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赠与方): 乙方(受赠人):
甲方: 身份证:
电话: 电话:
注册号:
甲乙双方以携手合作,共同促进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的发展,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为宗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股权赠与协议》,以求共同恪守:
甲乙双方就赠送股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公司概况
公司由__________共同发起设立,由________出资并注册为法人,________拥有公司百分之百股权,为促进公司经营________愿意将一键送项目________股权无条件赠予,有条件赠予_______,____负责公司_______项目发展运营,公司经营范围为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以后根据公司发展再另行增加).
二. 赠与条件
1、百分之______一键送项目为无条件赠予。
2、百分之______一键送项目乙方协助公司拿到投资,甲方承诺给予乙方。
三. 双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保证对乙方赠与的一键送项目享有同等权益,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2. 签订本协议起乙方即具有一键送所分配的股份,按照法律及公司规定享受相应的股东权益.
3. 乙方成为股东后,自动加入公司股东会,在公司任职_____负责公司的_______ 业务.
4. 如乙方出售自己股份时,甲方和团队有优先股份认购权,乙方不得擅自将股权转让或以任何形式出售给第三方
5、一键送项目赠与后,甲、乙双方应根据公司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公司向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并将股权变动情况登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
6、乙方不负责公司一切债务问题。
四.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 公司规定利润分配期为公司上市后或经营期间利润分红。
2. 乙方按自身股权比例分享公司所有经营项目的利润。
3. 公司形成的股份及衍生物为公司的共同财产,乙方应按其比例共有。
4. 如公司因扩大规模需要注入资金,由甲方决定是否注入,乙方无需注入资金。
5. 如公司经营不善亏损或倒闭,乙方无需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
五.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不得擅自将股权转让或赠与给甲方团队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3.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六. 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
七.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公司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上海某某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上海某某有限责任公司
赠与人:
受赠人: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赠与人、受赠人各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同意就有限公司股权期权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赠与
1、赠与人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出资额为人民币元,本协议签订时赠与人占公司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赠与人出于对公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同意将其拥有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股票期权平均赠与给受赠人一、二、三、四、五,受赠人可在指定的行权日期即公司上市之日起享有公司普通股。
3、 受赠人一、二、三、四、五同意接受上述赠与。
4、本协议赠与标的股票期权生效之日为公司实际上市之日,受赠人于公司上市之日次日起可行使认购相应期权权利,即股权生效以公司上市为附加条件。
5、受赠人有权在赠与期权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认购全部受赠期权。若期权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未认购全部期权,视为受赠人拒绝接受赠与,则剩余股票期权失效,剩余股票权利回归甲方。
6、受赠人在兑现股权后才能成为公司股东,并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7、本协议旨在通过赠与公司股权的方式激励公司中高层管理员工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实现之前,赠与人将通过公司绩效考核标准审核受赠人的工作情况,如果成绩优异,则赠与人另向优异的受赠人赠与额外数量的股票期权,具体赠与数量由绩效考核表决定。
第二条受赠人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实现条件到来之前或者受赠人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受赠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
(2)全部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后没有继承人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第三条受赠人转让股权的性规定
受赠人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转让其股权时,赠与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即本协议赠与人享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转让价格为:
(1)在受赠人受让股权后,三年内(含三年)转让该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格每1%股权,赠与人须支付认购款人民币元,且受赠人每年转让股权的比例为不得超过50%。
(2)在受赠人受让股权后,三年以上转让该股权的,每1%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
2、赠与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受赠人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3、赠与人及其他股东接到受赠人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受赠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
第四条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受赠人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赠与人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实现之前或者受赠人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赠与人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五条附则
1、本协议分别自各方签章之日起对其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七份,签字方各执一份,有限责任公司保存一份,七份具有同等效力。
赠与人:
受赠人:
赠与人:_______
受赠人:_______
赠与人与受赠人经过协商一致决定:赠与人决定将其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20%股权分阶段赠与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赠与人赠送的公司20%股权,并严格遵守本《股权赠与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公司其他股东一致同意赠与人将公司20%的股权分阶段赠与受赠人。
第一条 股权赠与目的: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投资优势、融资优势和品牌优势,技术优势,共同从事涉及--工作,为公司的发展经营做出自己的贡献。
第二条 本赠与合同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受赠人接受赠与后应遵守下述约定的义务:
(一)受赠人接受赠与后,以其专有的技术知识为公司工作服务,公司另行支付合理数量的工资,并与受赠人签订《劳动合同》。
(二)受赠人至少需为公司工作满五年以上才可以拥有赠与人赠送的全部20%股权,否则,依年份的'长短计算,即受赠人在公司工作第一年拥有公司股权的拥有比例为公司股份20%的1/5,第二,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依此类推,末满一年以实际月份计算。赠与人协助受赠人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三)受赠人每工作满一年,于该年的会计年度结束的最后两天可以依据本条第二款之规定按其拥有的股份拥有率享有公司的利润分成,如不参与公司的工作或拒绝参与公司的工作则不能获得相应比例的股份,亦不能参与利润分成。
(四) 受赠人还应遵守的义务如下:
1、除公司同意外,受赠人不得在其他企业或单位兼职,应以公司的工作为其本职工作。
2、
3、
第四条 按本协议第二条(二)项之规定,受赠人未依约取得的股权依然归赠与人所有,赠与人在相应的年限内按所拥有的股份进行利润分成。
第五条鉴于受赠人占公司的股份是赠与人所赠送,依据股权赠与的目的,除赠与人书面同意外,受赠人不能在五年内要求退股或转让赠与人所赠送的公司股份。受赠人不能以其所获得的股份要求公司或赠与人给其折成现金退出,也不能要求公司或赠与人强制收购。
五年以后受赠人向第三方转让其所获得的部分或全部股份时,必须争得赠与人同意。在同等条件下赠与人有优先购买权,否则违反上述约定的,其转让行为无效,给赠与人造成损失的,受赠人应当赔偿赠与人的损失,同时受赠人所占有的股份应无条件的归赠与人所有。
第六条
第七条 五年之内,甲方根据勤勉原则以其拥有的专业技术知识为公司工作,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任的工作内容为本协议第一条规定之内容。
甲方到公司工作的基本要求为:
1、
2、
3、
第 甲方按与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之规定,不得从事下列工作和进行其他同业竞争:
(一) 不得利用其技术知识与其他机构进行合作或进行盈利性的工作;
(二) 不得免费为其他盈利性机构进行相关技术性工作;
(三)不得自行从事与公司经营范围相同或类似的工作;
(四)法律或甲方与公司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履行约定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投资总额20%的违约金,如仍不足以弥补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双方约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对双方具有绝对的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两份留作验资和公司登记注册用。
其它事项的约定见“公司章程”。
赠与人(章): 受赠人(章): │
地址: 地址: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所:住所:
丙方:丁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所:住所:
戊方:己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所:住所:
庚方:辛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住所:住所: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合称“赠与人”,已方、庚方、辛方合称“受赠人”,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已方、庚方、辛方合称“各方”
鉴于:
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是苏州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00%的股权,其中甲方持有___ %、乙方持有____ %、丙方持有__ %、丁方持有___ %、戊方持有___ %;
于本协议签署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已由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缴足。公司主营业务为 _______ ;
已方、庚方、辛方是_____ 领域的专业人员,在______ 领域拥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各方拟以公司为平台,整合各方在资本、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及专业技术等方面的比较优势,进行合作,共谋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就前述合作事宜进行了充分商议并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
现郑重将各方就合作有关事项所达成的一致列示如下,以资信守:
一、股权赠与
各赠与人按下列数量/比例分别向受赠人赠与公司股权:
赠与人
受赠人
赠与出资额
(万)
赠与比例
合计
赠与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
(万)
持股比例
合计
20__
100%
赠与完成后,受赠人成为公司股东,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利,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或在境内外的合格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以下简称“发行上市”)或公司累计融资额达到人民币_____ 亿元(包括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之前(以先到者为准),赠与人将确保受赠人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不被稀释。
前述时点之前(以先到者为准),公司如有增资扩股等情形,赠与人将向受赠人赠与并/或确保增资时新进股东向受赠人赠与股份,以维持受赠人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届时如由增资时新进股东或其他股东进行赠与且该等股东提出要求的,赠与人应与该等股东签订实质内容与本协议一致的相关法律文件。
同一受赠人原受多个赠与人赠与股权的,该多个赠与人应按各自原赠与股权的比例履行前述义务。
不论受赠人结婚与否,所赠与的股权(包括后续分配的红股、红利)均仅为相应受赠人的个人财产。
因受赠股权而产生的税负(如有)由相应受赠人自行承担。
二、受赠人义务
为保障股权激励目的的实现,避免各方终止合作对公司上市进程将带来的严重负面影响,就前述股权赠与,受赠人负有如下义务:
自入职之日起,全职、连续地在公司或公司认可的关联公司工作至少3年;
研发的所有与公司业务有关的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应为公司或公司认可的关联公司;
严格保护公司各项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他人(相应赠与人除外)转让被赠与的股权;
不得委托他人(相应赠与人除外)持有被赠与股权或代为行使被赠与股权的股东权利;
不得在被赠与的股权上设定质押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担保措施;
不得有违法犯罪行为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业务同类的业务;
不得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公司遭受重大的实际或可得利益损失;
不得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本协议规定或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就为确保受赠人股权比例不被稀释而后续赠与的股权(不论由何人赠与),每一受赠人同样负有上列义务。
受赠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上述义务的,赠与人可撤销赠与,收回所赠与的全部股权,不论该等股权系何时赠与。该受赠人不得主张部分返还或按根据任何方法计算的比例返还。
赠与人撤销赠与时,受赠人在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工作不满2年的,赠与人无须向受赠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支付;受赠人在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工作2年以上(包括2年)的,赠与人将按所收回股权于赠与时对应比例的公司注册资本的金额(不司注册资本其后是否增加),向受赠人支付现金。
赠与人撤销赠与之前,公司如有分红送股等情形,赠与人撤销赠与的,基于被赠与股权而享有的所有红利和/或红股(不包括现金红利)亦应返还。
赠与人撤销赠与的,受赠人对于撤销赠与前、公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增加额等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受赠人如去世或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且在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工作不满2年,赠与人可收回所赠与的股权,并无须向任何人进行任何金额的支付;受赠人如去世或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行为能力且在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工作2年以上(包括2年),赠与人可收回所赠与的股权,并按所收回股权于赠与时对应比例的公司注册资本的金额(不司注册资本其后是否增加),向受赠人或其继承人、监护人支付现金。
赠与人收回股权的,相应受赠人或其继承人、监护人应配合签署有关文件及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
于公司完成发行上市之日,除第(2)、(3)、(8)、(10)项以外,以上第6条所列的受赠人义务均予以解除。受赠人与赠与人、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及公司的关联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照届时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或股东间协议执行。
三、承诺、保证
赠与人承诺其对被赠股权拥有合法、完整的产权,有权进行本协议中约定的赠与,其股权赠与行为不构成对任何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违反或对任何第三方的违约。
受赠人承诺其为公司或公司的关联公司服务以及受赠股权的行为不构成对任何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违反或对任何第三方的违约。
四、违约责任
赠与人或受赠人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应依法向对应的受赠人或赠与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特别约定
公司发行上市前,受赠人如经赠与人同意转让受赠股权,就拟转让的股权,同等条件下,该等股权的原赠与人(届时须仍具备股东身份)有优先购买权,即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购买的权利。如拟转让股权的全部或部分原由多名赠与人赠与,则该等赠与人按原赠与股权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本协议签订后,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不再履行。
本协议签订后,赠与人失去公司股东身份的,该赠与人不再负有确保对应受赠人股权比例不被稀释的义务,除非届时各方另有约定,该等义务由其他赠与人按本协议签订时的股权比例承担。例如,5名赠与人中,1人退出,其余4人原在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为30%、30%、10%、10%,4人股权比例合计80%,则该4人分别按37.5%、37.5%、12.5%、12.5%的比例承担所退出的赠与人的前述义务。
六、其他
办理工商登记时,如公司登记机关不接受本协议、要求必须以转让的方式给与受赠人股权,各方可签订相应股权转让协议。各方确认,届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的股权转让协议仅为办理登记备案之用,内容如与本协议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各方声明自身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已充分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内容和意义,愿意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本协议包含了各方就股权激励事宜达成的所有一致,并替代各方之前曾有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约定。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以作补充。
就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相关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公司所在地人民,通过诉讼解决。
本协议一式10份,各方各执1份,公司保存2份,自全部受赠人办理完毕入职手续并到岗工作之日起生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本协议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以下各方之间《股权赠与协议》签署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丁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戊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庚方:辛方: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_公司的股权赠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赠与份额及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的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股权赠与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赠上述股权。
2、甲方以无偿的方式赠与上述股权给乙方,并由乙方任公司的_________职位。
二、承诺与保证
1、甲方承诺与保证
(1)赠与乙方的股权为甲方持有,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实出资,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
(2)甲方赠与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赠与其股权后,其在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赠与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2、乙方承诺与保证
(1)承认甲方公司的章程及本合同约定。
(2)保证按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三、盈亏分担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即召集股东会。经股东会决议同意赠与后,乙方即成为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公司亏损。
第一条 、费用承担
因履行本协议项下股权赠与事宜产生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乙双方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协议: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行协议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致使协议履行不能;
4、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四、违约责任
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该损失,赔偿数额以实际损失为限。
五、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当协商解决。
2、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提起诉讼。
六、协议的效力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每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
地址:
鉴于:
(一)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辉公司,即本协议股权转让的目标公司)是于 年 月 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万 元人民币。原有股东名,其中股东占%,股东占%,股东占%。
(二)目标公司股权的转让方式
(1)由乙方出资万 元人民币,从甲方受让%的股份。转让协议完成后,乙方占有拓辉公司%的股份。
(2)基于关联关系,乙方作为受让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中具有共同利益,本协议中有关受让的权利和义务对乙适用。
基于上述情况,现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就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转让标的及价格
1.1 转让标的及其范围包括:
1.1.1甲方在按照公司章程或发起人协议所约定的应缴数额和出资期限足额、按时缴纳其各自应当承担的全部出资款后所占有的公司股份(共占公司总股份的100%)及相应股东权利。
1.1.2前款中甲方对转让股份所享有的“相应股东权利”应为包含对公司的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等股东自益权和共益权在内的完整股东权,该权利未受到任何来自公司内部或外部的不当。
1.1.3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交割日(指股权转让后乙方作为目标公司的股东获得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后目标公司的损益由甲乙双方承担或享有(除乙方明确表示不愿承接的),但甲方未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披露的目标公司之债务、或有负债、潜在亏损、责任和义务则均由甲方承担。
1.1.4 甲方确认,在本协议签订之时起至乙方获得协议标明的股份期间,其转让的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权利瑕疵或权利。
1.1.5 甲、乙双方确认,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成为拓辉公司的完整股东,享有目标公司的股东应有股东权益和义务,乙方享有目标公司%的股权。
1.2 转让价格
1.2.1甲、乙双方确认,根据本条所计算出来的股权转让价款,是乙方为获得目标公司股权所支付的一切费用总和。除此以外,就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事宜,乙方不需要再支付任何款项。
1.2.2 根据乙方在确认甲方已及时、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况下,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依据目标公司的实际情况来计算。根据受让比例的不同,乙方需支付万 元人民币。
1.2.3 甲方负责按照转让价款全额向乙方分别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1.2.4 甲、乙双方办理目标公司股权转让手续时所发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有关费用如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第二条 转让流程及转让款的支付办法
2.1对目标公司及甲方的持股情况进行前期调查。在乙方的调查期间,甲方应全面配合,并应向乙方全面披露有关目标公司和转让股权的信息。
2.2 在乙方确认甲方所描述的目标公司基本情况属实后,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书》。
2.3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乙方根据各自的转让款数额向双方指定的账户汇入全部款项,即乙方汇入万 元人民币。
2.4 甲方在乙方全额汇款至专项账户后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办理股权转让及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即甲方至少应在此期限内就股权转让和股东变更事宜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
2.5 若甲方未能在前述第2.4款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变更材料或甲方未能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完成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手续,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收回专项账户中的全部转让款。
第三条 甲方的保证和责任
3.1甲方保证本协议前述部分对目标公司及其持股情况的描述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甲方保证没有隐瞒任何影响本协议交易条件的重大事项。
3.2甲方确保在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起至乙方获得目标公司相对股权期间,转让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权利瑕疵或者权利。
3.3 甲方保证原股东方所抽出的22%股权由股东会决定处臵完毕后,不再和第三方签订其它有关股权转让协议,如果视公司发展需要更改的,则由所有股东召开临时会议讨论决定。
3.4 甲方保证乙方取得目标公司股权后,既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即时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之一,享有目标公司的合法权益和义务,需另签署《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简称《股东协议》)。
3.5 甲方保证自身已获得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批准、同意或授权,并保证本协议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 乙方的保证和责任
4.1乙方承诺完全、充分、及时按本协议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4.2乙方保证积极履行本协议,完成本协议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4.3乙方保证自身已获得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批准、同意或授权,并保证本协议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书的内容和相关事项严格保密,除非法律规定或者
有管辖权的机关、司法机构等另有要求,以及双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将相关信息透露给第三方。但双方可以为评估和推进本交易项目而向其管理层、合作伙伴或中介机构进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但前提是被披露方需对披露方承诺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其他
6.1 本协议书仅为甲、乙双方有关股权转让的框架性协议,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后,双方还可就其中的具体问题另行约定,另行约定可作为本协议书的补充,但不得与本协议书的内容相违背。
6.2 甲方违反本协议书第三条“甲方的保证和责任”中任何一款的,均构成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向乙方赔偿本协议书所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总值3%的违约金。
6.3 乙方违反本协议书第四条“乙方的保证和责任”中任何一款的,均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向甲方赔偿本协议书所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总值3%的违约金。
6.4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提起诉讼。
6.5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甲、乙方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
甲方:淮北市拓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订地址: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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