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后承担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无法避免的。虽然夫妻可以约定债务各自承担或归一方全部承担。但是,夫妻间协议的约定只对协议中的夫妻双方产生效力,不能约束第三人。这种协议约定是有效的,也是法律所认可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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