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各地文化局办理,经营文化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向文化局申请,办理有关手续,领取《文化经营许可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互联网文化的管理,保障互联网文化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互联网文化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互联息服务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的文化产品,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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