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弊罪立案标准如下:
1、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
2、导致考试推迟、取消或者启用备用试题的;
3、考试工作人员组织考试作弊的;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弊的;
4、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的;
5、组织三十人次以上作弊的;提供材五十件以上的;
6、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提高学习效率;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试罪】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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