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叔叔的小屋》讲述了十九世纪的美国,有一个心地善良的黑人奴隶,人们都叫他汤姆叔叔。作为奴隶的汤姆为了帮肯塔基州农场主亚瑟?谢尔比因欠债而失去其田地筹集急需的资金,被迫卖给了海利。后来海利又把汤姆叔叔卖给了伊娃小姐。
伊娃小姐去世后,伊娃小姐的母亲又把逆来顺受的汤姆卖给了他的最后一个主人———雷格。雷格是一个十分狠毒的人,汤姆叔叔为了保护一个黑奴,被他最后一个主人雷格打死了。书中我感受到了汤姆叔叔不仅忍受着剥削带来的痛苦,还始终坚持着自己的信仰,到了最后连他的敌人也不得不敬重他。从汤姆叔叔身上,我学到了舍己为人的精神,汤姆叔叔宁肯牺牲自己也不出卖别人。
汤姆叔叔一生都相信上帝,坚信自己的信仰,即使在面临自己悲惨的命运时始终如一。伊娃小姐的善良也让我印象深刻,伊娃小姐对黑奴们很好,尊重他们,从不打骂他们,把黑奴当作自己的亲人,伊娃小姐快要去世时还关心着这些黑奴的命运。从伊娃小姐身上我看到了人性的纯洁和善良。希望大家一起都来看看这本会让人受到启发和激励的书吧。
“读”,是指在文章开头交代读了何人何文,有何感发点;“感”,是在“读”的基础上,通过联想谈自己的感受。而读后感,一般采用两种形式:一是边述读(交代所读内容)边发感;二是先述读后发感。
写好读后感,除了掌握基本的文体知识外,还必须把握五个写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第一,要研读原文。
只有研读好原文,才能对原文的内容主旨有较深刻、全面的理解和把握,才能从中有所感悟。这是学生写好读后感的基础。
第二,确立感发点。
也就是文章的理论基础或中心论点,又是写文章的“入手处”,千万不能马虎。选好了这一“入手处”,文章会写得不仅感动自己,也能感动别人。
第三,述读与发感。
述读,包括所读文章的出处、篇名及作者的交代,用简洁的话概括有关文章的内容和总体感受,也可提出明确的感发点,也有开头交代一下所读作品写作背景的,目的是使读者明白这篇读后感的由来,要发什么感。
第四,读后感的结尾
结尾可概括中心,总结全文,或提出问题,发表看法,发人深思。“文无定则”、内容决定形式,根据不同类型的读后感可采用不同的结尾形式。
第五,写读后感常见的毛病。
①读原文多,“无感或感少”,喧宾夺主。有的同学写读后感,主体部分完全是复述原文的情节,或加进几句不痛不痒的评述,这些都违反读后感的最基本要求。
②评述原文多,“感而发,牵强附会”,这类文章混淆了读后感与文学评论的界限,把无关紧要的内容勉强地扯在一起,也是有些同学最易犯的一个毛病。
本书写了一个对主人百分百忠心,百分百诚意的黑奴——汤姆大叔。汤姆的忠心使乔治·谢尔比先生把农场都托付给了他;汤姆的诚意使他在面对像勒格里·赛门那样的暴主时都不会逃跑。汤姆大叔太忠心、太诚意了,忠心的让人觉得他笨,诚意的让人对他肃然起敬。
汤姆最早在乔治·谢尔比先生家,但因主人破产,他被卖到了一个奴隶贩子手里。幸运的是,他被好心的伊娃一家买下了,但不久,伊娃和她的父亲奥古斯丁先生先后去世。玛丽把汤姆和庄园上的其他黑奴一起卖了,汤姆被卖到了一个暴主——勒格里·赛门手里,当乔治少爷终于凑足了钱,来替汤姆赎身时,他却被主人折磨得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最终,乔治·谢尔比先生把他厚葬了。
汤姆的结局是一个灰色的结局,也是一个红色的结局。因为,他对勒格里·赛门说过:“你只买走了我的肉体,而我的灵魂已经被一个最有钱的人买走了。”买的人,就是他一直敬仰的上帝,他的肉体被折磨死了,而他的灵魂,则是去天国享福了!乔治·谢尔比回去以后,给每个黑奴发了自由证书,他在汤姆大叔坟前发过誓,不再养一个黑奴。
汤姆大叔虽然逝去了,但他的精神却值得世界上所有的人尊敬和学习。
提起雷锋叔叔,爸爸妈妈这一辈人总是会油然而生一股敬意,因为他们是在雷锋精神的影响下长大起来的。雷锋就是他们的偶像,心目中的英雄。而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来说,雷锋叔叔离我们很遥远,雷锋叔叔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们都不太清楚。
上个星期,学校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作业,要我们读《雷锋日记》,并写下读后感。一回到家,我就上网找到《雷锋日记》,并饶有兴致地看起来,谁知一看就入了迷。随着阅读的深入,雷锋叔叔的形象在我的脑海中渐渐地清晰起来,我仿佛看见一身军装的他正笑眯眯地向我走来。雷锋叔叔公而忘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他说:“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因为他初中毕业就参加工作了,所以文化水平不高,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雷锋叔叔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利用一切空余时间自学。有一次,他到电影院看电影,因为机器故障,电影没有按时放映,他就掏出书本来看。他就是这样争分夺秒地学习的。他说: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用力挤,总会有的。
看完雷锋叔叔的光辉事迹,我不由得想到了自己。我也很想多学点知识,将来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可是我就是不肯用功。我太贪玩了,电脑游戏、悠悠球对我太有吸引力了。每天一回到家,就想上楼去玩电脑游戏。能完成作业就不错了,从来就不想去复习功课。爸爸妈妈时常催促我学习,可我总是把爸爸妈妈的话当做耳边风。
读了《雷锋日记》,我受益匪浅。我明白,学习要靠自觉,要勤奋,要刻苦。我以前消磨浪费了太多宝贵的时间。今后我要学习雷锋叔叔刻苦钻研的“钉子”精神,挤出时间学习,把过去浪费的时间补回来。也希望不太爱学习的同学也去认真读一读《雷锋日记》,相信他们也会从中受到不少的启发和教育的。
传说古代有个叫夸父的人,他曾经跟太阳赛跑。他拿着木杖,死命的追赶太阳。途中,他感到异常地焦渴,便喝干了黄河和渭河里面所有的水,却仍无济于事,于是便往北想去渴一个叫大泽里面的水,但是他还没有走到那里就在半路里渴死了。
夸父是一个有决心、有毅力的人。他死命地追赶太阳,从不放手。这种坚定不移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但是夸父也是一个不自量力的人,和太阳赛跑,想比太阳跑得更快?不可能!
上一个暑假的时候,我打算每天写一篇日记,结果只写了16篇就觉得没有意思了。有一次,我下决心要把整个房间都打扫一遍,结果只收拾了一些书就不想再干了。等等。
这些事情都是因为我没有毅力的表现。但是我却知道取长补短的道理,我想我应该学习夸父身上的那种坚定的毅力,让自己能够在做事情时变得持之以恒起来。
夸父或许是人民心中的英雄,或许是后人的笑柄。但是夸父逐日这个故事正是人类征服大自然的过程中坚定信心的真实写照。
夕阳如血,照耀着大地。有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流着汗水,咬着牙齿,死命的追赶着天空中的太阳。他的身后有一大串脚印,清楚地记录下了这位英雄所走过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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