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的绩效考核
1. 依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及特点,员工的绩效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进行。
2. 考核的时间以自然年为单位,在年终予以实施。
3. 员工考核的类别分为目标体系员工和非目标体系员工。
4. 主管副总裁、业务总监及目标体系各部门员工基础工资按90%的比例逐月发放;非目标体系各部门员工基础工资按95%的比例逐月发放。
5. 截至年度末(12月月末),公司实现业务收入目标,完成绩效目标的目标体系员工及非目标体系员工发放双薪。
6. 目标体系部门完成或提前完成绩效目标,则在次月补发该部门员工所扣基础工资。
7. 截至年度末(12月月末),公司完成业务收入目标,公司将不超过毛利的20%用于奖励完成绩效目标的主管副总裁、业务总监、目标体系部门员工及非目标体系部门员工,具体奖励标准由总裁办公会讨论决定。
8. 截至年度末(12月月末),未完成绩效目标的目标体系部门员工所扣基础工资不予补发并不发放双薪及奖金;公司未完成业务收入目标,则非目标体系员工所扣比例工资不予补发并不发放双薪及奖金。
9. 截至年度末(12月月末),对未完成绩效目标的目标体系部门负责人降职或降薪;
对未完成绩效目标的目标体系主管副总裁(业务总监)处以¥5000-¥8000不等的经济处罚。
10. 对非目标体系部门负责人屡次(3次以上)不能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予以降职或降薪,具体实施措施由总裁办公会研究决定。
11. 对由于工作失误或被投诉,从而影响到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经总裁办公会研究确认后,对主要责任人及连带责任人处以¥200-¥800不等的处罚,在当月工资中予以一次性扣除。
12. 对在本年度内有5次(含5次)以上过失记录的员工不予发放年终奖金。
13. 对做出超额劳动及创造性贡献的员工和特别单项业务,经总裁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单独奖励。
14. 对因客观原因造成未能完成绩效目标的情况,经总裁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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