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中复连众(沈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团支部的请示
共青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
为了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更好地凝聚青年、服务青年,激发青年人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按照《团章》中企业、社会团体等基层单位,凡是有三人以上的,都应当建立团的基层组织的规定,中复连众(沈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已具备成立团支部的条件,拟成立共青团中复连众(沈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团支部。目前,中复连众(沈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青年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团支部的帮助下,已自发成立了中复连众(沈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团支部筹备委员会。通过筹委会近一个阶段的努力,前期准备工作一切就绪,拟定于2010年7月2日召开中复连众团支部成立大会。
当否,请批示。
中复连众(沈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团支部筹委会
2010年7月12日
关于中复连众(沈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团支部成立的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组织团建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在共青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的支持和直接指导下,中复连众(沈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团支部于7月2日正式成立。在成立大会上,刘然同志当选为共青团中复连众(沈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金浩同志、张文立同志为支部委员会委员。共青团中复连众(沈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直接隶属于共青团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领导。
共青团中复连众(沈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2010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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