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程序是:
1、公司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
2、提交公司章程、发起人协议、招股说明书等文件;
3、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予以审核;
4、批准后,公司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并将该文件置备于指定场所供公众查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一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经批准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章程;
(二)发起人协议;
(三)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四)招股说明书;
(五)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六)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法律、行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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