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函
尊敬的客户:
您好,我司深圳市恒顺祥代理货运有限公司在此通知各位客户:转款应转到我司指定账户。如没有得到我司的允许私自把运费转给业务员,并且导致我司没有收到此笔运费,此付款将无效。
我司现指定以下收款账户进行收款:
账户名:欧阳辉
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红荔支行
账号:6214- 8365- 5027- 3409
账户名:欧阳辉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和平路支行
账号:6227- 0072- 0074 -0242 -427
账户名:欧阳辉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东乐支行
账户:6222-0840-0000-2140-8
公司名称:深圳市恒顺祥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4000 -0318 -0920- 0629- 60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南岭支行
以上信息自发送至贵司之日起生效。
顺祝商祺!
深圳市恒顺祥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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