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陕西省西安市西安高新开发区新型工业园信息大道20号文件名称:
文件号:修改号:
SOP-21
清洁工作化学用品管理规定
通知
签发人: 生效日期:
涉厂务运行 及范围
厂务PM 项目管理
更改文件号:SOP-21
厂务维修 废水处理 其他
第2版
文件
更改文件名称:清洁工作化学用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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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部门受控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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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控号
发 放部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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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世半导体(西安)有限公司
中国陕西省西安市西安高新开发区新型工业园信息大道20号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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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P-21
清洁工作化学用品管理规定
1.0 目 的:为保证清洁工作所使用的化学药品(各类清洁剂、洗手液、地板腊、
空气清新剂等)符合威世半导体(西安)有限公司的安全、健康和环保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0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威世半导体(西安)有限公司厂区内从事清洁卫生工作的
公司员工和承包商。
3.0 3.1
清洁工作所使用的化学药品(各类清洁剂、洗手液、地板腊、空气清新剂等)由承包商负责采购、登记、储存、使用。 3.2
采购前承包商应将所选择的药品的品牌、说明、包装规格、使用方法、使用范围、使用量等以书面形式报知爱尔厂务部主管工程师和爱尔EHS工程师,经双方共同评估,符合爱尔公司的安全、健康和环保要求,方可采购。 3.3
承包商有义务提供其使用药品、材料的MSDS,并经IRXC 厂务部和EHS工程师认可。 3.4
药品的种类和品牌一经双方评估合格,则不能更换其它种类和品牌,若需更换,则应重新进行评估。 3.5
药品在使用中出现有人因接触到该药品而出现过敏、中毒,或在ESD检查中出现不符合的现象,则应对该产品能否在爱尔公司内使用进行重新评估。 3.6
承包商采购的药品进入爱尔公司后,需经厂务部主管工程师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储存,使用。 3.7
所有清洁剂、洗手液、地板腊、空气清新剂等化学药品的储存必须有清晰规范的标识,容器的瓶盖等附件必须齐全、有效,密封严密。 3.8
药品应有专人管理,承包商应建立化学药品登记制度,登记内容至少应包括名称、规格、采购日期、采购数量、领用日期、使用人、使用地点等内容。 3.9
药品的储存应分类摆放整齐,标识清晰。
3.10 清洁材料的存放量应适当,不得超过两个月的使用量。
3.11 各种药品不得用没有标识的容器、袋子、纸包等分装。确需进行分装操作的,
分装的容器、袋子等应有清晰、明显的标识,并尽量做到分装容器专用。 3.12 各类药品超出包装标示的有效期后,不论状态如何,严格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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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工作化学用品管理规定
3.13 需进行稀释后方能进行使用的应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进行相当比例的稀释,
药桶内药液应装填适量,不能过满,以防溢出。
3.14 化学品使用人员要身体健康,并经过一定的技术培训(包括存放、运输、使用
以及紧急救护),取得资质后方可上岗作 业。 3.15 使用化学品时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3.16 在化学品使用过程中出现头晕、恶心、四肢乏力、皮肤出现红斑等中毒、过敏
症状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在专人陪同下前往医院检查,治疗。
3.17 若本规定与有关法律、法规、EHS文件(指导书,规程等)存在矛盾之处,以有
关法律、法规、EHS文件(指导书,规程等)为准。
4.0 版本更改记录 版本 01 02
日期 2007-01-16 2007-04-02
更改章节 全文 全文
更改内容 新发布文件 更改文件中涉及公司名称及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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