入及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保障金计算方法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者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城市低保对象分类 55 城市低保档案管理规范 56 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服务规范 57 农村五保供养基本规范 58 五保对象分类和档案管理标准 59 农村五保供养机构资质和等级评定 60 城乡医疗救助统计指标 61 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分类和档案管理 62 城乡医疗救助金领取证信息 63 城乡医疗救助服务包 城乡医疗救助住院救助比例测算方法 基层政权建设标准(技术归口: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65 村务民主管理基本术语 66 村民委员会选举投票方法 —18—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MZ2008-T-004 编号 项目名称 级别 性质 备注 (标准立项编号) MZ2008-Q-001 67 村民选举场地通用要求 68 村民选举和村务公开管理档案管理规范 行业标准 强制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社区建设与服务标准(技术归口: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69 和谐社区建设基本术语 70 社区组织建设 71 社区服务 72 社区公共安全设施设置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区划地名标准(技术归口: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73 平安边界(省界线、省界地区)标准 74 传统地名保护通则 75 地名信息交换格式 76 地名文化遗产 鉴定 77 南极地名命名规则 78 南极外语地名译写规则 79 南极地名术语 80 南极地名分类与代码 81 海底地名命名导则 82 月球地名命名导则 83 地名 术语 84 地名规划导则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强制性标准 国家标准 强制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区划地名司牵头 20070278-T-314 20080151-T-314 20080152-T-314 20080153-T-314 20091527-T-314 20091528-T-314 20100017-Q-314 20100018-Q-314 20100636-T-314 20100637-T-314 20100638-T-314 20100639-T-314 201000-T-314 85 南极地名 第5部分:相关信息与工作程序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86 南极地名 第6部分:地理实体外语通名译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写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87 少数民族语地名汉字译写规则 黎语 88 人文地理实体通名术语 自然地理实体通名术语 90 地理实体命名规则 —19—

编号 项目名称 级别 性质 备注 (标准立项编号) 91 地理实体名称管理规范 92 地理实体通名罗马化拼写规则 93 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 94 世界地名汉字书写 国家 95 世界地名汉字书写 首都 96 世界主要城市 汉字书写 大洋洲 97 世界主要城市 汉字书写 亚洲 98 世界主要城市 汉字书写 北美洲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社会福利标准(技术归口: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99 机构养老服务基本规范 100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101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分类、命名和编码 102 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管理规范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20068400-T-314 20090119-T-314 200740-T-314 200741-T-314 200742-T-314 200743-T-314 200744-T-314 200745-T-314 MZ2009-T-034 103 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要求、评价与改进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104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标准 105 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 106 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评估服务规范 107 养老服务机构医务室服务质量控制规范 108 养老服务机构院内感染控制规范 109 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110 老年人失能等级划分 111 社会福利机构术语 112 老年人健康档案 113 残疾人服务机构服务体系 114 老年用品(系列标准) 115 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20—

编号 项目名称 级别 性质 备注 (标准立项编号) 福利彩票标准(技术归口: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 116 中国福利彩票术语 117 中国福利彩票技术安全管理规范 118 中国福利彩票票面信息规范 119 中国福利彩票相关标志规范 120 中国福利彩票包装技术规范 121 中国福利彩票电脑彩票投注站建立标准 122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20080931-T-314 MZ2008-T-016 MZ2008-T-017 MZ2008-T-018 MZ2008-T-019 中国福利彩票中福在线即开票销售厅建立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标准 中国福利彩票网点即开票销售网点建立标123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准 124 中国福利彩票摇奖器具标准 125 中国福利彩票印制技术规范 126 中国福利彩票销售人员职业规范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康复辅具标准(技术归口: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127 残疾人运送用升降架 要求和试验方法 128 残疾人辅助器具 分类和术语 129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20090468-T-314 20090465-T-314 20090469-T-314 20090470-T-314 20090467-T-314 200904-T-314 20101599-T-314 假肢 踝足装置和足部组件检验 要求和试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验方法 轮椅车 第21部分:电动轮椅车和机动踏板130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车电池兼容性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131 残疾人辅助器具站立架 132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轮椅车 第24部分 乘坐者操作的爬楼梯装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置的要求和测试方法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133 残疾人轮椅橄榄球运动员功能分级 134 轮椅车 第19部分 用于机动车的轮式移动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装置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135 轮椅车 第26部分 术语 136 视力损伤者和视、听力损伤者用辅助产品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人行交通灯的声音和触觉信号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137 尿吸收辅助器具 第1部分:整品检验 138 假肢和矫形器 要求和试验方法 —21—

编号 139 项目名称 级别 性质 备注 (标准立项编号) 20100631-T-314 假肢和矫形器 描述下肢截肢者或下肢先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天性缺失患者的体力活动考虑的因素 假肢和矫形器 开具下肢假肢处方考虑的140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因素 141 轮椅车 最大外形尺寸 142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推荐性标准 143 144 145 146 残疾或残障人辅助技术系统和辅助器具 轮椅车系固和使用者安全束护系统 第1国家标准 部分:所有系统的要求和测试方法 残疾或残障人辅助技术系统和辅助器具 轮椅车系固和使用者安全束护系统 第2国家标准 部分:四点带式系固系统 残疾或残障人辅助技术系统和辅助器具—— 轮椅车系固和使用者安全束护系统 国家标准 第3部分:对接式系固系统 残疾或残障人辅助技术系统和辅助器具—— 轮椅车系固和使用者安全束护系统 国家标准 第4部分:夹紧式系固系统 残疾或残障人辅助技术系统和辅助器具—— 轮椅车系固和使用者安全束护系统 国家标准 第5部分:特定轮椅系统 推荐性标准 推荐性标准 推荐性标准 推荐性标准 147 残疾人帆船运动员医学和功能分级 148 残疾人赛艇运动员医学和功能分级 149 残疾人马术运动员医学和功能分级 150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假肢学和矫形器学术语 第2部分:与体外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肢体假肢和此类假肢使用者有关的术语 假肢学和矫形器学术语 第3部分:与矫形151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器有关的术语 152 中国残疾人残疾评定标准 153 假肢接收腔高分子材料 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标准 轮椅座椅:身体部位、姿态及姿态支撑面155 测量的词汇、基准轴约定和测量 轮椅座椅:维持组织完整性装置的物理和156 机械特性测定 轮椅座椅:身体部位支撑面的静态、冲击157 和疲劳强度测定 1 158 外部矫形和器械矫形组件的分类和描述 159 旋转式汽车座椅安全通用规范 —22—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编号 160 项目名称 级别 性质 备注 (标准立项编号) 造瘘和失禁辅助器具 冲洗装置要求和试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验方法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强制性标准 行业标准 强制性标准 行业标准 强制性标准 行业标准 强制性标准 行业标准 强制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161 康复训练器具 电子沟通板 162 康复训练器具 沟通认知训练仪 163 助听器特性规范 1 人工耳蜗产品 165 矫形器材料通用标准 166 自身力源上肢假肢 167 支条式下肢矫形器 168 支条式脊柱矫形器 169 机动轮椅车质量考核评定方法 170 骨骼式装饰性上肢假肢通用件 171 假肢矫形用硅橡胶内衬垫(套) 172 执业矫形器制作师服务 173 执业假肢制作师服务 174 残疾人辅助器具装配服务规范 175 残疾人配置矫形器的服务质量 176 残疾人辅助器具评估服务规范 婚姻登记管理标准(技术归口:民政部社会事务司) 177 婚姻登记术语 178 婚姻登记程序规范 179 婚姻登记机关环境设施规范 180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规范 181 婚姻登记证标准 182 婚姻登记机构等级评定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婚庆婚介标准(技术归口:全国婚庆婚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183 婚姻介绍术语与分类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20090471-T-314 —23—

编号 项目名称 级别 性质 备注 (标准立项编号) 20090472-T-314 20090473-T-314 184 婚姻庆典安全卫生及环境要求 185 婚姻庆典术语及标志 186 婚姻庆典服务机构等级评定 187 婚姻介绍 档案管理 188 婚姻介绍 网络服务 1 婚姻介绍广告通用要求 190 婚姻主持人职业规范 191 婚姻介绍服务机构等级评定 192 婚姻庆典摄影摄像服务 193 婚礼策划师职业规范 194 婚装影楼星级评定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殡葬标准(技术归口:全国殡葬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195 殡仪车通用技术条件 196 遗体冷冻箱通用技术条件 197 遗体冷藏柜通用技术条件 198 殡仪电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199 骨灰寄存架通用技术条件 200 遗体处理服务 201 火葬场服务 202 殡仪馆服务 203 公墓服务 204 安葬服务 205 祭扫服务 206 公墓等级评定标准 207 殡仪馆等级评定标准 208 遗物焚烧炉通用技术条件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20068401-T-314 —24—

编号 项目名称 级别 性质 备注 (标准立项编号) 209 祭品焚烧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210 遗体处理预防措施 211 遗体防腐技术 212 骨灰盒产品质量检测方法 213 骨灰存放架产品质量检测办法 214 火葬场污水处理规程 215 火化棺材质及质量要求 216 燃油式火化机通用技术条件 217 燃油式火化机报废标准 218 民族地区坐式火化机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219 等离子遗体火化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220 火化机更新改造技术规范 221 防腐整容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222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强制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火葬场二恶英类污染物减排最佳可行技术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导则 临时性社会救助标准((技术归口:全国临时性社会救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23 救助管理站服务 224 流浪未成人救助保护机构服务 225 救助管理机构安全保障 226 受助人员档案管理 227 城市临时性社会救助志愿者管理规范 228 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 229 流浪未成年人需求评估 230 流浪未成年人非正规教育 231 流浪未成年人心理干预 232 流浪未成年人类家庭干预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200734-T-314 200734-T-314 20091526-T-314 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技术归口:民政部规划财务司) —25—

编号 项目名称 级别 性质 备注 (标准立项编号) 233 综合性福利机构建设标准 234 农村社会救助机构建设标准 235 综合性救助管理机构建设标准 236 骨灰安置设施建设标准 237 军供站建设标准 国家标准 强制性标准 国家标准 强制性标准 国家标准 强制性标准 国家标准 强制性标准 国家标准 强制性标准 社会工作标准(技术归口:民政部社会工作司) 238 社会工作分类与代码 239 社会工作基本术语 240 社会工作档案管理通用技术 241 社会工作者保密要求 242 个案工作方法通用标准 243 小组工作方法通用标准 244 社区工作方法通用标准 245 社会工作督导通用标准 246 社会工作效果评估通用标准 247 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标准 248 社会工作继续教育机构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国家标准 推荐性标准 民政信息标准(技术归口:民政部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部信息中心) 249 全国基层全业务民政软件标准 250 全国优抚信息数据标准 251 全休安置服务管理信息数据标准 252 全国殡葬管理信息数据标准 253 全国婚姻基础信息和数据交换标准 2 全国收养登记管理信息数据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行业标准 推荐性标准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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