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看守所的犯人是不要生活费的,一旦判了刑成为犯人,他的生活费全部由看守所负责。你所说的生活费应该是另外给的零花钱。嫌疑人家属非必须要为其提供生活费的。
法律依据: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拘留所应当建立被拘留人财物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被拘留人财物。为被拘留人代收、代管、代购物品应当做到明确登记、账目清楚。代购物品仅限于日常生活必需品和食品,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三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的伙食按规定标准供应,禁止克扣、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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