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财务管理
第一条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和经营管理的要求,赋予各单位经营、财产管理职权。各单位依法履行资产管理职责,对其使用的各项资产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安全有效使用,承担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第二条 公司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集中核算”的财务管理。 1) 公司财务部门统一制订财务管理制度,集中财务决策,规范会计核算,实施经营过程中的财务控制,按规定分配投资收益。
2) 各单位日常经营活动必须接受财务监管,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按照财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办理日常成本费用审核和报帐,履行经营活动的财务职能。
第三条 公司设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预算实施的日常管理、资金融通、会计核算等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 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 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 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 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 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 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8) 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9) 参与项目部与施工队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0) 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 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12) 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一条 公司设立出纳岗位,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的收入、支出和保管等日常业务,并进行核算、检查与监督,保管银行银行票据。出纳人员应严格执行 《会计法》和公司各项规定。
第二条 根据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出纳人员严格禁止办理会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涉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条 出纳人员应时刻保证帐面货币资金金额与实际存有的货币资金金额相互一致,如有差异,在查清差异原因后,追究责任。 第四条 现金管理
➢
现金的使用范围
1) 支付给员工的个人工资、津贴、奖金、福利、补助、医药费等款项; 2) 支付给不能转账的单位或个人用于购买物资和劳动报酬; 3)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5) 结算起点(2000 元)以下的,与公司业务挂钩的其他零星支出; 6) 公司总经理与财务负责人共同审批确定需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特别说明:公司库存现金最高限额为50000元,如需大额支出应提前一天以上通知财务部。根据核定库存限额,出纳人员每日结存的现金,不得超过核定的库存限额,超过部分应于当日及时送存银行;由于特殊原因当日无法送存的,当日16 时前报公司财务负责人安排人员保卫,妥善保管,未作安排或安排不落实的,有关人员应承担责任。
➢ 现金的收支管理
1) 现金的收入和支出,必须由出纳员办理。出纳员请假时,可由财务负责人指定具备资格的专人临时负责出纳工作。
2) 公司的经营业务及其它事项所发生的一切现金收入,必须交财务部入账,不得自行保管和挪用,更不得私设“小金库”。出纳员对收入的现金必须于当日存入银行,不得坐支。
3) 取送款在 20000 元以上,必须安排专车或派人护送。
4) 每笔现金收入、支出,都必须有签批过的合法原始凭证作为收付款的书面证明。出纳员必须认真审核确认是否办理各项签批手续、签章是否齐全,对违反国家规定的收、付业务应拒绝办理;对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数字有差错的凭证,应予返回,补办手续。如遇伪造或涂改,虚报、冒领等不法行为,应当日报告公司总经理处理。对符合要求的凭证收付款后,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 在实际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经办人在办理有关业务时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经部门经理签批同意;财
务部出纳审核,财务负责人签批同意;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办理现金收支业务。 5)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有涉及现金的收入,出纳人员应当面清点,并注意辨别现金的真伪,在确定现金金额与应收金额一致的情况下,应填开公司统一购制的“现金收款收据”给交款方。
6)出纳人员应按照公司内部票据的管理规定申请领用“现金收款收据”, “现金收款收据”连续编号,出纳人员在使用过程中,不得任意撕毁,如因某种原因需作废时,应在“现金收款收据”上加盖“作废章”并保留全部联次,待每本“现金收款收据”用完后到主管会计处定期缴销时备查。
7)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现金制度,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现金,不准擅自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相互借用现金,不得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储蓄,如特殊情况需办理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办理。
8)在核算工作过程中发现长款或短款情况,应及时查找并请示财务负责人,不得擅自处理。
➢ 公司现金的登记和保护
1) 公司设立“现金日记账”,出纳员按照经济业务发生的先后程序逐日逐笔登记,账目要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不准用白条等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2) 每日结存现金和己盖章的支票,必须锁进保险柜,保险柜钥匙必须随身携带,不得随意转交他人。
3) 每月会计结帐日后,出纳人员应及时与负责帐务处理的其他会计人员就“现金日记帐”和“现金明细帐”进行相互核对一致,并编制“现金收付月报表”由出纳人员以及会计人员双方签字,以确保帐帐相符。
4) 财务负责人要对现金管理进行抽查,不定期地组织库存现金盘点工作。 5) 现金、银行单据等重要物品保存在公司的“保险箱”中。 第五条 银行存款管理
➢ 公司银行存款的使用范围和方法
1) 公司除按规定留存的现金定额以备日常开支外,超过定额的货币资金必须全部存入银行结算户内。
2) 公司发生的各项结算款项,除允许可以用现金直接支付的款项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存款账户进行转账结算。
3) 公司与银行之间发生的各项收支业务,必须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填制和取得各种银行凭证、付款通知单等书面证明,经审核无误后,据以编制会计凭证作为核算依据。
4) 银行出纳员每日收到的支票,必须于当日16时前送存银行,以便及时入账。 第六条 公司银行存款的登记与清理
1) 银行出纳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的结余情况,经常核对银行对账单。 当存款不足时,要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以便及时组织资金。如不及时汇报,造成款项不能及时支付,要追究银行出纳员的责任。
2) 银行存款日记账要分账号设置,逐日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做到日清月结, 银行存款日记账月末余额要与总账余额、银行账户余额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随时督促催办未达款项,掌握银行存款的动态和余额。
3) 月终,出纳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整核对,由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将该归档。
4) 出纳人员必须在办理完毕收付款单据的当日将其及时转交会计人员进行账
务处理。
第七条 银行帐户的开立、使用和撤消
1) 公司应严格控制“开户银行”的管理,凡是涉及到新增银行帐户或注销银 行帐户的,均需要由出纳人员填写书面的“开户(销户)申请书”,交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2) 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和精简的原则开立一般存款帐户; 3) 企业在各银行的预留印鉴应保持一致;
4) 公司账户不得以各种原因出租、出借、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第 公司财务专用章及法人名章的管理
1) 公司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经理保管,如因假期等原因暂时离岗,离岗前应将印章交由直接主管或跨级主管保管,并办理交接手续。
2) 公司财务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时,要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3) 公司财务必须严格执行“章票分离”制度,负责保管财务专用印章的人员,不得同时负责保管支票等各种票据。
4) 公司法定代表人人名专用章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自行管理或授权专人管理。 第九条 网银管理
网上银行支付是指以 Bank Internet Web 为媒介,将公司以电汇、支票方式改用以网络电子方式进行的支付。网上银行支付开通需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向银行提出开通申请。
网上银行支付流程 (职责与权限)
1) 出纳根据手续齐全的有效付款凭据,在网上银行中生成网银支付信息。 2) 财务负责人对网银付款业务进行审核,并进行支付授权。财务负责人为网银最终审批人。网银支付确认后,如果发生银网退还需重新提交网银支付的,各审
批人依据付款出纳打印出的网银支付交易不成功信息或对方退还入账凭证进行重新审批确认。
3) 如审批操作员出差期间可以经总经理批准后,授权他人进行网上银行审批。 网上银行安全管理
1) 网上银行所有操作员需要妥善保管网银动态密匙和操作员密码。 2) 操作员的网上银行登录密码要定期修改。
3) 安装了网上银行的计算机为专用计算机,非网银操作人员严禁使用, 出纳员负责对网银计算机进行日常管理与维护。
4) 网银操作人员离开岗位时必须退出网上银行系统,并妥善保管网银动态密匙 特别说明:网银支付给内部单位员工款项,视同支付现金,必须遵守现金管理规定,按现金的使用范围支付。 第十条 银行票据
银行票据的购买、保管及使用
1) 银行票据是指现金支票、银行转帐支票、银行电汇凭证、银行汇票申请书等银行统一印制的票据。公司需要使用上述票据时,由出纳向开户银行购买,并保存于公司的“保险箱”中。
2) 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好银行印制票据,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在使用过程中出纳人员应保存好所有银行票据的留底联(包括因某种原因报废的银行票据全部联次),以备银行票据使用完毕缴销时登记到“票据领用单”上。
3) 出纳人员需要使用“银行转帐支票、银行电汇凭证、银行汇票申请书” 等银行票据付款时,应严格遵照公司财务报销等管理制度的规定,审核付款的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相关单据是否完整合法、金额计算是否正确,经过审核无误后
方能对外付款。并要求收款对方当事人在“银行票据” 的公司留底联次上签署名字。 公司支票
公司支票是公司对外结算的一种主要方式,是由公司签发、通知银行付款的一种书面证明。 ➢ 公司支票的管理
1) 出纳人员从银行购入空白支票并建立台账,登记购入日期、种类、起止号码,妥善保管空白支票及预留印鉴卡。
2) 公司财务部要建立支票领用台账,逐笔登记领用人姓名、支票号码、用途、金额、收款单位等,并由领款人签章。
3) 出纳在将支票交给持票人或经办人前,应要求其在支票存根上签收,经签收后的支票存根作为原始凭证附在记帐凭证后;
4) 支票的使用人领用支票时,需填写相关单据(依据各项制度填写借款单),按程序办理完签批手续后,方可到财务部领取支票,并由申请人在财务部登记签章。
5) 付出支票后,出纳应在凭证上加盖“转讫”或“银行付讫”戳记;
6) 凡公司签发的支票,必须严格管理。结算账户必须有足够的资金以保证支付。财务部在签发支票前必须查明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防止超过存款金额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支票后,存款余额不足以支付,受银行处罚时,由财务部负责人负完全责任。
7) 签发的支票必须采取记名式,写明出票日期,收款单位或收款人,并列明款项的用途和大小写金额,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内容填写不全的支票,属空白支票)。财务部不得办理迟期或远期支票。
➢ 支票领用的报账期限
1) 一般情况从支票领用当日算起十日内必须报账,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报账需延长时,必须写出书面原因,报总经理批准后送财务部备案。否则,财务部有权停止办理下次支票,执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2) 支票金额起点每张 100 元,退款、找零以及结清账户的支票,不受起点。支票有效期为 10 天,自签发次日算起,到期日遇法定假日不顺延。 3) 公司收到的转账支票,必须当天送银行转账,如因银行营业时间,必须于第二个工作日营业送存银行。
4) 公司支票使用人如丢失支票时,要立即向财务部声明,由财务部及时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丢失人要写出书面检查,交总经理。对造成经济损失的,报请总经理批准,给予处罚。
5) 公司支票到期未用,应及时退回财务部,并办理有关退回手续。
6) 公司支票作废时,应及时退回财务部,并重新办理领用手续。对退回的支票,财务部应及时办理注销。
7) 出纳人员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好领用的银行票据,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在使用过程中出纳人员应保存好所有银行票据的留底联(包括因某种原因报废的银行票据全部联次),以备银行票据使用完毕缴销时登记到“票据领用单”上。
8) 财务部门要加强对支票的管理,每周至少清查一次,并做到及时与银行核对,以防造成账目错乱。严格掌握支票的报销手续,及时清理未达账项。 ➢ 公司支票的办理
1) 办理支票要按支票签发的要求内容填写齐全,并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2) 支票签发“六不准”:不准签发空白支票;不准签发远期支票;不准出租、出
借和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准将支票作抵押;不准签发印鉴不全、不符的支票;不准签发假用途的支票。
第十一条 其他结算方式采用银行汇票、信用证、托收承付等方式结算时,应遵循银行相关制度, 遵循本制度中对银行存款的管理进行控制。
第四章 固定资产采购与低值易耗品采购
第十二条 公司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分类管理,按照“科学规范、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进行物资采购,保证采购行为合理、合规、有效的原则。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采购
施工用具、加工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办公设施单价2000元以上者,属固定资产。 第十四条 低值易耗品采购
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器皿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物。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办法摊销。
第十五条 采购流程如下:
用品申请人 填写申请单 逐级审核 签字确认 行政部 采购及发放 行政部前台 登记采购及领用情况
第五章 往来账管理
第十六条 应收账款管理
1) 公司要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评估客户信用风险,跟踪客户履约情况,落实收账责任,减少坏账损失。
2) 应收账款管理原则:要求分户立账,记载完整,核算准确,全面反映公司债权,严禁漏记、错记,并定期核对,应收账款核算严禁使用综合户。 3) 坏帐管理
公司建立坏账准备管理制度,按企业准则的要求和规定标准计提坏账准备。 对计提损失或者减值准备后的坏账,要落实监管责任。对于能够收回或者继续使用以及没有证据证明实际损失的坏账,不得核销。
对已进行账面核销的坏账,没有实质证据表明无法收回的,应采取“账销案存”的方法继续加强对核销坏账的管理,保持追索的权利。
对发生的坏账损失,要及时予以核实、查清责任,追偿损失,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对已进行账面核销而后期收回的坏账,应按会计准则的要求,入账处理。 第十七条 其他应收款管理
1) 公司要加强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定期核对其他应收款余额,并进行清收。 2) 其他应收款管理原则:要求分户立账,记载完整,核算准确,全面反映公司债权,严禁漏记、错记,并定期核对,其他应收款核算严禁使用综合户。 第十 应付账款管理
1) 定期核对应付账款余额,并按合同或付款规定,清结到期的应付账款,防止因付款期限等原因造成的诉讼风险。
2) 应付账款管理原则:要求分户立账,记载完整,核算准确,全面反映公司债务,严禁漏记、错记,并定期核对,应付账款核算严禁使用综合户。 第十九条 其他应付款管理
1) 定期核对其他应付款余额,并按合同或付款规定,清结到期的其他应付款项,防止因付款期限等原因造成的诉讼风险。
2) 其他应付款管理原则:要求分户立账,记载完整,核算准确,全面反映公司债务,严禁漏记、错记,并定期核对,其他应付账款核算严禁使用综合户。
第六章 借款管理
第二十条 出差借款
1) 出差人员应详细填写《出差申请单》与《借款单》,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财务主管审核,再报总经理签批,2万或2万以上由董事长签批;出差申请单交行政部保存,借款单交会计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后清款联还本人作为清帐依据。
2) 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3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并作为私人借款。 第二十一条 日常费用借款
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以及所借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财务主管审核,再报总经理签批。
第二十二条 购置固定资产借款
1) 申请人详细填写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财务主管审核,再报总经理签批,由行政部统一购买。 2) 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开具正式 。 第二十三条 备用金借款
1) 对于行政部门实行备用金借款,由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根据办公室的各项费用进行估算,填写好备用金申请单,递交部门主管审核,财务主管复核,总经理审批后,递交财务出纳领取现金;
2) 行政部应每月11号提交费用明细清单,递交部门主管审核,财务主管复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申请下次费用。 第二十三条 其他临时借款
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财务主管审核,再报总经理签批。
第七章 出差管理
第二十四条 出差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则。
第二十五条 出差人员的往返机票、火车票、船票等由行政部统一订购,如有特殊情况需个人订票的,必须请示直接领导和总经理,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订票,如未经允许自行订票的,财务部门一律不允报销。(交通工具因情况而定)
第二十六条 出差人员应在出差前据实详尽填写出差申请单、借款单(详情见财务借款制度)
第二十七条 出差人员的补贴标准按职位级别和城市级别进行区分。(详见出差报销表)
第二十 出差补贴天数按跨度天数减一天,例如:出差申请单上为:4月1至4月3日出差,补贴出差天数即为2天。
第二十九条 出差人员在出差途中发生业务招待费或其它费用,必须请示直接领导和总经理,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允许的,财务部门一律不允报销。 第三十条 出差人员因急病、不可抗力或者公事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必须向直接领导和总经理提出申请,经领导同意后,财务部门核实情况无误,方可支付差旅费。
第三十一条 出差人员因私事无法在预订期限返回销差,必须向直接领导和总经理提出延期申请,经领导同意后,差旅费按实际申请单上的实际出差天数报销;交通费用则按申请单上的回程日期当日所需实际费用报销,如有超出部分,自行承担,低于出差标准则实报实销。
第三十二条 出差人员赴国外或者特别行政区出差应遵循节约的原则,根据出差地的实际情况另外制定各项费用标准。
第三十三条 出差人员在填写出差申请单时,须具体填写出差地。
第三十四条 凡与出差内容不符,出差人员在报销时必须附上情况说明,情况说明必须由直接领导和总经理签字,财务部门方可报销;反之,财务部门一律不允报销。 第三十五条 出差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餐费、住宿费补助,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公司出差标准予以补助。 补充说明:
➢ 财务部门严格按照公司出差标准报销执行。
➢ 出差人员的报销包括出差期间的个人住宿、餐饮、城市交通、电话费。 ➢ 出差人员必须提供出差期间的住宿,剩余补贴可提供电话费、交通费、餐饮费的。
城市分类标准
一线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二线城市:天津、南京、石家庄、沈阳、武汉、大连、长春、哈尔滨、济南、青岛、杭州、宁波、厦门、重庆、苏州、长沙、合肥、郑州、无锡、东莞、济南、佛山、福州、乌鲁木齐、昆明、兰州、南宁、贵阳、太原、呼和浩特、南昌、常州、唐山、烟台、泉州、
包头、徐州、温州、南通、珠海、海口、三亚、汕头、拉萨、西宁、银川 三线城市:其余均为三线
出差人员报销标准 单位:元/天 类别 职位 总经理 副总经理 部门经理 一般人员 城市级别 一线城市 二线城市 补贴 460 420 380 340 补贴 420 380 340 300 三线城市 补贴 380 340 300 260 出差人员 20天以内(包括20天) 20天以上按月支付 补贴 160*出差天数 140*出差天数 120*出差天数 100*出差天数 补贴 3200/月 2800/月 2400/月 2000/月
第八章 费用归口管理及报销程序
第三十六条 费用归口管理
1) 公司财务部全面负责费用控制,合理有序安排资金,确保公司正常运营。
2) 工资、五险一金、培训费、人事招聘费、离职补偿金、员工保险、员工慰问费、员工补贴款、劳务费、佣金费、员工餐费、加班费等由财务部统一管理。 3) 办公用品、通讯费、资料费、网络费、网站费用、快递费、办理证照费、办公用品修理费、汽油费、汽车费、绿化租赁费、劳动防护品、运输费、保险费、会展费、会务费、样品费、消耗用品、交通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办公室租金、物业管理费、车位租金、电费、能源费等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 4) 折旧费、印花税、审计律师费、资产盘盈盘亏、坏账损失、认证费、实验测试
费、质保费、实验用品等由财务部统一管理。
5) 一个会计年度初,各费用归口部门申报年度费用预算计划,经公司审核批准下达费用预算指标,各部门根据下达的费用预算额度合理安排开支,原则上不得超出预算指标。 第三十七条 费用报销程序
1) 开支各项费用时,属各部门预算内的正常支出,费用报销人按实际发生数填制报销凭证,部门负责人在凭证复核处签字,归口管理费用部门负责人在主管理部门处签字,交公司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理最后签字批准。
2) 市外、境外差旅费等费用填制报销凭单后,先由财务部根据《出差申请单》及有关规定审核确认后,交公司授权责任人审批。
3) 属预算外的支出,必须事先提出申请,获得其直接主管与总经理特批后方可执行。
4) 公司各部门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宴请的,按下列原则和办法办理 ➢ 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部门应尽可能地控制招待费用; ➢ 陪餐人数,原则上陪同人员不得多于来宾人数; 5)报销人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报销单据()。
费用报销单填写及票据粘贴要求:报销单据填写应力求整洁美观,不得随意涂改; 报销票据在粘贴时,确保审核人能够完全清楚地审阅到报销金额;报销单据一律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报销单各项目应填写完整,大小写金额一致,并经部门领导有效批准; 第三十 差旅费报销
1) 因公出差的员工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随同人员、时间、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审批签字。 2) 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支单”,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公司负责人审批,财务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借款,原则上前次出差没有报销,本次出差不予借款。
3) 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部门负责人、公司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4) 出差期间发生的共同费用报销,报销单需有同行人员签名确认。
5) 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标准填写“费用报销单”,后附“出差申请单”,执行费用报销流程。
第九章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三十九条 财务部总监岗位职责
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
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十条 财务部经理岗位职责
1) 负责协助财务总监组织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工作。 2) 制定和管理税收及程序。
3) 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的组织、指导和数据管理体系,以及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4) 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5) 参与项目部与施工队、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的结算。
6) 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方法,监督执行会议决议。
7) 负责全公司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学习的工作,合理协调各岗位工作,并考核财会人员工作业绩,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8) 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9) 负责会计监交工作。
第四十一条 财务部出纳员岗位职责
1) 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 按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库存现金,每周一填写货币资金周报表; 3) 保管好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 4) 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签发支票用的印章不得全交出纳员一人保管;
5) 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对签发空头支票负责;
6) 完成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十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四十二条 财务工作管理
1)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3) 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
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4)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5)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数据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6)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7)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8)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9)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10)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11)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
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12)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13)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及董事长。
14)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15)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四十三条 会计档案管理
1)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2)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3)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4)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四十四条 处罚办法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1) 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2) 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3) 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4) 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5) 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6) 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7) 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1) 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2) 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3) 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4) 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5) 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6) 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7) 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四川***科技有限公司。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201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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