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与法律 嚣 S ES嚣ARC 网络实名制下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口刘静 【摘 要】网络实名制必将成为促进网络经济发展和网络诚信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这也是网络法治发展到一 定阶段的必由之路。但网络实名制一旦付诸实施,大量的网民个人信息和上网记录将会存储在网络运营企业的服务 器或者第三方平台中,从而面I陆被非法采集、泄露和滥用的危险。因此,网络实名制背景下加强个人信息的法律保 护刻不容缓。而加强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就是加强立法保护、完善司法救济。 【关键词】网络实名制;个人信.g-;法律保护 作为连通网络世界和现实世界的一 网络行为,抑制网络犯罪。之所以经常 法搜集、传播甚至出售他人信息,影响 座桥梁,网络实名制在网络社会管理中 发生侵害网络个人信息的行为,一方面 他人正常生活或者随意截获、读取他人 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尽管对于 是侵权主体法律意识淡薄,更重要的原 电子邮件,致使邮件丢失,影响他人正 是否需要实施网络实名制的问题一直存 因是网络的虚拟性特征,使得侵权主体 常工作或交流;还有一些所谓的计算机 在较大的争议,但国内的网络实名制在 以匿名的状态随心所欲、无所顾忌地实 爱好者,他们利用自己所学的计算机攻 部分领域仍然在逐步推进。2015年2月4 施侵害行为,人们无法知道幕后的行为 击技术充当黑客,恶意侵人他人电脑、 日,国家互联息办公室发布《互联 主体是谁,也给门带来了侦查的 邮箱,或破坏软件系统造成个人数据丢 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其中最重 难度,从而使侵权主体逍遥法外。而 失,或窃取、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从事非 要的是“第五条互联息服务提供 在网络实名制下,每个网络行为都有 法活动,给他人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 者应当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 身份可查,网络使用者会因主体上担 2.网络服务商可能实施侵害行为。 原则,要求互联息服务使用者通过 心侵害他人个人信息会承担法律责任而 实行网络实名制后,登录任何网站都需 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此规 规范自己的网络行为;从侦破案件的角 要输入个人真实信息,比如身份证号 定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全面实施网络实 度来讲,机关通过网络实名会很快 码、邮箱、手机号码等等,这些信息都 名制的正式开始。毫无疑问,网络实名 锁定犯罪分子,减少了执法成本,提高 会存储在网络服务商的服务器中。同时 制必将成为促进网络经济发展和网络诚 了执法效率,从而更有效地保护个人信 网民上网的痕迹和记录也存储在使用者 与此同时,对于网站经营者、网 电脑的“cookies”文件中,网络服务商 信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这也是网络法 息。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经之路。但网络 络服务提供商而言,更便于其合法地取 可以时很方便地随意调取。如果没有相 实名制一旦付诸实施,大量的网民个人 得客户信息,加强客户的定向服务和管 关法律约束和监管制度,网络服务商可 以随意地采集、使用网民个人信息。 信息和上网记录将会存储在网络运营企 理,并降低了其经营风险和成本。业的服务器或者第三方平台中,从而面 临被非法采集、泄露和滥用的危险。因 (二)消极影响 3.电子商务经营者或金融机构可能 虽然实施网络实名制在一定程度上 实施侵害行为。目前,网上购物、网上 此,网络实名制背景下加强个人信息的 有利于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但同时 交费等等已经成为大多数网民的生活习 也将公民个人信息置于危险的境地。具 惯。但在进行网络交易时,商家或银行 法律保护刻不容缓。 一、网络实名制对个人信息保护的 体体现在: 影响 (一)积极影响 都会要求网民输入个人真实信息,如姓 1.个人可能实施侵害行为。有些个 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银行账号 人出于某种特定目的,比如窥探别人隐 及密码等。而这些信息也有可能会被他 实施网络实名制,可以有效地规范 私、报复别人或获取个人利益等等,非 们恶意采集、使用或出售。 98奢7闻知识201 5年第04期 新闻与法律 甄 S RF!SEARCH 二、我国对个人信息进行法律保护 络行为”;全国常委会于2012年1 1 》的上位法,在《民法典》中确认 的现状 月28日通过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 个人信息权为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将 目前,在我国,个人信息权还没有 的决定》规定: “网络服务商和其他企 为《个人信息保》出台奠定立法基 上升为合法的、的民事权利,对个 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对因工作所收集的 础。同时在《民法通则》中要进一步强 人信息的法律保护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法 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国家质量监 化民事责任,既然个人信息权得到了法 律体系,相关规定只散见于不同的法律 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 律的保护和尊重,那么在权利遭受侵害 法规中。 会于2012年1 1B 5日批准发布的我国首 的情况下,法律应当首先通过确定民事 层面:主要涉及的内容:“公 个个人信息保护标准《信息安全技术公 责任的方式对权利人进行保护。 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住宅不受 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息保护指 3.尽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 侵犯,公民享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 南》正式实施,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 律。由于当前个人信息保护现状太过 权利,国家尊重和保障”等。 定义、术语进行了统一的规范;最高人 复杂,到目前为止,正式的个人信息保 法律层面:《民法通则》规定: 民2014年1O月9日公布的《关于审 仍未出台。笔者建议,必须加强个 “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权、肖像权、名 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 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建设。通过该项法律 誉权等人格权益”;《护照法》规定: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 建设,确立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框 “护照签发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因制作 “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 架、基本原则,明确个人信息的保护 签发护照而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 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 范围、信息持有人和使用人的权利、 予以保密”;《刑法修正案(七)》中 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 义务关系;通过该项法律建设,统一 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教 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 规范个人信息采集、传播、利用和处 育、医疗、交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 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 理程序,设立特定机构执行核准或者 反国家相关规定,将本单位在提供服务 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这部 登记备案程序并履行监管职责,最大 过程或者履行职责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 全新的司法解释以列举的方式列出了个 限度减少公民个人信息被非法采集、 息,非法提供给他人或者出售的,情节 人隐私以及其他个人信息的范畴。 利用和传播的可能;通过该项法律建 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三、网络实名制下加强个人信息法 设,明确违背职责和保密义务的各种 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行政诉讼 律保护的对策建议 具体法律后果及赔偿原则,当个人信 法》规定: “人民在审判涉及到个 虽然我国已经在个人信息保护上 息权受到侵害时使权利人得到应有的 人隐私的案件时可以不公开审理”; 进行了若干立法,但仍然存在可改进之 补偿、侵害人受到应有的惩罚,从而 《侵权责任法》规定: “网络用户、网 处。比如没有明确界定个人信息以及个 有效遏制个人信息侵权行为。 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 人信息权的范围及概念;相关法律法规 4.建议在《刑法》增加非法利 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 之间缺乏协调和衔接;只强调相关 用他人信息罪。2009年《刑法修正案 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 部门、企业的保密义务而没有违反义务 (七)》中增加了三个新罪名“非法 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 后具体的惩罚性措施;个人信息保护相 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出售公民 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 关法律条款数量少、可操作性需加强; 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 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 缺少司法救济等等。因此目前还无法从 罪。”④个人信息被侵害包括若干环 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 根本上防止个人信息乱采乱用,从而保 节,比如非法采集、非法提供、非法出 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 障个人信息安全。尽快建立完善的个人 售、非法利用或处理。这三个罪名涉及 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 信息保律体系成为当务之急。 了前三个环节,而在社会现实中,冒用 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 (一)加强相关法制建设 他人信息进行走私、诈骗、洗钱等违法 承担连带责任。” 1.建议在《》中确定个人信息 犯罪活动也非常猖獗,但除诈骗行为 其它规定:信息产业部于2000年 保护依据。在《》中增加“国家尊 外,其它非法利用他人信息进行违法犯 l0月8日通过的《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 重和保障个人信息不受侵犯”的相关条 罪的行为却无法定罪论处。因此有必要 管理规定》明确:“电子公告服务提供 款,并将个人信息权确定为人格权而受 在刑法中增加非法利用他人信息罪,并 者未经上网用户同意不得随意泄露上网 到保护。个人信息权是本人支配个 制定相应惩罚标准,提高法律可操作性 用户的个人信息”;信息化工作 人信息的权利,如同生命权、财产权一 并震慑此类犯罪。 领导小组于1998年2月13日发布的《计 样,应该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只有在宪 (二)完善司法救济 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 法中对个人信息权予以确定,才能为其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㈣网络实名 施办法》规定:“不得篡改他人信息、 它相关法律法规提供依据。 制下对个人信息权的救济,主要还是靠 不得散发恶意信息侵犯他人隐私、不 2.建议在《民法典》中明确个人 司法。但目前司法救济的基本制度还不 得制造、传播病毒侵犯他人的合法网 信息权的法律地位。作为《个人信息保 完善,比如被告无法确(下转第93页) 期嘲知讯2015年第04期99 新闻教育 WS SEARC 法。年轻人的创新思维比较活跃,要给 并认真开展教案、教学进度,作业批改 播电视学专业的教学中,具有“双师 他们提供一个敢想能干的实验平台,可 检查等工作,对教师的教学活动进行监 型”资格的教师并不多,大多数教师 以跟媒体合作,成立孵化基金,对于他 督和评价。 们的大胆创新,给予支持,允许他们实 要么只有理论背景而不懂技术,要么 3.在与业界合作的基础上形成新 就是只懂技术而专业理论素养较为欠 验,同样也允许他们失败。只有在不断 的专业方向,最终可能形成一个新的专 缺。这样就容易造成理论与实践脱 地实验与实践中,经过市场的锤炼,才 业。笔者在之前调研中了解到中国红河 节,最终会影响到整个教学效果与人 能将他们打磨成引领未来媒介发展的高 网与红河电视台主持人才的匮乏,传 才的培养。因此校方要花大力气来 端人才。 媒业界也希望高校培养出他们所需的人 解决这个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通过 五、广播电视学专业与传媒业界融 才。由此红河学院此类专业形成了这样 产学合作,通过“请进来、走出去” 合有利于实现的目标 的思路:把综合素质较高、普通话好的 的思路,来培养“双师型”的教师。 “请进来”主要是邀请传媒业界专 对教师进行培训。“走出去”主要是 产学合作有利于教学改革。社会和 进行分灶培养,形成一个新的专业方 企业、行业对人才的需求是高等院校教 向。等各方面条件成熟时,申请开办一 家、记者、编辑与技术人才来学校针 学改革的依据和动力,广播电视学专业 个播音主持专业。 作为一个实践性很强的专业来说,只有 4.通过产学合作,有利于拓展学生 教师利用假期到传媒业界学习,通过 升自己的技术素养,及时了解与掌握 整个采、编、播的技术。只有这样才 与行业建立起紧密的合作关系,才能真 实习与就业的门路。广播电视学专业的 实地考查与学习,增强实践能力,提 正了解教学改革的内容和重点,反映到 同学主要是在红河州的四家媒体实习, 具体的教学计划与人才培养的方案中, 本专业主要的思路就是将实习与就业、 并严格遵照执行。 实习与岗位结合起来,这样学生在实习 能补全广播电视学专业教育中存在的 ▲本文系红河学院产学合作质量工程 1.通过产学合作,教师和媒介人员 中不仅提升了职业素养,还可以解决就 短板。共同参与制定教学计划。诸如把传媒业 业的问题。并且在广泛征询传媒业界意 界的需求与变化、其对课程体系设置的 见的基础上,形成完备的人才培养方 “新媒体视域下广播电视学专业实践教学改 302)的阶段性成 建议与意见、在学生实习的基础上学校 案,并以此来展开教学,这样就具有针 革研究”(批号:CXJH1要及时了解业界对学生提出的要求与评 对性与可操作性,让学生在实习时就掌 果;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大 价等。在此基础上,及时调整和更改人 握了比较扎实的技术基础与专业素养。 才培养的现有思路。唯有这样才能使专 业教学改革更有针对性。 众传媒与滇南少数民族的国家认同构建研 5.通过产学合作,有利于“双师 究”(项目批准号为14YJC860033)的阶段 型”教师的培养。广播电视学的学科 性成果 2.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价标 特点、培养目标与社会需求就决定了 (作者简介:杨惠林,红河学院人 准。学校与传媒双方制定出教学质量评 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要十分重视学生 估和考核标准,并广泛征求业界意见, 实践能力的培养。这样就必须充分发 文学院新闻传播系教师;赵琴粉,红河 在此基础上学校制定详实的教学计划, 挥“双师型”教师的作用。目前在广 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教师) (上接第99页)定、举证责任分配不合 2.合理分配举证责任。个人信息主 通过有效地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及标 理、损害赔偿的范围以及标准还不明确 体与网站、部门等个人信息搜集、 的工作成为当务之急: 准,对个人信息受害者一定的物质或精 等等。完善司法救济,做好以下几方面 使用者相比,明显处于弱势。当发生个 神补偿,不仅可以抚慰受害者,还可以 人信息侵害行为时,个人信息主体由于 有效震慑侵权行为人。 ▲本文是2O1 3—2014#-度山东省软科 1.适当扩大被告主体范围。网络 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因素,经常出现举 环境下,个人信息侵害行为具有很强的 证困难的现象。笔者建议,应合理分配 学课题《山东省加强虚拟社会公共安全管理 隐蔽性、连续性和高技术性。信息主体 举证责任。原告只负责证明个人信息被 研究》(课题批准号:2013RKA06008)的阶 不容易发现个人信息何时被侵害,即使 侵害的事实、侵害行为与被告主体之间 段性成果 发现个人也很难确定侵权行为人到底是 存在因果关系;而处于技术、资源优势 垒堂窒熊 ①杨晓楠.互联网实名制管理与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口】 情报科学,2012(11):22 谁,因此原告不能准确确定被告,导致 的被告则承担免责事由等举证责任。这 无法起诉。笔者建议,当原告无法指定 样在体现司法公正的同时,为个人信息 ②吴昊我国网络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D】.南京:南京理 工大学,2014 被告主体时,扩大被告主体范围,将搜 受害者寻求司法救济也提供了便利。 集个人信息的个人、网站、部门等 3.建立完善的损害赔偿制度。完善 ③中国网.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中的行为认定 [EB/OL].http://www.chinaeourt.orglarticleldetaill2Ol311N/ id/940 ̄5 shtml,2013--4—1 1 可能的侵权行为人都作为被告主体。这 的损害赔偿制度是司法救济的目的和手 样不仅有利于个人信息搜集者主动规范 段。个人信息侵权行为不仅给受害人带 自己的行为,也有利于个人信息受害者 来物质方面的损失,还可能对其造成严 有效主张自己的诉讼权利。 重的精神伤害,比如个人隐私的泄露。 ④吴龙玲.网络实名制下个人信息的保护Ⅱ】.湖北科技学 院学报,2013(41:23 (作者刘静:烟台党校副 教授,山东大学公共管理硕士) 期闻知识2015年第04期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